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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里村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方案
根據寧辦發(2017)60號文件精神六里村制定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實施方案。
一、意義
通過區劃界定將劃分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兩大類,公益林可以由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提供生態補償,由經營者按照取得最大的生態效益為目的進行經營管理,促進國家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商品林由經營者已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為目的,依法自主經營,增強活力,加快林業經濟的發展。
二、工作任務
本次的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任務是:在林權改革產權到戶的基礎上,根據各地森林資源管理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和省上公益林界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界定落實到山頭地塊和各經營主體,標記在1:25000地形圖上,填寫小班號和登記表,簽訂公益林界定書和管理合同,完善公益林區劃界定檔案,初步建立我村新的公益林管理機制。
三、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生態優先和因地制宜的原則,主要公路沿線生態區位重要的林地優先劃為公益林。
二是堅持尊重林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意愿的原則,要確實保持林業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依法維護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充分尊重林權有著醫院的前提下,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盡量劃入公益林。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和合理區劃的原則。統籌兼顧生態建設,林業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需要,科學確定公益林比例和布局,合理區劃公益林。
四是堅持相對集中連片和濕度規模經營的原則,對那些自然條件差,海拔較高,可利用程度低,沒有規模經營效益的地塊,應盡可能劃為公益林。
三、界定范圍
一. 根據縣上要求,結合我村實際,除一下六類不宜劃為公益林外,其他林
地原則上都屬于本次區劃界定的范圍。
二. 不宜劃為公益林的林地包括:(1)板栗、核桃和其他雜果、中藥材等經
濟林;(2)適宜發展板栗、核桃或其他經濟果品的林地;(3)開發利用價值較大的原料類、用材林和竹林、(4)農民生產、生活所需的薪炭林;(5)其他林地,如林地權屬有爭議,權利人不愿意,無林權證等;(6)流轉給其他企業的林地。
四、 工作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2017年7月1日——11月30日)
召開村組干部會議,認真學習界定工作政策、內容和方法、傳達11月18日在縣林業局召開的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的會議精神。
(一)成立界定工作組
組長:王玉成(駐村干部)
成員:齊長梅 (支部書記)
胡從高 (村主任)
馮從政 (鑒定委員會主任)
章宗發 (村文書)
尚才軍 (八一組長)
段春林 (六里組長)
程良學 (七一組長)
村民代表:張長奎 何玉發 劉龍江 張子成 章宗成 胡維杰
張堂應
(二)準備相關資料,包括圖、冊、界定書和管理合同。
(三)加強區劃界定宣傳發動,做到家喻戶曉,確保的工作順利進行
二、現場界定階段(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31)
1、制定界定方案:按照鎮林業部門給我村劃分的公益林界定面積5500畝,原則上除柴山外山林面積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落實到戶,其中國家級占百分之六十四,省級占百分之三十六,原則有五點:一是人均公益林面積要公平;二是分股各集體經營有限劃入;三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原則上不能超過本組的人均面積的2倍;四是相對集中,同一宗地盡可能整體劃入,但面積不得超過下達指標;五是界定方案由小組在廣泛征求民意的基礎上,按照“四簽兩不準”的程序召開村民大會表決通過后實施:六是我村實施方案交鎮界定領導小組批準。
2、現場界定:按照政策,我村以組為單位,按照小班逐塊核對小班四界,小班面積,在正確無誤的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和成員和林地經營者到現場確認,無誤后由技術人員構圖,界定書友經營單位法人,村主任,村民組長,林木經營者和林業技術人員簽訂,完畢后張榜公示。公示期為7天,分別填寫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登記表。
3、簽訂管護合同,經公示無異議后,國有林由縣林業局與管護單位簽訂,集體林由鎮政府與管護單位簽訂,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集體經營的由村主任或組長簽訂,承包到戶的由戶主簽訂。
4、各組完成工作后,將有關資料進行整理歸檔。由上級部門進行驗收。
六里村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小組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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