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貨運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杜絕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由公司經理或負責人按安全工作職責組織實施。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對象及范圍應包括:機動車輛及相關裝置;管理制度、管理臺帳、管理設施、事故應急救援設施和消防設施;以及行車證件等。
三、列入安全檢查范圍的項目,有專項維護檢查規定的從其規定;無明確規定的每月至少檢查一次,重點要害部位應制定相應的檢查規范及程序。
四、對檢查出的隱患,檢查人員必須督辦整改,各項安全檢查及隱患的整改,實行責任人及受檢當事人簽字制度和隱患整改跟蹤排查制度。對自身無能力解決的隱患及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并作好隱患的跟蹤控制工作。
五、駕駛員被公安機關吊銷駕駛證后,應主動向公司匯報,公司應收繳被吊銷駕駛員的營運證件并上交管理部門,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駕駛車輛。
六、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均應建立“安全生產基本工作登記臺帳”。各項安全檢查的基礎資料必須規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對違反本制度及違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貨運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范本(精選7篇)05-28
工會群眾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精選10篇)08-09
師德師風監督檢查制度11-01
燃氣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匯報01-15
安全生產行業監督檢查工作總結11-07
公共機構節能監督檢查制度12-15
工作監督檢查制度(通用10篇)07-25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總結(通用10篇)11-19
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總結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