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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時間:2023-08-31 08:41:29 王娟 競聘競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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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精選14篇)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1

  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要求,為確保貨物運輸車輛安全運行,嚴格選拔優秀駕駛員從事運輸工作,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所聘用的駕駛員證件齊全有效,安全意識較強,駕駛技術過硬,從源頭上為貨物運輸提供從業人員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駕駛員必須經交警部門審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駕駛證件。

  2、依照勞動合同法,嚴格運輸駕駛員錄用條件,統一錄用程序,駕駛員必須經公司安全科面試,審核運輸駕駛員安全行車經歷和從業資格條件,進行駕駛適應性檢測,并出具交警部門3年無事故證明,同時與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方可錄用。

  3、聘用駕駛員必須掌握相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和能力。

  4、駕駛員必須具備一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5、聘用駕駛員的限制條件:對三年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分有滿分記錄的.,以及有酒后駕駛、超速50%或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不得聘用其駕駛車輛。

  6、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及良好的駕駛操作應變能力和穩定的心理狀態,且不具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7、積極參加公司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及安全生產活動培訓學習,增強安全意識。

  8、公司并對其實際操作技術進行考核,駕駛員不達標的將進行專門培訓,嚴重不達標的公司不予錄用。

  9、駕駛員要服從公司管理,接受公安、交通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杜絕超速、酒后或疲勞駕駛,自覺執行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10、駕駛員錄用程序:

  (1)、應聘者提出申請;

  (2)、從業資格審查;

  (3)、駕駛技能和綜合素質測試;

  (4)、審核備案;

  (5)、正式錄用,簽訂聘用合同;

  (6)、崗前培訓及試用期考察。

  11、駕駛員試用期為3個月,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2

  為使公司勞動安全目標化管理進一步規范,保證公司的生產運行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道德修養,嫻熟的'駕駛技術,較強的安全意識。

  二、聘用駕駛員的基本條件是:具有三年以上駕齡,年齡二十五周歲至五十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有較強的責任心。

  三、嚴格執行聘用程序

  (一)、安全稽查處、技術處對應聘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進行核查,對應聘駕駛員的駕駛技術、交通法規常識等相關方面進行嚴格考核。

  (二)、安全稽查處、技術處初審合格后,應聘駕駛員本人攜帶身份證、體檢表等有關證件,到人事勞資處填寫聘用登記表。

  (三)、經考核合格由安全稽查處發放準駕證,被聘駕駛員向公司繳納安全保證金5000元,到人事勞資處辦理聘用手續后,方可上崗。

  四、公司綜合考評合格后,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

  五、被聘駕駛員試用期三個月,在試用期內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解聘。

  六、未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自行同意駕駛員上崗,一經查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本制度由人事勞資處負責解釋。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3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定期更換機油及易損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已所開的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建立車輛維修保養的檔案和行車檔案,交車輛管理部門。

  3、負責定時定點洗車,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避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進行檢查處理,并報告安全技檢部門,提出維修申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嚴禁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出車歸來車輛須在指定地點停放,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因駕駛員失職造成車輛被盜、受損視情況承擔70%損失。

  7、駕駛員對自已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駛。

  9、駕駛員駕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謹慎駕駛。不準危險駕車,違章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或因駕駛失誤造成損傷車輛視情況予以罰款或承擔維修費用的90%。

  10、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造成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

  11、車內嚴禁吸煙,如有客戶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要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并不得將車內談話外傳。

  13、駕駛員出車必須聽從管理人員調度,做好出車記錄,不準私自出車。一但發現私自用車,除路橋、汽油費由當事人支付外,駕駛員處以300元以下罰款。

  14、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時,應隨時在指定地點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管理部門或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已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當事人嚴肅處理,駕駛員予以立即辭退。

  15、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和違章違規的,給予獎勵1000元。

  16、車輛管理部門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工資浮動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在月尾或年終給予獎勵,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罰款或予以辭退。

  17、駕駛員在接到送貨提貨單時,要與公司倉管部門核實提貨,上下貨物要輕拿輕放,貨物因上下貨物損壞、漏提、錯提等有駕駛員負責賠償和承擔損失,每次扣款不得低于50元/次。

  18、在宣傳時駕駛員必須認真負責,并協助宣傳隊伍和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完成公司下達的宣傳任務。

  19、駕駛員必須保障出車安全、車輛安全、車內車外衛生干凈和停車整齊。每日出車前有運輸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記錄。發現有違規行為實行扣分制度(5元/分)。

  20、駕駛員有義務參加公司其他類型用人需要,并服從管理。

  21、駕駛員必須每日認真填寫隨車日志并每日上交,發現錯填、嘍填等,以扣分處理。

  22、駕駛員辭職必須在確認有無違章和違規等。在未處理清楚前駕駛員不得結算工資,在駕駛員自行承擔費用處理后方可結算工資,對應發工資小于違規違章罰款時,在辭職前必須繳納余款,否則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23、本制度從20xx-4-25起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人家太陽能有限公司。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4

  第一條公司車輛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維護。

  第二條公司車輛需保持干凈,按車輛保養標準進行定期維護,遇重大故障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經審核后聯系維修,因車輛故障無法出車,駕駛員需及時上報并督促修理。

  第三條各部門用車,需提前報人事行政部并詳細按要求填寫出車單,原則上:

  1、駕駛員憑出車單出車,特殊情況經上報人事行政部后可要求用車人補填單據;

  2、市內業務,當前往商場二個以上或因攜帶文件重要、資料量大時,可出車接送;

  3、工作人在市內辦事點需逗留一小時以上,駕駛員視具體情況可不負責等候。

  第四條駕駛員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如遇出差應及時告之考勤員并作相應記錄。

  第五條駕駛員駕駛公司交通車,應保證員工上、下班的準點與及時,遇特殊情況需上報,避免誤工。

  第六條駕駛員長途出車,相關補助參見關于公司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標準的暫行規定。

  第七條嚴禁駕駛員將車輛交予他人或私下為他人辦事,對因私出現的交通安全事故,公司有權不予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因公發生意外,經調查后公司將根據實情承擔車輛維修等費用,同時駕駛員將視具體事實及事故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受處罰及如何處罰。

  第八條駕駛員應做好行程、油耗記錄,公司將依據有效的行駛里程和油耗標準報銷相關費用(原則上9升/100公里)。

  第九條自帶車駕駛員管理

  1、需嚴格遵守以上所有管理條例,負責自有車輛的.日常維護;

  2、自有車輛日常磨損費、養路費、保險費與其工資按所簽定的勞動合同及關于自帶車輛管理辦法執行;

  3、因公出車需做好公里數登記,并請用車人簽字,每月公司按所記錄之用車公里數總和支付出車油費(原則上控制在10升/100公里);

  4、若自帶車輛因公發生重大故障或事故,公司將根據實情與駕駛員協商解決維修或理賠費用。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加強制度化管理,提高駕駛員紀律意識,確保車輛和攪拌站有秩序的經營,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攪拌車駕駛員。

  三、駕駛員的基本職責

  全體駕駛員必須模范遵守本雇傭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由于攪拌車駕駛員工作的特殊性。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點,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人工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考勤工作委托xx攪拌站辦公室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駕駛員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駕駛員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駕駛員,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駕駛員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駕駛員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駕駛員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駕駛員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②駕駛員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駕駛員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可根據駕駛員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駕駛員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駕駛員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駕駛員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駕駛員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駕駛員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有事不請假,不補假

  ②無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④未準不來

  ⑤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駕駛員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駕駛員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駕駛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穩定,增強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減少違法違章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xx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xx省安全生產條例》、《xx市客運企業及客運駕駛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從業駕駛員招聘錄用

  一、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生活習慣,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優質服務意識,熟悉客運市場。駕駛技術優良,無劣跡行為。持有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條年齡在25歲至60歲以下的男性(女性50歲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聽力、視力、無色盲、肢體運動能力正常,身體健康、心里狀況良好,符合客運汽車駕駛的條件,符合駕駛營運車輛的體檢規定。

  第三條出示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有3年以上駕駛客運車輛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

  第四條通過新入職駕駛員培訓考試合格,審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條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品行。

  二、駕駛員聘用條件及程序

  第六條駕駛員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正本交安全科審查,經審理驗證后交正副本復印件,并提供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

  第七條公司組建有由安全、車輛技術和營運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的營運駕駛員綜合技能考核小組,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作為公司駕駛員檔案資料,同時建立駕駛員檔案和臺帳,待公司在中心將其進入平臺后上崗。

  第八條公司必須對駕駛員進行實習試用,應安排安全意識強、駕駛技術好、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帶領試用駕駛員到擬駕駛車輛或營運線路上實習試用2-3個月,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第九條經綜合考試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辦公室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實行統一招聘、培訓、考試,統一勞動保險,統一工資發放、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五統一”管理。

  第二章從業駕駛員管理

  公司駕駛員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管理檔案,駕駛員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本人身份證、從業證、駕駛證、駕駛證基本信息、身體條件證明;

  (2)駕駛員本人一寸照片二張和駕駛員招聘錄用表一份;

  (3)安全承諾書一份;

  (4)上崗承諾書

  一、違規違紀違反管理制度行為的處理:

  駕駛員在從業過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其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十條私自倒客、轉客、改變運行線路行程,不按合同規定行程的線路、時間運行的。

  第十一條遇旅客投訴不耐心解釋(態度粗暴、服務質量差),而又不及時與乘務員(導游)一起溝通、協調處理,造成嚴重影響和事態惡化的。

  第十二條與乘務員(導游)串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擅自提高客運票價、擅自收取行李托運費、不按實際金額報銷油票或過路費欺騙公司的。

  第十三條與乘務員(導游)一起合伙宰客、甩客、攬客,誘導旅客購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條在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與旅客吵架、打架等營運糾紛,被行管部門通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對企業信譽、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五條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背行業《服務質量承諾》的。私自承攬包車業務和不辦理出團手續或出團手續不完整而又屢教不改的。

  第十六條駕駛員發生行車安全事故不報告或隱瞞事故真相,一經調查核實,駕駛員自行承擔事故損失費用,當年取消駕駛員先進個人評選,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十七條駕駛員違章劣跡分考核扣滿xx分的、不接受公司內部檢查的、因違反其他規章制度不接受相關處理、學習的。

  第十八條凡發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財產損失3萬元-6萬元的安全責任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處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負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的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5-10%。同時,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行業管理部門注銷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門處理外,按責任大小,駕駛員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20%。發生一次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行業管理部門注銷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一年內發生兩次安全事故而負全部責任的,一次損失超過2萬元人民幣的,處扣罰安全違約金20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虛報修車費用、油料費用、過路費和盜賣油料、配件、輪胎、工具的,除如數退賠賬款以外,對責任人處扣罰安全違約金1000-3000元。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的辭退或解聘及重大處理決定均由公司安委會作出裁定,報請總經理審查批準后施行。

  第三章駕駛員考核細則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目標任務績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經營科、服務質量監督辦公室組成考核組。對駕駛員實行記分考核。

  第二十四條考核內容:

  1、駕駛員聘用考核:駕駛員申請從事公司營運車駕駛員工作的,必須進行統一的審查、崗前培訓、考試和綜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駕駛員優秀評比考核:考核評比先進、優秀、明星駕駛員,考核評比后,進行表彰、獎勵,并按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3、駕駛員適應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駛里程、考核違法違規行為、不遵守規章制度的駕駛員,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進行嚴肅處理,責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繼續從事營運車輛駕駛工作。

  4、考核時間分為:準入、月、季、半年、年度、專項活動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動。

  5、行車安全、服務質量、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學習、培訓考試、遵章守紀、營收任務等。

  第二十五條評比條件:

  1、認真學習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自覺性、責任感強。

  2、模范遵守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在公司起到了帶頭表率作用。

  3、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精神強,能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當年內無違章處罰記錄,無旅客投訴記錄、無責任交通事故的。

  4、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員,具備10年以上駕齡和安全行車50萬公里以上及現仍然在我公司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5、嚴格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過硬的駕駛技術做到文明行車、禮貌服務,為樹立公司形象卓有貢獻。

  6、有典型先進事跡的優先。

  第二十六條獎勵

  1、一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2000元。

  2、二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勵人民幣1000元。

  3、三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500元。

  2、凡被評為明星駕駛員,公司將直接向省、市推薦,如被省市級評為明星駕駛員的,將享受其相應級別明星駕駛員待遇。

  第四章駕駛員安全行車里程考核

  第二十七條公司安全科應建立駕駛員安全行駛里程臺帳,根據簽單表規定行程逐單逐月統計安全“行駛里程”和“累計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條若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后,應根據百萬車公里事故頻率考核細則在累計里程中扣減或截斷安全行駛累計里程,重新開始累計新的安全行駛里程。

  第二十九條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規章行為實行記分管理,記分周期為一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至xx月31日),總分為xx分。一個記分周期滿后,因違法違章等行為扣除所余分值,不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第三十條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為期3-7天的停崗學習,期滿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十一條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值扣滿xx分時,公司將終止其勞動合同關系。收回其從業資格證交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注銷;5年內公司不得聘用其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xx分;

  (一)、凡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

  (二)駕駛員在服務過程中嚴重違反服務質量承諾,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引發事端,與乘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

  (三)、旅游車駕駛員不按照旅行社規定的行程行駛,不配合導游做好旅客的活動安排。任意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購物,誘騙游客消費、強行游客消費的。

  (四)、車輛在營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不報警、不求援,不及時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不保護好現場,不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拒絕完成各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搶險、救災、戰備等經濟運輸任務,擅自將營運客車駛入明文禁止運行的線路和景點區域的

  (六)、不按時投入車輛保險或拒絕投入車輛保險的駕駛員;;

  (七)、涂改、偽造、倒賣和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證、路牌或一次超載20%以上的營運車輛駕駛員;

  (八)、使用檢測不合格的車輛從事客運。故意損壞車輛GPS監控設備的;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在山區三級(含三級)以下公路上行駛的客運車輛駕駛員;

  (九)、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三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由于服務質量差,導致與乘客發生營運糾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車上丟失、被盜未按乘客要求協助查找或報警。運輸任務結束后,不及時清理車廂,發現有遺失的物品未及時送還或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三)、在營運途中如發生車輛故障不能行駛時,沒有向乘客說明原因,沒及時檢修排除故障,不及時聯系其他客車轉運客人的。

  (四)、旅游車駕駛員不根據旅行社行程的用車需求、出車、收車具體時間和不服從旅行社(導游)合理安排。索要小費,不主動征求旅客和導游的意見,對填寫服務質量信譽卡,不簽名確認的。

  (五)、拒絕接受交通行業管理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的;

  (六)、營運客車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或未按規定上線檢測的;

  (七)、運行途中擅自無故更換車輛、停止運行、途中甩客、宰客、毆打旅客或無故將旅客移交他人車輛運送的;

  (八)、發生負同等責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員重傷或車輛嚴重受損的一般責任事故的;

  (九)、不合理按排作息時間,高速公路客運車輛運行2小時不到停車休息點休息,或因打移動電話、戴耳塞聽音樂、吸煙、吃零食導致事故發生的;

  (十)、不按規定超會車輛或掉頭,導致事故發生的;

  (十一)、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四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駕駛員出車時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線路牌、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購置稅、派車單、旅游運輸客車安檢單、駕駛員資格簽單表,旅游運輸客車趟次安全行車責任書等相關有效證件不全影響發班出團的;

  (二)、未按時按照安全管理規定對車輛趟次安檢、不能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良好或GPS設備監控失控的;

  (三)、駕駛員未保證車輛配齊:滅火器、應急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冬天)、暈車藥、礦泉水、清潔袋、書報、川內主要景區宣傳光碟、規定的相關地圖等。

  (四)、駕駛員不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標準》提前到指定地點,打開空調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車時,不主動打開車門,不熱情扶老攜幼,主動協助擺放行李。等候游客時不耐心,用喇叭鳴號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時疲勞駕駛營運客車的;

  (六)、擅自改變合同規定運行線路,不按規定景區線路營運;

  (七)、違反景區上下游客的規定或無故不按規定時間發車的;

  (八)、旅游包車客運沿途招攬客人或采取欺騙手段招攬旅客和強攬旅客的;

  (九)、駕駛轉向、制動、燈光裝置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或不按照規定安裝懸掛線路標志牌的;

  (十)、車輛門未關好起步,車未停穩開門上下乘客導致發生乘客輕微傷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條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2分:

  (一)、不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隨意變道、違反交通標志標線和信號或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讓行人優先通行的;

  (二)、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防炫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防霧燈的;

  (三)、發生人員受傷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

  (四)、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第三十六條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1分:

  (一)、駕駛員一月內有一次未參加安全學習或教育培訓的。

  (二)、在檢查中車容車貌整潔、側窗窗簾、座椅座套、頭套、腳墊、座位清潔袋其中一項不齊全、整潔的或車內衛生清潔差、有異味、有浮土、有雜物;車門窗開閉不自如的;

  (三)、駕駛員未保證空調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證采暖(人均采熱量不小于1670j/h)。通風換氣不暢,人均通風換氣量小于20m/h的;

  (四)、駕駛員著裝不整潔、不佩戴服務證、上崗證、不按規定解說、不微笑服務、違反恭迎恭送規定、簡化服務程序和服務用語的;

  (五)、駕駛員行車時穿拖鞋或高跟鞋、腳放在駕駛臺或方向盤上、穿短褲、背心、赤腳赤膊、吸煙、飲食、閑談、接打手機的;

  (六)、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混行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不按規定超會車和倒車的,不按規定使用和放置警示標志牌的

  (七)、運行途中向車外拋擲物品、隨意吐痰、影響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及市容市貌的;

  第五章駕駛員行車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交通管理部門頒布的各項交通安全法規和條例,增強法制觀念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服從交警、運政管理人員和公司的檢查及指揮。

  第三十八條駕駛員必須具有駕駛客車3年以上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持有效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九條駕駛員行車前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線路牌、二級維護合格證、簽單表、安檢單、服務質量意見卡等相關有效證件,填寫行車路單、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文明行車、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駕駛員應按規定對所駕車輛日常的安全技術狀況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自檢自查工作,重點檢查車輛的制動、轉向、傳動及燈光信號裝置,車輛進場(點)站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禁止在加油(氣)站內修車。

  第四十一條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實時動態行駛記錄儀安裝使用管理制度》,愛護GPS車載終端監控設備,確保GPS設備監控有效。嚴禁人為破壞、遮蔽,擅自拆卸、改裝并自覺接受公司和乘客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駕駛員必須保證車輛配齊滅火器、應急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冬天)、暈車藥、礦泉水、清潔袋等應急救援設備。

  第四十三條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嚴禁超時、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和酒后開車。嚴禁使用經涂改、偽造、倒賣和非法轉讓的道路運輸證、牌或其它證件。

  第四十四條駕駛員必須保證空調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證采暖(人均采熱量不小于1670j/h)。要保證通風換氣良好,人均通風換氣量不小于20m/h。

  第四十五條駕駛員不開冒險車,路遇漫水橋、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段時不準強行通過,在查明路況后,在確保安全情況下,要組織旅客下車,等車輛通過后再讓旅客上車。

  第四十六條駕駛員增強行駛途中的自我控制能力和應變能力,路遇能見度小于30米的大霧天氣時,必須果斷停車休息、路遇水、雪、雨等險路,要低速行駛,謹慎駕車。駕駛員必須保證足夠的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第四十七條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客車不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不得在山區三級(含三級)以下公路行駛。

  第四十八條嚴格遵守日行程400km(高速公路600km)以上的必須配雙駕的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駕駛員應自覺做好高溫、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霧霜天氣的安全行車工作,主動避讓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在通過鐵路平交道口時不搶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第五十條嚴禁“三超”和“三違”。切實做到“三勤、四慢、五掌握、六預防、七做到、八不開、十不準”。

  第五十一條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以下行車安全措施:

  一、車輛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有分段標志和其它限速時,應當遵守標志的規定,行駛中各行其道。

  二、車輛在行駛中,嚴禁旅客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按指定的線路、時間、行程,安全行車、圓滿完成運營任務。

  三、行駛同一車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行駛時速/公里與保持行車距離相等和大余。遇上雨、霧、風、雪或者路面結冰,應減速行駛;超車或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需更換遠、近光燈,確認與要進入的車道。超車時只允許相鄰的車道。

  四、駛入超車道的車輛在超車后,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嚴禁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轉彎。不準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停車。不準跨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超車道上連續行駛和右側超車。

  五、如遇故障必須立即停車外,不準隨意停車和停車上下游客。車輛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六、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禁止行車道上修車。車輛修復需要返還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七、車輛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離開行車道路或者在路肩上停車時,駕駛員必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停駛方向后150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夜間還需同時開啟寬示燈和尾燈。駕駛員和本車人員必須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緊急停車帶內,并立即報告交通警察。報告公司求援。

  第五十二條駕駛員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應當做到:

  1、立即撥打120指揮中心向醫院求救,爭取第一時間搶救傷員。

  2、向110、112、交警指揮中心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向公司xxx報告事故概況便于公司報告保險公司。

  4、在事發地請求過路車輛和路人幫助展開傷員施救和財產保護。

  5、保護好現場和旅客的財物,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6、保持電話暢通,及時反饋信息。

  第五十三條駕駛員應當遵循以下行車安全規定

  一、平日行車安全“三檢制”工作落實:

  1、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1)、檢查所需人、車證件和隨車工具是否齊全、有效。

  (2)、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車輛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異氣味、異溫;檢查制動、轉向、輪胎、懸掛及其它各部等連接螺栓、螺母有無松動;檢查各傳動皮帶的磨損及松緊度;

  (3)、檢查各部有無油、液、氣、電泄漏,各種油、液是否充足,無有變質;

  (4)、檢查車輛外表,車內外裝飾是否整潔,保持車內外、發動機、電瓶等各部清潔;

  (5)、檢查車輛隨車配備的`消防器材、防滑鏈應急錘等各種裝備、附件、工具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燈光、信號、喇叭、儀表和雨刮器的工作情況;

  (7)、車輛啟動時,檢查各種儀表、氣壓顯示是否正常。

  2、行駛中的安全防范及檢視: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

  (2)、做到起步平穩、方向不晃、換檔不響,嚴禁不踏離合器換擋和空擋滑行。

  (3)、做到汽車換檔的順序、腳輕手快、加油均勻。

  (4)、不猛打方向和臨近障礙物急剎車。做到雙手不脫離方向盤,嚴禁接打手機或吃零食。

  (5)、因轉向、制動、傳動、燈光、雨刮、輪胎等發生故障影響行車安全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油路故障時,嚴禁直流供油。

  (7)、在超車、會車前,應觀察前方車輛動態后,鳴號示意對方來車(夜間用燈光)。遇大雨、大霧、視線不清、交叉路、彎道、狹路、橋梁、繁華路段、隧道等嚴禁超車。

  (8)、按交通法規規定正確使用燈光信號、停車需開小燈,起步前應開大燈,看清路面動態及障礙。

  (9)、在有路燈地段時,嚴禁閉燈行駛,在無路燈照明又遇大燈突然不亮應立即判斷右邊障礙情況,靠右邊停車,嚴禁摸黑行駛。

  (10)、會車時如遇到對方車輛不關大燈可閃燈示意,必要時靠右邊避讓,不可斗氣開燈,冒險行駛。

  (11)、夜間行駛速度應比白天適當降低,超車時應在安全的原則下從右方超越。嚴禁讓速不讓路或加油速賽,禁止強行超車。

  (12)、下雨天行車雨刮器必須保持靈敏有效,要降低車速、轉彎要慢,防止側滑。處理障礙要比晴天提前,避免急剎車和打方向而造成剎車單邊和溜滑,并注意初雨乍晴后路滑,停車避讓用點剎的操作方法。

  (13)、行進山區遇暴雨,應立即選擇安全地帶停車,防止塌陷和山洪爆發。視線不清,道路不明,不準冒險行駛和強行超車。行駛中留有余地,預防車、行人突然橫穿

  (14)、雨霧天行車,檢查燈光是否完好有效,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時速不超過30公里。途中停車上、下乘客時,不準關閉霧燈和小燈。

  (15)、在通過涉水路段時,要仔細探視涉水路面詳細情況,服從現場指揮,不得載客通過,涉水前,必須探明水情及路況,不得冒險盲目通過。涉水完畢,用低速行駛并輕踏剎車,待蹄片磨干、剎車有效時方可正常行駛。

  (16)、遇冬季惡劣氣候冰凍路面時,駕駛員必須采取應急有效措施,找干沙土利用鐵鏟裝袋備用。立即安裝防滑鏈,低速行車。按照冰雪路搶險應急措施運行

  (17)、機動車行駛中,阻止乘車人不準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車道、分段限速的速度行駛。進入高速公路正常行駛的車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有分段限速交通標志時,應當遵守分段限速的規定,行駛中不得隨意變道。

  (18)、同一車道行駛必須保持安全距離,高速公路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雨、霧、風、雪或者路面結冰,應減速行駛;超車或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需更換遠、近光燈。

  (19)、嚴禁在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或者轉彎。不準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停車。不準跨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超車道上連續行駛和右側超車。

  (20)、高速路行駛除遇故障必須停車外,不準隨意停車和停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貨物。車輛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21)、高速路行駛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禁止行車道上修車。車輛修復需要返還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22)、高速路行駛車輛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離開行車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車時,駕駛員必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燈,并在停駛方向后150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夜間還需同時開啟寬示燈和尾燈。駕駛員和本車人員必須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緊急停車帶內,并立即報告交通警察。

  (23)、車輛在運行途中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停靠在寬闊的路段或緊急停車道,車后按規定距離設置警示標志牌,同時立即疏散乘客下車至安全地帶,并鎮靜妥善處理,防止發生次生事故。

  (24)、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迅速觀察事故現場。先檢查有無人員傷亡,第一時間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撥打施救電話112、120、119等,同時向交警部門、公司安全科、保險公司。報案,講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號、傷亡程度和損失情況等,以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5)、做好事故現場證人和證據收集,駕駛員及時做好人證物證相關記錄。可將其姓名、住址和聯系方式記下。駕駛員要注意不得讓事故現場的物件移動和損毀。

  3、收車后駕駛員對車輛的安全檢查:

  (26)、做好車輛清潔衛生。關閉電源,推進空擋位置(有坡度的地方推進排擋,打好三角木),拉緊手剎。

  (27)、車輛有故障應立即保修,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完好。為次日出車提供安全保障。

  (28)、車輛停放后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洪等預防工作。將隨團簽單表乘客意見卡和安檢單交回安全科存檔。

  第五十四條駕駛員對車輛日常檢查、應當建立檢查表并認真填寫檢查結果,對需要特別說明的,應填在備注欄內,填寫完畢,駕駛員應在表上簽名。

  第五十五條車輛運行中突發事件應急應對措施:

  一、車輛行經鐵路交叉處突然熄火,發動不著而又無外援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迅速掛入低速檔,用起動機作動力,使車輛迅速駛離軌道;

  3、根據在軌道中的位置,掛入低速檔或倒檔,以人力使車輛離開軌道;

  4、可在傳動軸的萬向節用撬胎棍撬動傳動軸,使車輛轉動迅速駛離軌道;

  二、車輪駛出路肩,懸空停放路沿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選擇安全又不使車輛失去平衡一側離開駕駛室;

  3、車輛有墜崖危險,應用繩系住車身拴在公路上的自然物或木樁上;

  4、路肩處坡度較緩,挖低路肩使懸空車輪著地;

  5、懸空車輪下方向很陡,再其下方支撐一木棍,使懸空車輛駛出。

  三、車輛半側翻或側翻公路上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及時卸下蓄電池,放出油箱內的燃油,防止引起火災;

  3、用木杠撬抬和繩牽拉,或用千斤頂,直端正車身。

  四、運行中出現爆胎時:

  1、全力控制方向盤,保持車身正直向前。

  2、迅速搶掛低速檔,利用發動機制動方向盤。

  五、下坡時腳制動突然失靈時:

  最有效辦法是先搶檔,通過機械控制,達到減速后同時使用手制動至使安全停車。

  六、車輛加速踏板突然卡住不能回位時:

  應立即踏下離合器踏板,將變速桿撥入空檔,關掉點火開關。車輛在上坡時遇陡坡、冰雪、泥濘路,車輛失控向下滑行,盡力使用手制動和腳制動停車。

  七、車輛行經漫水路、漫水橋中突然熄火: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停車察看情況,借人力將車輛推出;

  3、打開客車的行李艙蓋,使車輛減少裙邊阻力。

  八、車輛發生火災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立即切斷電源、油源;

  3、關閉油箱開關或取走車上的燃油;

  4、關閉點火開關后立即提取滅火器滅火。

  九、車輛轉向失靈時:

  采取制動應用間斷制動法,使車輛慢慢停下來。然后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十、雨霧、雷電、冰雪或冰雹等惡劣天氣:

  大霧天應低速行駛,能見度不足于30米,車輛停止運行。突遇暴風雪、雷電或冰雪冰雹等惡劣天氣、應當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安撫照顧乘客和保護乘客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春、夏、秋、冬行車安全保障措施:

  一、春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春季來臨,萬物復蘇,駕駛員容易感覺疲勞和困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體力,決不能疲勞行使。

  2、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春暖花開,外出旅行的人比較多,駕駛員應謹慎駕駛,禮讓三先,消除僥幸心理。

  4、夜間在雨天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5、在行駛中,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嚴禁強超強會、酒后駕駛、疲勞行車,不開冒險車、不開英雄車、不開嘔氣車。

  6、高速公路嚴禁疲勞、超速行駛,雨天能見度下降,可視距離縮短,不開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應保持車距,減速慢性。必要時,到服務區停車休息,待消除疲勞后,方可駕車繼續行駛。

  二、夏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夏季行車,由于氣溫較高,駕駛員容易感覺疲勞和困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決不能疲勞行駛。

  2、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夜間在雨天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4、在雨天道路上行車,嚴禁超車搶行,會車應提前減速讓行,不得違章行車;同時要合理使用制動,掌握車速,不得猛抬油門和緊急制動,切勿猛打方向,以防意外。

  5、夏季氣溫高輪胎氣壓增大,輪胎軟化,行駛中容易爆胎。應勤檢查輪胎,保持前輪、后輪氣壓、輪胎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6、高速公路嚴禁疲勞、超速行駛,雨天能見度下降,可視距離縮短,開啟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防止“水滑”現象的發生。

  7、做好自燃防范工作。不要在車內亂扔未熄滅的煙頭,禁止在汽車內吸煙,以防“引火上身”。不要將易燃物品如氣體打火機、空氣清新劑、香水、摩絲等放在車內容易被太陽光線照射的部位,如儀表盤上;更不要將汽油、柴油等危險油品放在車內。

  8、在夏季,汽車長時間行駛在高溫下時,應該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讓車子長途暴曬。按規定在車上配備滅火器,并且記住要定期更換。一旦發生車輛自燃,駕駛員千萬不要驚慌,及時報警,只要方法得當處理及時,就會把危險和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隨著旅游旺季的到來,車輛在景區內行駛時務必要謹慎慢行,在盤山道路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山體、道路狀況,慎防塌方、落石,遇有難以避免的突發事件,要保持高度冷靜,合理運用緊急避險。避免群死群傷的事故發生。

  三、秋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在“三秋”大忙季節,農民有在公路上打場曬糧的壞習慣,應減速慢行,注意觀察路面、車馬、行人的動態,隨時做好剎車準備。

  2、秋季會出現霧多天氣,在行駛中,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應開啟防霧燈,必要時開啟大光燈或小燈,并勤按喇叭,以示提醒注意;遇有濃霧時,應選擇安全地點,打開警示燈或小燈靠邊停車,待霧消散再繼續行駛。

  3、遇有冰霜路面上行駛,應減速慢行。在會車時應主動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嚴禁強超搶會。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行駛,不準脫檔滑行,猛打方向,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停車距離。

  4、“春困秋乏”,駕駛員易于疲勞,應讓駕駛室窗口適當通風,如感困倦時,可采取停車休息,檢查車輛。決不能疲勞勉強繼續行駛,以保證安全。

  5、秋季的風特別大,小雨又多,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應降低車速,在下雨的柏油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6、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應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不得超速行駛,遇有雨霧天氣時,因視線不清,應減速慢行。下雨高速公路易發生側滑。大雨大霧天氣能見度不足30米時,應就近選擇服務區停車,以防車輛連續追尾,待雨霧消散后再繼續行駛。

  四、冬季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1、冬季行車,駕駛室門窗關閉,駕駛室溫度較高,容易感覺疲勞和困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決不能疲勞行駛。

  2、在風、雨、雪、霧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在雨、雪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二十公里,不準脫檔滑行,發現情況要提前處理;在冰雪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必要時應安裝防滑鏈條行駛。

  4、夜間在冰雪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5、在雨、雪道路上行車,嚴禁超車搶行,會車應提前減速讓行,不得違章行車;同時要合理使用制動,掌握車速,不得猛抬油門和緊急制動,切勿猛打方向,已防意外。

  6、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見度的氣象情況時,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②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③能見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7

  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倡導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制度:

  1、申請:全公司駕駛員根據上崗條件,自愿提出申請。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服務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辦組織用車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公司辦根據駕駛員定崗定員數,按綜合成績依次錄取。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駕駛員薪酬: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效能工資和出車補貼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費。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效能工資統一由辦公室組織用車部門根據駕駛員服務質量、安全情況、車輛衛生等方面進行考核計發。出車補貼按0.15元/公里計。國家法定假日出車的,按實際出勤計發加班費。

  3、出車在峨眉以外的地區,連續時間超過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實際里程計算,其余住勤時間以及產生的住宿費用,按《公司差費報銷暫行規定》辦理。

  三、調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領導、部門領導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

  2、用車時間相近,方向相同、地點相近的出差人員,盡可能同車同行。

  3、調用車輛必須在用車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調度聯系,事后補齊調車手續;乘車者用車后在《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換車,收車后及時將車輛停入車庫。公司辦定期抽查車輛入庫情況。

  5、每周五下班前,駕駛員應將車鑰匙交于小車班長集中保管。

  6、車輛調度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四、油料管理:

  1、車輛在公司辦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駕駛員應在出車前根據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2、車輛調度計發油票。出車加油量以出車里程×公里油耗額核定。

  3、每周末將出車公里數統計結合車輛調用單和發給的油票進行檢查核準。

  五、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1、復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六、有關費用的管理和報銷:

  1、以《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洗車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60元/月固定計發。

  3、報銷清單填好后送辦公室主任審核,方可報銷。

  七、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辦公室主任或車輛調度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班長檢查審定,報公司辦主任批準后方可維修。

  3、定額修理:國產車以1萬元/年為基數(進口車輛以1.2萬元/年為基數),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駛里程增加1萬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節余部分以25%作為獎勵,超出部分以10%罰款(此條二0xx年執行)。

  4、車輛大、中修:小車班應于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范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辦主任審批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5、封存車輛原則上只發生定期養護費,其養護需報辦公室主任批準。

  6、小車班長每月將小車修理費發生額統計。

  八、車輛事故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通知車輛調度和小車班長,并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2、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3、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保持車輛整潔衛生。

  3、遵章守紀行車,嚴禁酒后駕車。

  4、嚴格執行例行保養規定,堅持出車前、途中、收車后的“三檢”工作;準確報修,消除機械事故隱患,確保車況良好。

  5、不得向乘員和修理廠索要財物、餐飲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8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二)車輛使用

  1、每輛車由指定專門的駕駛員負責駕駛,非公司駕駛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2、因公務需要用車,由辦公室統一調度,在《出車記錄表》上詳細登記。車輛返回后,駕駛員將《派車單》填寫完整,并由用車人簽字認可,作為報帳附件。

  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前應對車輛作車況檢查,如有故障或損壞等,應立即報辦公室處理。

  4、不出車時,駕駛員須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職造成損失,責任人應負責賠償。

  (三)車輛保養

  1、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車輛干凈整潔。

  2、車輛零件設備由該車駕駛員負責保管,須保證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車輛的修理或保養事宜,除緊急狀況外,司機應事先申請,在獲得批準后,方可在辦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維修廠維修。

  2、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總經理核準。

  (五)事故處理

  1、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公司車輛因公違反交通規則時,如為司機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因車輛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罰款由公司負責。

  2、車輛如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及時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并即刻與公司負責人聯系,協調處理。

  3、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當事司機應配合辦公室負責處理。

  4、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者,所發生事故與公司無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六)費用管理

  1、由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核定費用計劃和備用金標準,辦公室為每輛車建立費用檔案和維修檔案;經辦公室審核之后,司機方可報帳。

  2、車輛的調配使用,用車部門應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發生的費用由用車部門承擔,其結算方式和程序按財務制度執行,司機要認真作好出車登記。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9

  一、車輛管理

  1、車輛維修,采用定點維修和指定點維修相結合的辦法,必須到定點(或指定點)修理廠修車。

  2、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首先向車隊負責人提出維修項目,簽字同意后由黨政辦公室分管主任審核,然后報分管機關領導,經批準后憑維修通知單,到指定廠并按指定項目進行修理。一次性維修價格超過一千元的,須經街道辦事處主任審批,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3、維修車輛零部件更換完畢后,必須如實帶回,交黨政辦公室分管主任備查。

  4、因公出發,如遇故障確需及時修理,所需費用由乘車人簽字后,按有關程序報銷。

  5、車輛采用定點加油的辦法,由黨政辦公室集中購油,憑加油卡加油。特殊情況,由分管機關領導酌情處理。

  6、每月底由駕駛員將當月行車里程數和所用油料數報黨政辦公室登記,再由辦公室將各車的行車里程、燃油量和百公里耗油量統一列表公布。百公里油耗明顯高于車輛油耗標準的,應向黨政辦公室主任作出合理解釋,否則扣發當月補助。

  7、駕駛員不得私自借用外單位的油料、油票。嚴禁外借油料和串換油票標號,發現一次,扣發當月補助,發現兩次扣發半年補助,累計三次扣發全年補助。

  8、車輛長途出車,臨行前須一次性加足燃油,正常情況下不允許中途加油,如確需購油,必須由隨車人員證明,經辦公室分管主任簽字后按規定報銷。

  9、未經批準購買或借用的'油料一律不予報銷或償還。

  10、車輛使用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調度管理,日常工作采用相對固定用車與派車相結合的辦法,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調度。

  11、出車地點若在本市范圍內,由用車領導或部門具體安排。若車輛到區外,需報告黨政辦公室。車輛返回單位后,應立即將途中過路費、過橋費等交黨政辦公室分管主任審核后按規定報銷,一次一報,不得累積報銷。

  12、車輛與駕駛人員外借必須經分管機關工作的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對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借車輛的,一經發現,扣發全年補助。

  13、所有車輛必須在晚8:00以前(夜間值班車輛在晚6:00前)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上好安全裝置。如遇特殊情況需動用車輛,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領導匯報。公休日必須全天停放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況,須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主任。不按規定執行的,發現一次扣發補助50元。

  14、凡未按規定和程序派遣、批準、報告用車的。一律視為出私車,一切責任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二、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作為街道工作人員,必須遵循街道各項規章制度,接受街道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遵章守法,嚴格遵守駕駛員崗位紀律,保守有關秘密,維護機關團結。

  3、駕駛員必須定人定車,嚴禁混開和駕駛執照不符的車輛。嚴禁開快車、開私車和酒后駕車,此類情況發現一次,扣發補助50元,發現兩次,扣發補助100元,發現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4、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應按照有關規定合理停放車輛,做到人不離車、車不離人,避免車輛停放期間安全事故的發生,此類問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自負。

  5、執行完出車任務后,必須及時返回司機辦公室。不出車時必須在司機辦公室或車內待命,不得隨意離崗、串崗,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工作用車隨叫隨到。

  6、駕駛員遇到夜間和公休日值班時,應提前向用車領導進行說明,值班時間一律在機關辦公區待命。

  7、駕駛員必須注意愛護保養好車輛,確保車輛正常使用和不受損失。要認真做好司機辦公室、宿舍公共財物的維護,按照值班安排,保持辦公室和宿舍衛生。

  三、事故處理

  1、若因公出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及有關部門認定為負全部責任的,駕駛員一律辭退;如認定為部分責任的,對駕駛員扣除當月出車補助;若因出私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并予以辭退。

  2、對違反車輛與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定和本街道管理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每周徹底清洗一次。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七條: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八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辦公室或車廂內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九條:司機對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盡快復機。如無法聯系的則取消當月的.通訊補貼。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復機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二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三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

  第十四條:每位駕駛員必須做好里程數登記工作(填寫統一表單),每月1日將表單填寫完整后交車隊負責人匯總,統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車隊負責人有權在平時進行抽查(路碼表是否與記錄相符),不符的數應由司機或使用人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和規范車隊駕駛員的日常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進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節約車輛費用,制定本管理制度,嚴格遵照執行。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應全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員。

  二、安全行車

  2、加強交通安全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不違章行駛。

  3、日常行車要文明駕駛,安全禮讓,不爭道搶行,不開斗氣車,不亂鳴笛,過人行橫道減速讓行,不亂停亂放。

  4、駕駛車輛時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準吃東西、打電話、吸煙,嚴禁酒后開車、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停車時注意防盜。

  5、按規定周期定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不破壞性使用車輛,做到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例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6、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發現車輛故障,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故障,不準帶隱患行駛。確實不能自修時,應馬上與車隊領導或維修部聯系修理。

  7、如有事故發生應迅速通知車隊領導,以便及時處理。

  三、日常管理

  8、實行專人專車的管理原則,駕駛員對本人使用的車輛負全責,行車前必須檢查駕駛證件及車輛證件是否齊全,因自帶證照不全造成的罰款和損失由個人自負,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在行駛證、保險等手續到期前10天,及時告知車隊文員,提前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9、未經批準,不準隨意調換車輛,不準私自出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公車私用一經發現將按次處罰,屢犯不改者予以開除。

  10、未經批準,禁止駕駛員利用出車機會辦理私事。

  11、嚴禁酒后駕車,酒后駕車發現1次處罰2000元,并停職檢查。全年酒后駕車2次的處罰6000元,并予以開除。

  12、駕駛員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飾,儀態衣著要大方整潔,并保持車輛衛生整潔,對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車輛不整潔的現象應及時整改。

  13、駕駛員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個人素質,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及生活作風,注意維護公司及個人形象,嚴禁有粗魯、欺負、辱罵、打架等不文明行為。

  14、車輛外出時出現違章駕駛及其它事故的,由當時開車駕駛員負全責,根據違章和事故的情節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四、加油、維修及費用報銷

  15、駕駛員持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卡號應與車牌號相符。

  16、所有車輛維修納入統一管理,車輛需要維修或更換零部件時,維修員填寫維修單,注明維修部件,申報車隊文員處登記,駕駛員私自到其他修理廠維修車輛,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五、違章處理

  17、駕駛員因違章被交通部門罰款,由當事人自負。若發生交通事故,視責任大小和損失情況每次處以300—2000元的罰款。一年內發生兩次交通事故,予以開除。

  18、交通違章被扣滿分者,一律自費參加培訓后再上崗培訓,培訓學習及考試期間不記出勤,按事假處理。

  19、未經車隊領導同意私自用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本人負責,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六、附則

  20、若車隊領導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同等處罰。

  21、本制度由車隊負責解釋,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二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司機班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班長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三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準,專車司機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第四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五條:所開車輛經總經理批準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后,應做好確認工作。

  第六條:出現事故時,司機應能作出應急處理,并向辦公室和總經理報告。

  第七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八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九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十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一十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十二條:酒后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十三條:車輛用油(除特殊情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捷達轎車每100公里耗油量計算,皮卡車每100公里耗油量計算,節將超罰,每月核算一次。

  第十四條:違章與事故處理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側,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13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

  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駕駛員聘用及日常管理制度 14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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