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農村村土地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巫溪縣 鎮 村 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 西齊:
南齊: 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 : 年 月 日
農村村土地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 畝地轉讓給乙方。并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東至 為界,西至 為界 南致 為界,北至 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 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 )計算,共計 元 整,作為征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占用該地塊時,由于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征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于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農村村土地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漢,現年 歲,生于月日,家住縣 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漢,現年 歲,生于月日,家住縣 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于 村 組(小地名 )的 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 (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 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為參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于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在以后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農村村土地轉讓合同》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余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會主任: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字:
農村村土地轉讓合同 [篇4]
編 號: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承包方姓名(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愿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 塊,地名和四至界線分別為:東鄰:________ 、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 、北鄰:_________ 共計 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畝 元,合計 元。乙方于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轉讓費,于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轉讓期限為二輪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合同約定為土地經營權徹底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土地承包關系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有關土地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擔。
五、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養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八、轉讓期滿后,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土地,甲方放棄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九、乙方轉讓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征地產生的優惠優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轉讓土地面積領取集體的其它補償、補貼。
十、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違約方承擔責任 。 十一、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兩份,交村里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公證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村土地轉讓合同】相關文章:
農村村民土地轉讓的協議書02-01
農村村民土地轉讓協議書(精選8篇)11-18
農村村民土地轉讓的協議書7篇02-01
農村村民土地轉讓的協議書(7篇)02-01
轉讓土地合同12-08
土地的轉讓合同12-28
轉讓土地合同11-05
農 村土地合同書范文11-23
土地轉讓合同11-10
土地房屋轉讓合同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