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工作匯報
踏入“十二五”的開局之年,城市現代化建設已進入了全面提速的時期。街道緊密圍繞區委“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TT”這一核心主線,大力推動“宜居、宜游、宜創業”的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進程,著力抓好城際輕軌、城市綜合體、三舊改造等重大項目規劃建設發展。下面針對現階段征地拆遷工作所存在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作出分析和提出一點見解。
一、基本情況
就城際輕軌建設來說,現階段已確立了城際輕軌大沖段的征地邊線,并對邊線內的征地面積進行了分戶丈量和地面附著物的統計,并按標準計算了每戶的補償金額。輕軌大沖段的征地拆遷任務總長**公里,拆遷征地面積多達**畝,主要涉及農用地、農業生產用房、魚塘和廠房。其中,農村集體土地面積**畝,涉及應清點青苗的戶數為**戶,**家廠房需進行遷移。
二、主要做法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確保城際輕軌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實施,街道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負責具體的征地拆遷工作,明確了工作分工和責任目標,并要求工作組人員不斷加強對征地知識的學習和運用,掌握政策,加強對村民的情況逐一逐戶分析,有針對性地分別尋求突破。
2、加大宣傳動員力度
通過向沿線被拆遷企業和拆遷戶主廣泛宣傳征地拆遷的法律法規、補償政策規定和建設城際輕軌的重要意義,解答被拆遷企業和戶主提出的疑難問題,消除被拆遷戶的等待、觀望僥幸心理和心存疑慮的思想,尋求群眾的支持和配合,動員住戶如實提供房屋證明資料,協助做好房屋和土地的丈量、評估、簽訂協議等工作。
3、加大矛盾糾紛的調處力度
準確認真摸清村民群眾的實際困難,認真分析,多部門聯動,力所能及地解決征地拆遷過程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和矛盾糾紛,從而加快輕軌征地工作的全面推進。
三、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
由于政策、價格、歷史和現實等因素成了制約征地拆遷工作的瓶頸,當前,城際輕軌乃至其他重大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困難重重、屢屢受阻,多次處于停滯狀態,嚴重影響重建設進度。
(一)客觀問題
1、補償標準過時,F行的征地綜合價補償標準已多年未做調整,依舊是執行2015年市出臺的相關補償標準,即:水田8萬元/畝(包干征地),房屋1700元/㎡,未能與現時的物價水平同步。物價指數的不斷上漲突顯出原定的補償標準相對偏低、較不合理,被征地群眾的合法利益受到不同程度地影響,如魚刺在梗,難以下咽,致使征地拆遷矛盾日益凸現,工作難度加大。就建筑物來說,房屋拆遷補償價格與現今購房成本差距巨大,被征地群眾所獲的補償難以保證原
有的生活水平,長遠生計難以保障。
2、補償標準不全面。由于補償標準出臺時間早,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征地拆遷補償項目繁多,既包括廠房、住宅、非住宅等不動產和農林漁種養產品等,有很多品種沒有涵蓋在內,對需要補償的對象和標準沒有細化,面面俱到,執行過程中彈性較大,補償標準不易界定。補償就只能由拆遷雙方討價還價,要么拆遷人咬牙以高標準滿足被拆遷人的要求,要么拆遷人以耗時間、延長工期為代價就低補償拆遷人。額外補償更會助長惡意搶插搶種行為。
(二)主觀問題
1、補償標準不一。由于開發商和個別部門未能嚴格執行市、區有關規定,為加快項目征地建設的進度,不惜擅自抬高補償價格,超出了市、區補償的統一標準,嚴重拖累政府的征地工作。額外補償產生的差距容易導致村民群眾互相攀比,抱著觀望的態度漫天要價。
2、“三搶”行為嚴重。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征地拆遷困難重重,其中違法建設屢禁不止,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違法搶插搶種搶建得到拆遷補償,導致其他被拆遷戶認為有利可圖可獲取高額補償,從而抱有僥幸的心理盲目跟風搶栽搶種農田林木和搶搭搶建建筑物,甚至出現了“哪里要征拆,哪里的違建搶種最兇猛”現象。
3、農民意識薄弱,配合度低。被征地農民群體由于整體素質不高,加上受傳統觀念影響和束縛,致使其對征地拆遷產生認識上的偏差,引發諸多的擔憂和顧慮,更甚者對征
地行為有抵觸情緒。部分群眾在遇到暫未能協調解決的問題時,喜歡采取堵路、堵工、武力等消極方式來表達不滿,制造不必要的糾紛。由于沒有執法權,出臺的政策嚴禁強行拆遷或出動警力,往往遇到上述情況,征地工作組人員未有足夠的措施和應對辦法去解決處理。
四、對策和建議
1、成立機構完善制度。鑒于辦事處沒有執法權,未能對規劃區違章“三搶”行為和征地工作引起糾紛進行執法處理,在開展征地拆遷工作中處于較被動位臵。市、區兩級政府應盡快牽頭,向各職能部門抽調人手成立專門的綜合執法部門和評估機構,明確執行主體,形成合力,解決征地過程中出現的違法行為和惡意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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