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堅持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柜存放、全程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一名保密專干,具體負責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專門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資料登記制度,與非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分別登記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借閱、使用登記制度,借閱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資料,要及時辦理登記手續,隨時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與傳閱
(一)、文件管理人員收到涉密文件后,應在專用的登記本上予以登記。登記后,交局辦公室負責人確定傳閱范圍。
(二)、文件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確定的傳閱范圍進行傳閱。送閱涉密文件應使用專用的文件夾,一般應當面送交,立等收回,嚴禁隨意放置其辦公桌上。傳閱領導或者工作人員確實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應在閱讀(使用)完畢后及時交還或者通知相關人員收回,不可直接轉入下一環節。文件管理人員應對滯留他處的涉密文件進行登記,隨時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達按涉密文件分發要求進
行;批示件辦理完畢后,應及時將批示件或者復印件退還文件管理人員。
三、涉密文件資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的借閱、復制、下載
1、借閱涉密文件信息資料,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批準,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2、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一般不得復制、下載,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當向單位主管領導請求并經制發單位批準。復制、下載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視同原件管理。
3、復制涉密文件信息資料,要履行登記手續,并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二)、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資料要存放在鐵質文件柜中,與非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分別存放,并定期進行清查,核對。
2、涉密電子文件應當存儲在涉密計算機中。
3、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及時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將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全部如數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
5、需要歸檔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歸檔。
四、涉密文件信息資料的清退銷毀
(一)、每年對本單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資料進行清理,要逐件進行清點,除需留存或者存檔的資料外,一律填寫《銷毀文件目錄》和《涉密載體銷毀登記表》,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后送區保密局統一銷毀,禁止私自銷毀涉密文件信息資料。
(二)、嚴禁將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作為廢品出售給物資廢品收購站。
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本公司檔案的保密管理,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檔案保密工作的一般管理要求。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檔案保密管理。
2 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電力工業國家秘密及其他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能源部、國家檔案局) 3 管理職能
綜合管理部是本公司檔案保密管理的職能部門。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檔案管理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和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法規和制度,保證企業檔案的絕對安全。
4.2 嚴格掌握檔案材料和資料的查(借)閱范圍及審批手續,一般檔案材料、資料查閱應辦理查閱手續,由檔案管理人員提供并登記備案。
4.3 已歸檔的文件材料和資料一般僅限于在檔案閱檔室內查閱,不得外借,任何部室和個人無權擅自擴大查閱范圍和公布檔案內容。
4.4 查閱檔案材料一般不得摘抄、復制、拍照、翻印,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作好記錄。
4.5 外單位人員查閱一般檔案應持有效介紹信并經領導同意。查閱帶有密級檔案須經公司領導同意。
4.6 歸檔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公司,特殊情況必須帶出的除辦理借用手續外,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準攜帶檔案材料或資料去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
4.7 查閱涉及機密性質的檔案材料或資料,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4.8 檔案一般不借閱,如確因工作需要借用應說明借用原因及歸還時間并確保借
用期間檔案材料的安全、完整。
4.9 檔案材料或資料的轉移,批量的必須有指定人員監運,小量的應采用機要郵遞和專人護送。
4.10 檔案的銷毀必須由指定的監督人員監銷,不準作廢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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