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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創意保密協議
甲方:(接受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設計師或設計公司):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鑒于乙方擁有創意設計、概念、構思以及乙方認為應該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將這些信息商業化并應用于相應委托項目,乙方將這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形式提供給甲方審閱,甲方接受這些信息并承諾履行保密義務;雙方愿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屬于乙方所有或專有的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創意方案、設計圖紙、策劃文稿、技術資料、價格、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 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計劃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乙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內容和日期:年 月 日提交。年 月 日提交
第三條 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通過項目聯系人進行,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任何一方如更改項目聯系人、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內,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掛號信件或電子郵件送達創意信息或交付設計方案之后,接收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起三十天內給予回復,接收方如不回復則表示默認收到。
第五條 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 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并嚴格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第三方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 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 若甲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甲方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構成乙方向甲方轉讓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對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
第七條 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申請 仲裁解決。
第八條 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后兩年內持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廣告創意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范圍
1、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信息、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2、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3、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及經營實力;
4、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5、甲方機構的設置、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6、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7、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
8、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9、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數據資料、計算機程序等)和售后服務技術;
10、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于乙方發展的機會;
2、乙方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隨意和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電腦軟、硬件等;
3、乙方未經批準,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4、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信息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泄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四、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廣告創意保密協議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鑒于甲乙雙方已建立勞動關系,乙方存在知悉甲方的商業信息技術信息等內容之可能,為防止泄密造成雙方利益上的損失,為明確雙方的保密義務,我們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1、甲乙雙方確認:
“保密信息”是指具有實用性、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甲方不愿意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制于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
2、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市場開發及銷售后服務情況、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者商談的價格等;2) 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產品或者服 務的銷售網絡、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投資意向,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申報資料、各種協議合同等;3)管理秘密,包括公司各種管理制度,所有財務資料,采購資料、人事資料,工薪資料以及操作手冊等。
3、本合同所指技術信息,包括:1)數據庫、軟件、軟件文檔、電腦測試傳輸系統、系統、產品、服務或者甲方擁有、乙方正在為甲方正在開發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源代碼、軟件代碼、編程規范、設計文檔、接口文檔和相關文檔、程序接口、研究成果、開發流程、質量標準及其它的技術信息等,以及從計劃、制圖、圖表、草圖、模型或者程序說明中獲得的信息,從設備的檢查中,及從電腦程序、數據庫、軟件、電腦硬件組件或者其他類似零件中獲得的信息;2)有關甲
方的商業計劃、營銷計劃或者商機的信息;3)有關甲方的財務、業務、或者業務操作方法和方法提議的信息。4)由于圖例和其他標記等理應為公司保密的其他信息。
4、特別約定:乙方在甲方工作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信息已經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研究發明的科研、技術成果均為甲方的技術信息,乙方應予保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者間接的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途徑獲得或者觀察全部或者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的秘密信息,乙方應予保密。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技術積累、 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信息或者其他商業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技術信息或者其他商業信息。工作成果包括發明創造、技術改造、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獎勵或報酬。
2、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者其他商業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3、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4、 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許可或者協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確因工作需要,乙方將數據、資料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移交時,須持有甲方
的書面同意。
5、乙方離職或者退休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對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者商業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保密信息的義務。
6、 乙方應于離職或者退休時、甲方提出請求時,立即無條件的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載體及其副本。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乙方自備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并做好工作交接,如未交接清楚,則視為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給予補償。
7、 凡簽訂本協議的乙方,均對甲方具有保密義務。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三條 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確認同意本合同規定的保密期限為無限期保密,保密義務自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時開始,到保密信息持有方對該保密信息公開發布時為止。
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3、乙方職位的變更或者工作關系的變更,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以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為標準賠償。
2、因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等。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3、 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均
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并且追究乙方的責任。
4、 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等泄露,無論結果如何,都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甲方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 乙方利用甲方商業秘密或者技術信息等為個人或者第三方獲取利用時,乙方須支付甲方20倍于此信息成本的金額作為賠償,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乙方尚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的義務。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署,即視為甲乙雙方認可本合同各條款。
2、 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它
1、本保密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書》的附件。本協議內容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方可修改,修改內容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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