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塘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員工崗位公開競聘管理辦法,二接受申請報名進行資格審查,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擬定實施競聘崗位目錄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崗位競聘管理辦法
江蘇徐塘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員工崗位公開競聘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現企業人員的優化配置,增強人員流動性,提高員工積極性,創造能上能下的動態管理機制,為企業發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競聘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崗位公開、上崗條件公開、崗位待遇公開、工作標準公開,競聘流程公開,競聘辦法公開,為員工充分提供施展才能機會,發揮員工的潛能。
第三條競聘堅持以能力和業績考核為主,采用現場能力測試、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競聘上崗適用范圍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與江蘇徐塘發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下列人員不參加崗位競聘:
(一)經鑒定不能從事正常工作者;
(二)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者;
(三)見習期人員(見習期滿由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并納入正常的崗位動態管理序列);
(四)受到各種處分還沒有到期者(待處分期滿后納入正常的崗位動態管理序列)。
第三章競聘組織、職責分工
第五條公司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領導、人力資源部、監察審計部、各單位負責人等組成,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是崗位公開競聘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制定公開競聘管理辦法、競聘實施細則,審批競聘崗位、招聘簡章;發布競聘通知、參與和監督競聘過程。
第七條招聘單位負責提出擬公開競聘崗位,草擬招聘簡章,組織公開競聘,提出擬錄用意見等。
第八條監察審計部負責崗位公開競聘的監督工作。
第四章公開競聘流程和方法
第九條崗位競聘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由招聘單位上報需公開競聘崗位、招聘簡章,經競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人力資源部發布競聘公告。
(二)接受申請報名,進行資格審查。由競聘工作小組對照上崗條件,對報名人員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入圍人選并公示入圍人員名單。
(三)組織考試和考核。依據崗位特點以及報名情況,選擇競聘方法,通過對競聘人員的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等情況進行考試、考核。
(四)綜合評定。考試和考核成績所占比重根據崗位的不同由考評小組制定,工作小組批準。
(五)由招聘單位草擬錄用人員名單,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最終上崗人員名單。
第十條競聘方法
競聘上崗一般可采取考試、綜合考核等方式進行,具體方式可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選擇確定。
(一)考試:由招聘小組負責組織對參加競聘的人員進行筆試、面試。
(二)綜合考核:對參加崗位競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低級管理崗位和生產服務崗位其重點應集中在應知、應會、工作經驗等方面,主要考察掌握應聘者的專業技術水平、知識面、團結協作能力等;中高級管理崗位重點考核組織協調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崗位競聘管理辦法
XXXXXXXX公司
崗位競聘實施辦法(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配置,逐步構建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人才成長、選拔機制,為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奠定人才基礎,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是選拔崗位工作人員的重要途徑之一,首先在部分公司決定招聘的崗位試行,待條件成熟后,逐步推廣到所有崗位。
第三條競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工作業績與應聘崗位工作方案綜合考評的原則。
3、擇優錄用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崗位競聘機構設置
1、成立崗位競聘工作小組。其職責是:
(1)擬定崗位競聘實施辦法,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2)擬定實施競聘崗位目錄,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3)組織開展崗位競聘工作;
(4)負責發布相應信息。
2、成立崗位競聘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在主管人事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
主任:人力資源部部長
1
副主任:競聘崗位所在部門負責人
成員:人力資源部、競聘崗位所在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紀檢監察審計部、工會對招聘過程實施監督,出具監督意見。
第三章崗位競聘工作流程
第五條崗位競聘工作流程
1、發布競聘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擬競聘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崗位職責等。
2、公開報名。申報員工填寫《崗位競聘申請表》,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交人力資源部。
部門負責人應鼓勵員工參加競聘。
3、資格審核。崗位競聘工作小組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公布的任職條件,對競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確定符合條件的競聘候選人名單并公布。
4、競聘候選人向崗位競聘工作小組提交經部門黨政負責人簽字的工作總結,一并提交擬聘崗位的工作方案。
5、崗位競聘工作小組提取競聘候選人員三年來的業績資料。
6、崗位競聘工作小組向評審委員會提交競聘候選人員參評資料。
7、競聘演講、答辯。
①競聘演講,內容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對競聘崗位認識、工作方案等;
②答辯,由評委根據競聘人員演講即席提問。
2
③評委依據《競聘打分細則》,對參聘人員進行打分,《競聘打分表》由紀檢監察審計部當場封存。
8、統計并排序。
答辯結束后,由崗位競聘工作小組組織公司工會、紀檢監察審計部對打分進行統計,取掉每項打分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分別計算平均分,各項平均分之和即為最后得分。競聘工作小組按照得分進行排序。
9、公示。
崗位競聘工作小組依據各崗位競聘人員得分排序,提出崗位擬聘人員建議,報主管人事副總經理預核準后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崗位競聘工作小組接受對擬聘人員的實名舉報材料,并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第四章崗位聘任
第六條公示期滿,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手續。
1、擬聘人員的實名舉報,經核查,不屬實的。
2、公示期間,沒有任何舉報的。
第七條擬聘人員的實名舉報,經核查,屬實的,不予聘任。
第五章組織紀律
第八條組織紀律
1、崗位競聘工作評審委員會委員要嚴格遵守紀律,不打人情
分、感情分。所有參與競聘工作的人員,不泄露競聘中的任何信息。凡有泄露者,一經核實即取消參與競聘工作的資格,并給予相應處理。
2、參加競聘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得在競聘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演講材料請人代寫、網上下載或抄寫等不正當現象,否則,一律取消競聘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3、參加競聘人員在填報《崗位競聘申請表》后,除不可抗因素外,不得因個人原因無故退出競聘,否則,三年內不能參加公司開展的崗位競聘活動。
4、參加競聘人員在同一批競聘崗位中,只能申報其中的一個競聘崗位。崗位變動在六個月之內的員工,不能參加競聘。
5、整個競聘過程中,崗位競聘工作小組不受理匿名舉報材料,反對任何針對競聘人員的誣蔑、抵毀或誹謗;對于實名舉報材料,崗位競聘工作小組將嚴格保密,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6、凡參加競聘工作的評委會成員和工作人員與競聘者有親屬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當主動向崗位競聘工作小組說明,并進行回避。
7、參加競聘工作的評委會成員在競聘工作開展期間不得與參與競聘人員出現非工作性造訪,否則,一律取消當事人評委資格和相關競聘人員競聘資格,并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根據企業發展和崗位設置情況,公司不定期開展競聘
活動。
第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本試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第十二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表:崗位競聘申請表
崗位競聘管理辦法
山西水投漳澤水務有限公司
員工崗位競聘管理辦法
(試行稿)
一、目的
為圓滿完成我公司“超越、卓越、跨越”目標任務,充分調動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加高效地實現部門內部人員的流動,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建立企業與員工雙向選擇、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服務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二、競崗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人盡其才、適才適崗原則。
3、雙向選擇原則。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除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以外的所有員工。
四、組織管理
1、為確保員工崗位競聘工作的有效實施,成立員工崗位競聘工作小組,員工崗位競聘工作小組設在人力資源部。工作組成員由人力資源部、紀檢人員和用人部門的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
2、員工崗位競聘工作小組工作職責是根據空缺崗位發布1
競聘通知,審核參加競聘人員資格、組織競聘面試、綜合素質測評、負責競聘結果公布及受理員工申訴等。
五、競聘條件
1、符合競聘崗位所對應的崗位說明書任職資格要求;
2、身體健康;
3、符合競聘的其他要求。
六、競聘程序
1、根據空缺崗位發布競聘通知:公布空缺崗位名稱、職位數、崗位說明書及其他要求。(某部,某崗,某職務。任職該崗位的條件:包括年齡范圍、工作年限、學歷、專業、從業資格、是否有工作經歷、其它特殊需求等)
2、個人報名:符合條件的員工向員工崗位競聘工作小組遞交《員工崗位競聘報名表》,并提交相關的學歷、專業上崗證書原件及競聘通知要求的相關資料。
3、資格審核:由員工崗位競聘工作小組對競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不通過的競聘人員不能參加競聘。資格審核于接到報名申請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公示審核結果。
4、競聘演講:參加競聘人員的自我介紹、以及對本職崗位的自我認知和擬實施的工工作計劃向大家闡述。
5、群眾測評:通過聽取競聘人員的競聘演講由公司其他員工對競聘人員做出評分。
6、競聘面試:根據資格審核結果合理安排申請人員參加2
面試。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公司領導及用人部門組成面試評審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面試由人。
(1)當同一崗位應聘數多于1人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2)面試分為兩個環節:競聘人員自我介紹(競聘綱要,包括對本崗位職責的自我認知、擬實施工作計劃、自身所具備的優勢、具體工作目標等內容);面試人員現場提問,重點考察競聘人員的工作思路、專業知識、表達能力、邏輯思維、應變能力等。
(3)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測評成績取評審小組成員給出的平均成績。
7、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依據《面試綜合素質評分表》對競聘人員崗位勝任能力、專業素質、溝通協調能力、執行力進行綜合測評。
8、結果公示及受理員工申訴:將競聘人員綜合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期間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向員工崗位競聘工作組提出申訴,由其進行回復。
9、初定人選:人力資源部根據選拔任用管理權限,報總經理審批、董事會研究。
10、正式聘用。
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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