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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消防管理,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各施工隊人員加強安全消防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西安市消防條例》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認真學習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頒發的有關消防安全法令、法規、規范、安全標準、規章制度等。
二、乙方應按北京市有關規定、辦理好證件手續,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
三、進入施工現場,在甲方項目經理主持下,召開全體乙方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進行全員教育,并做好記錄。
四、甲方為陜西敬瑁建設第八項目部。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安全生產管理,執行甲方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一名長期在工地代班人兼職消防人員。
五、施工現場的各種消防器材由乙方自備,報甲方審批備案,存放在
指定地點,未經批準擅自動用者罰款200~500元,由此造成火災事故的追究其經濟和刑事責任。乙方負責本生活區域及施工作業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乙方要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明確防火責任人并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宣傳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并制訂現場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糾正違章,消除
火險隱患。
六、乙方施工現場電、氣焊作業及其它施工用火,每天必須到甲方安全消防部門開動火證,配備好消防器材及看火人員后,方可動火作業。
七、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重點防火部位嚴禁明火作業。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大燈泡以及電熱器具等,違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八、乙方現場易燃易爆等物品,設專庫專管。(油漆、稀料等)
九、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對外來人員留宿,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認真審查登記,辦理人口暫住手續。
十、由于乙方屬于管理而引發的火災事故和其他刑事案件等均由乙方負責。
十一、甲方有關管理人員有權就以上條款進行監督檢查,并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竣工驗收后自行終止。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保障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災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并確定 (施工單位及具體責任人) 為該施工區域的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門(或單位)負責。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消防法規、行業行規,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杜絕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發生。建設單位保衛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施工方防火負責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須認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必須在建設單位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三、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明確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可燃物;動火結束,必須認真檢查,徹底熄滅遺留火種。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要存入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可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
五、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構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等疏散通道。
九、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訓,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對內
十、對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經常檢查、定期總結,同時接受消防監督機構的檢查監督。
十一、發生火災要積極組織撲救,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并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十二、火災撲滅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十四、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單位離開現場為止。 十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施工單位 消防安全責任書
單 位
責任人
為了保證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嚴格貫徹落實《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天津市消防條例》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責任:
一、 消防責任目標
工程施工過程中不發生消防責任事故,火災事故為零。
二、 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根據施工項目特點制定切合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消防責任;
(三)及時辦理臨時建筑消防審批手續,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臨建內及施工現場不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四)嚴格生產、生活明火作業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未經消防部門批準不擅自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設計、布設電氣設備;不違章使用電暖氣、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設備,不超負荷運轉,不帶病運行;
(六)建立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消防教育、演練;施工人員全部達到“三懂三會”的要求;
(七)配備與施工現場相適應的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及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做到完好有效;
(八)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糾正不安全行為,做好檢查記錄,搞好消防工作總結,做到獎罰分明;
(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責任人: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建筑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防工作做到人人講、時時抓,并要求現場施工人員、倉管員等嚴格遵守國家的消防法規、法令,堅決杜絕油、氣、電、火和雜物等火險隱患。所以特制訂以下八條責任協議: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專人責任制,職責明確,并要建立義務消-防-隊,隊員必須懂消防知識。
二、凡進入施工現場、倉庫的工人,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可正式上崗工作,并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難于消防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五、室內外的消防栓、滅火器材附近不準堆放任何物品,消防器材要定人負責保管、定時保養。
六、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布置。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專門電工人員操作,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和亂拉亂接。
七、倉庫消防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放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油燈,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放,貨物堆放要留墻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整齊劃一。
八、凡是施工現場 、倉庫等因違反規定造成消防責任事故,要采取必要的經濟懲罰措施,責任人處罰人民幣伍仟元整,情節嚴重的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一、甲方職責:
1、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制定和完善項目部有關消防管理制度以及獎罰條例,并督促分包單位實施。
4、項目部每周組織安全生產消防管理工作和平時不定期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發整改通知,并督促項目部整改。
5、根據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獎罰條例對乙方實施獎罰。
6、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二、乙方職責
1、分包項目經理即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分包項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責任人。
2、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復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3、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術交底,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并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5、施工期間,各種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6、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并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采取措施整治后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7、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8、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0、乙方必須全面落實消防責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負責、層層把關的消防責任制。組織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術交底,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11、乙方在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嚴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條件有限,防火間距不夠時,應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2、乙方在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料場和用火處必須設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設備,對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13、乙方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明火作業實行動火審批手續,落實防火措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監護。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做到全部持證上崗。
14、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把損失縮小到最低限度,并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滅火以后要保護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
15、報警電話:火警119,匪警110。
16、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三、考核:
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若因乙方人員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于適當獎勵。(建議獎勵XX元左右)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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