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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小區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杜絕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社區周邊商鋪經營業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1.各商鋪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2.各經營業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設備,消防設備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3.各經營業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4.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社區關于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確保不發生各類火災事故。
二、保證措施
1.經營業戶必須嚴格的服從社區關于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經營業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業戶必須嚴格的執行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占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煙火。
3.營業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煤氣、汽油、酒精、雷管、炸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業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等。
5.經營業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設備要人走斷電,業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設備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設備,經營業戶新增的消防設備須與原配設備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設備的功能及使用。
三、責任
凡是違反責任書規定,工作失職、防范不利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責任方負責,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責任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負責人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 負責人: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小區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杜絕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在我司______小區商鋪經營業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1.各商鋪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2.各經營業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設備,消防設備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3.各經營業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4.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確保不發生各類火災事故。
二、保證措施
1.經營業戶必須嚴格的服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經營業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業戶必須嚴格的執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占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煙火。
3.營業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煤氣、汽油、酒精、雷管、炸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業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等,新增用電設備必須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審核。
5.經營業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設備要人走斷電,業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設備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設備,經營業戶新增的消防設備須與原配設備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設備的功能及使用。
三、責任
凡是違反責任書規定,工作失職、防范不利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責任方負責,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責任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負責人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 負責人: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小區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為加強和規范生活區各商鋪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商鋪、公司財產及職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預防火災,排除火災隱患,結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書,日照鋼鐵有限公司保衛部、日照鋼鐵后勤辦公室(以下簡稱甲方)監督、指導, (以下簡稱乙方)簽約人、法人或主要負責人為商鋪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乙方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一、乙方必須認識以及遵守執行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律、法規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或要求。
2、建立和完善防火安全措施,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3、嚴禁擅自使用易燃物裝飾裝修,裝飾裝修前須書面向甲方申請,并提交裝飾裝修材料、電氣線路及配件合格證明文件給甲方審批,經核準同意后方能施工,其裝飾裝修改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相關要求。
4、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嚴禁擅自改裝線路、拆卸商鋪內配置的漏電保護開關及斷路器,確要改動,須報甲方同意后改裝。
5、如須使用電氣焊設備或明火,必須征得甲方同意,現場各項防護措施落實到位,并有甲方的工作人員在場監督方可使用。
6、經營物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嚴禁出售鞭炮、煙花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7、廢紙箱、塑料瓶等可燃易燃物,應在營業開始前及時清理出商鋪,甲方將在每天8點后進行檢查。
8、乙方營業場所內嚴禁住人。
9、電源線路必須穿管或保護槽盒敷設,電源開關必須加裝保護盒。要求線路接頭必須連接牢固,線頭不能裸露。電源應在營業結束后切斷,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10、滅火器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不得出現無壓力、無鉛封、噴管斷裂堵塞、藥劑過期現象,滅火器應每年進行維修保養并更換藥劑一次。
12、嚴禁占用、堵塞、遮掩、挪用、損毀、破壞及非因救滅火險而動用公司配備的一切消防設施、器材。
13、嚴禁在商鋪內做飯,嚴禁使用電爐、小太陽等大功率電器取暖。
14、嚴禁將商品、貨物等其它雜物擺置在商鋪以外而占用通道。
15、乙方職工住宿在生活區的必須嚴格遵守《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二、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和各級公安消防機關的檢查、監督和工作指導,積極協助甲方及各級公安消防機關開展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三、乙方違反上述管理規定及甲方對乙方檢查查出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并視情節輕重進行100至10000元現金罰款;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乙方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確定整改時間、負責人,報甲方審批、備案。
四、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各單位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法人(負責人): 電 話:
物業小區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消防安全責任書
(餐飲商鋪)
甲方: 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印章使用情況決定)
乙方: ( 廣場 號商鋪)
為創建一個安全、穩定的經營環境,確保商鋪及廣場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市消防條例》和《單位安全生產規定》的規定精神,甲方與乙方訂立本消防安全責任書。乙方指 廣場各商鋪業主或租賃(使用)單位和個人。
1.0甲方責任
1.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消防法規,掌握廣場的消防安全情況。負責廣場公共區域消防監控系統,
消防公共設施設備和器材的維護管理,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對廣場公共消防安全負總責。
1.2督導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組織、責任和制度,并對乙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3與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制定實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規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
規程。
1.4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管理專職消防安全組織,義務消-防-隊。
1.5組織員工餐廳的防火巡查和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關問
題。
1.6對乙方進場裝修進行消防安全管理,辦理《裝修管理許可證》和《動火作業許可證》和現場監控。
1.7制訂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消防和緊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1.8負責與業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責任,檢查監督自有產權或租賃區域內建
立、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等情況。
1.9負責牽頭成立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委員會,協調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關系。
1.10 在緊急情況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措施進入乙方
區域處置情況,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無需賠償。
公司內部文件未經批準不得復印
2.0乙方責任
2.1乙方必須嚴格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消防安全法規,服從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承擔本商鋪或租
賃區域內消防安全責任。
2.2乙方應確定本單位的專職或兼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派員參加甲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教育培訓,切實落實對每位員工“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懂滅火、懂疏散”的要求,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
2.3乙方必須在自己的承租區域內自行配置適量的滅火器材,并管理好承租區域內的專用消防設施設備
和器材,確保其完好有效。乙方自行采購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自行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有效。
2.4自行遵守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帶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險物品,人員和車輛、貨物
不得占用和遮檔消防設施設備和標志;負責教育和督促乙方管理人員、卸貨、供貨人員按消防規定操作,不得損壞消防設施設備和標識。如有損壞,甲方負責追查肇事者或責任人,扣押其車輛、貨物、登記相關證件、車輛牌照等,乙方承擔修復、賠償,支付全部費用的責任。
2.5甲方在乙方責任區內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由乙方負責監護,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損壞、
遮擋、占用或隨意移動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簾門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響功能及使用。
2.6乙方商場內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商品時,應控制在兩日的銷售量以內,同時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經營其它危險物品時,應報甲方審批。
2.7乙方如需明火作業,必須報甲方批準,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并采取相應防火措施后方可實施。
在營業期間嚴禁動用明火。
2.8經營區內不得使用超容量的電器具,電器容量增容需報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因此而引起
的相關安全隱患及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9教育員工愛護商業廣場的消防設施,不得搬動、損壞消防設施或者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不得破壞
消防安全標志,商鋪員工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者失效的,應當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消防系統損壞,并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費用。
2.10每天開業前后,各檢查一次責任區域落實安全措施情況。
2.11乙方裝修施工應遵守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并報消防職能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工程施工現場
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負責落實,甲方有權監管。
2.12乙方舉辦促銷、焰火集會、燈會、展會等其他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當事各公司內部文件未經批準不得復印
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經甲方及消防、職能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乙方或與乙方有關的商家在廣場舉辦活動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2.13認真執行防火管理制度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教育,按程序操作各項廚房設備。
2.14開燈前應打開風機,再點燃煤氣灶,工作完后應立即關閉煤氣、天然氣閥門,經常檢查清掃爐具周
圍的易燃物品,不準用油點爐灶,廚房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油炸食品時,不得離崗,鍋內的食油不得過滿,以防食油溢出遇有明火燃燒引起火災,需長時間熬
煮的食品或灶房有明火時,不準離崗。
2.16每天開門前后,各檢查一次責任區域落實安全措施情況,對煤氣管道要經常進行檢查,如發現有泄
漏現象應立即進行維修。
2.17對本區域內的火源、電器設備要有專人負責,并經常維修、保養,防止浸濕電源插頭。
2.18參加甲方及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并履行相應義務。
2.19法律法規及合同規定乙方的其他相關責任。
2.20乙方必須指定負責人在閉店時對商鋪內的電、水、燃氣進行檢查,確保電斷閘、水閥關閉、燃氣閥門關閉。
2.21乙方應遵照《市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要求“餐飲經營單位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操作間的排油煙管道應當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乙方清洗油煙道時須向 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油煙道清洗協議、油煙道清洗公司的資質證明、清洗費用的發票復印件及清洗記錄。
2.22乙方簽約進場前必須在廚房油煙管道、油煙罩內配套或加裝自動滅火裝置;該裝置須由有國家及行業認證,有資質的安裝單位進行施工;乙方須按照設備說明書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維保公司簽訂維保協議。乙方必須做好員工使用此類設備方法的培訓工作。
3.0其他事項
3.1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2本消防安全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3.3本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日
公司內部文件未經批準不得復印
物業小區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杜絕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在我司小區商鋪經營商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1.各商鋪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2.各經營商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設備,消防設備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3.各經營商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4.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眉山華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確保不發生各類火災事故。
二、保證措施
1.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服從眉山華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經營商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執行眉山華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占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使用壓力容器(如:煤氣罐等)。
3.經營商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汽油、酒精、雷管、炸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商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使用電炒鍋等。
5.經營商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設備要人走斷電,商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設備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設備,經營商戶新增的消防設備須與原配設備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設備的功能及使用。
三、責任
凡是違反責任書規定,工作失職、防范不利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責任方負責,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責任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負責人如有變動,繼任者需簽字認可本協議并繼續履行責任。
管理公司:眉山華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責任人(商戶)簽名:
管理代表: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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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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