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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自然人之間)
編號:呂融【2015】房轉協字第 號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受讓方:呂梁市融昌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房屋轉讓與乙方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所有權證號(購房合同號)為: ,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二) 房屋座落: 市________路/街____ __小區第 幢 單元第 層 號;
(三) 房屋建筑面積共計: 平方米;
(四) 房屋用途: ,房屋結構:_________;
(五) 房屋附屬建筑物或附屬設施包括: 。
第二條 房屋價款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含附屬建筑物、附屬設施費用)。
雙方約定房屋價款為確定價,不隨市場價格變動而變動。
1 房 屋 轉 讓 協 議
呂梁市融昌信用擔保有限公司
第三條 房屋及其權證交付期限
(一) 甲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權屬證件、購房合同及發票(收據)交付乙方,由乙方出具權利憑證收妥收據。
(二) 甲方應自乙方代償之日起____日內將上述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并簽署房屋交接單。
第四條 甲方保證
(一) 甲方保證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具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權人(如有,并已取得共有人的同意);沒有任何擅自出租情況(如有,并已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自愿放棄優先購買權);同時,對于該房屋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之上沒有設定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二) 對于本協議項下房屋(含所屬土地)交付之日前的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網絡使用費、衛生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應該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承諾在交付之日與乙方辦理前述費用的確認及相關繳費權證的交接手續,并根據前述承諾承擔交接之日前的費用。
(三) 甲方保證在被擔保人債務沒有全部清償前不得重復處分本協議項下房屋。
(四)甲方承諾本協議所指房屋并非其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第五條 產權過戶
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已取得該房屋權屬證書的,應自交房之日起 日內協助乙方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尚未取得該房屋權屬證書的,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在符合辦理條件時積極辦理相關手續,并自取得權屬證書之日起 日內協助乙方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或者根據乙方的'要求,協助乙方將房屋產權直接辦理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等手續時,不論何時,甲方應予積極配合。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
乙方同時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手續變更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稅費交納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房屋所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產權登記費、過戶登記費、交易稅/費、估價費、印花稅等),皆由甲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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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附隨義務
房屋交付時/后,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協議約定的不符,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_______日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屋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協議約定的要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房屋價款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采取各種法律措施強制甲方交付。
(三)甲方未按約定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甲方按照房屋價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繼續依約定協助乙方辦理權屬證書,同時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協議,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本協議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相關條款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 特別提示
(一)本轉讓協議基于受讓人為 提供擔保而訂立,委托擔保合同編號為 。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溝通而訂立,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不存在重大誤解及顯失公平的情形。
(三)本協議雙方的地址(住所地)及其他基本資料如發生變更,須于變更后十日內通知對方,如未按期通知的承擔因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其他一切不利后果。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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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另_________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聲明
本協議雙方在簽字蓋章前已全面、清楚地知悉和了解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內容,并自愿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條款。
甲方:(簽字)
甲方共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住址(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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