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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擔保合作協議書合同范本
四方一起進行交易合作時,簽好合同協議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起到法律保護的作用。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四方合作協議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前來參閱。
四方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一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丁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為更好的開展嬰幼兒托管、親子教育、兒童興趣培訓班等教育項目市場,結合各方優勢互補、教學特長、管理互助,各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章 項目合作范圍、架構
第1條 合作項目內容:
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① 托管班——針對適齡嬰幼兒的托管服務。
② 兒童特色興趣愛好班——藝術類、早教類適齡兒童學習班
③ 托管班為基礎的延展項目——可利用現有資源開展的其它經營項目,例:親子班,胎教班,親子園學生多元智能檢測、各類興趣班;
④ 親子園建設項目組——協助其他單位或個人組建親子園
⑤ 合作過程中各方皆參與的.新項目——為了充分結合各方優勢資源,協議合作期內或合作延長期內,各方如有新的合作項目,可依據此協議執行。
⑥ 融資事項——根據各項目開發和進展情況,可通過各方協商,增加其他投資人。 ⑦ 其他類型投資——各方協商確定的金融類投資或其他投資。
第2條 合作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出資方式和股份比例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占股 ;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占股 ;
丙方出資人民幣 元,占股 ;
丁方出資人民幣 元,占股 ;
原始股金共計: 元整
注:合作期間內需要增資時,以股份比例進行權益分配。
四方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二
甲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家電商場
丙方:重慶**電器銷售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
丁方:哈爾濱**工貿有限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確認并簽訂此協議。
一、截至xx年1月1日,丁方欠甲方貨款為70553.80元人民幣。
二、因經營需要,甲、丁雙方于 年 月 日終止合作,丁方業務由丙方接替。故此,丁方于 年 月 日依法將欠甲方的上述貨款一次性轉入丙方賬戶,對此,甲方予以同意。
三、自丁方將欠甲方的上述貨款一次性轉入丙方賬戶之日起,甲、丙雙方發生的業務往來與丁方無關,丁方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四、乙方是甲方的子公司(或直屬銷售機構),負責向丙方訂購并銷售其產品,對甲、丙雙方的`業務往來有審核、督促的權力和義務。乙方與丙方核對賬目的行為,甲方予以承認并提供協助,丙方應積極配合。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 家電商場
丙方:重慶**電器銷售有限公司 丁方:哈爾濱**工貿有限公司 哈爾濱分公司
蓋章日期: 年 月 日
四方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三
甲方:
乙方:
丁方:
丙方:
乙方擬貸款給丙方 萬元,期限 年,甲方對該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丁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且為保障甲方的擔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丁方同意將其開發的 作為乙方對丙方貸款 萬元的補充抵押擔保,四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與丙方簽定貸款合同。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保證擔保合同,約定對乙方向丙方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三、丁方與甲方簽訂反擔保合同,對甲方與乙方簽訂的保證擔保合同提供反擔保。
四、丁方與乙方簽訂抵押合同,對乙方向丙方的貸款提供補充抵押擔保,抵押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并確認。
五、乙方對抵押物進行持續的監管,并定期向甲方反饋抵押物情況,但監管責任的'執行情況不影響甲方對乙方擔保的效力。
六、貸款未還清前,抵押物擔保權在甲、乙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方可釋放。貸款還清后,抵押物擔保權無條件釋放。
七、本協議作為乙方與丙方簽訂貸款合同,方與乙方簽訂保證擔保合同的補充,本協議的執行不影響乙方與丙方簽訂貸款合同,方與乙方簽訂保證擔保合同的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
單位負責人(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丁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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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協議四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及四方合作平臺的建設與發展。
1、甲方系河北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乙丙丁三方現有具備合法來源的資金,欲運用該資金進行投融資盈利活動。經四方協商,決定結合甲方投融資經驗、資金和乙丙丁三方的資金進行投融資活動。
四方在充分認識到投融資活動的風險和收益的情況下,簽訂本合作協議書,欲以河北聚豐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為合作平臺,各自投入約定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使用,對四方認可的投資項目進行投資盈利。
2、四方根據本協議建立松散型投資團體,根據本協議履行各方的權利義務。
根據項目投資需要或四方同意,四方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對平臺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成立投資公司,建立股東間關系;或根據《合伙企業法》另行成立合伙制投資企業。屆期,另行商議并簽署相關文書。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四方同意將約定資金在約定日注入平臺公司賬戶。
2、投資人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投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3、注入該賬戶的資金為合作投資資產池,限用于投資項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支出,投資人認可項目的投資資本金投入。
第三條、合作組織和資產池的特征與結構。
1、本合作組織系封閉性合伙組織,除非在先合伙人認可和接受,否則不接受新的`入伙人加入。經在先合伙人認可接受的新合伙人,必須遵守本協議的制度安排。
新投資人入伙,其投入資金所占股本為:新投入資金與新老合伙入總投入資金的比值,在先合伙人股權比例自動稀釋。
2、簽訂本協議的投資人可以選擇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普通合伙人對投資項目風險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在其出資限額內對投資項目風險承擔責任。
全體合伙人組成合伙人會議,普通合伙人組成執行委員會。
3、合伙人會議的職權約定。
合伙人會議系本合伙組織的權力機構。
合伙人按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但普通合伙人表決權放大一倍。
合伙人會議享有如下權利:
(1)、就合伙組織形式,投融資方式參與表決;對執行委員會投資建議、選聘人員提出意見和建議,進行表決。
(2)、執行委員會經營管理行為、投資管理行為違法或嚴重危及合伙人權利時,提出糾正意見。
4、執行委員會的職權約定。
(1)、對基金和投資項目進行日常管理,負責尋找投資項目和項目所需的再融資;收集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分配。
(2)、向合伙人會議負責,定期向合伙人會議通報項目投資情況,并對資產池的資產流動狀況和資產池現值作出匯報。
(3)、選聘專業人員,決定其報酬,合理使用經營管理費用,并向合伙人會議通報、備案。
(4)、履行合伙人會議決定。
5、四方約定,甲方系和或執行委員會委員。
第四條、投資項目的虧損分擔、利潤分享、成本計提。
1、四方約定,甲方系普通合伙人,對合伙投資事宜承擔無限責任;乙丙丁三方系有限合伙人,對合伙投資項目在投資限額范圍內承擔相關責任。
退出投資項目發生虧損,有限合伙人虧損額度不超過投資額度,普通合伙人承擔有限合伙人投資限額外全部虧損。
2、合伙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融資的利潤 。
3、投資項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按年度、按資產總額計提2%,由執行委員會管理使用,合伙人會議進行監督。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和回贖。
1、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其他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其它合伙投資人不愿意受讓,并且轉讓合伙人以外的人未取得合伙人一致同意時,普通合伙人應當受讓。受讓價格不低于投資額本金。
2、合伙人會議作出與投資人相反投資決議時,持反對意見的投資人有權要求普通合伙人回贖投資額;普通合伙人應當予以回贖,回贖價格不低于投資人的投資額本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 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四方合作協議合同范本篇五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為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為月息 .
2.2 計息方式為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為轉賬支付,出借人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單位:元
期數 還款日期 還款本金 還款利息 還本息合計 剩余本金
1
2
3
4
5
6
7
指定還款戶名: 開戶行: 還款銀行卡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后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愿為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范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并完善相關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愿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后,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后,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并如實介紹情況。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注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注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 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10.8 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范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并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咨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Ⅰ可代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為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 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為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為 .保證人Ⅰ另行為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為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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