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典合作協議
加盟“紅運”慶典品牌合作協議
甲方:中國、河北保定紅運慶典禮儀服務中心
乙方:
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共創未來,為了使“紅運”這一品牌得以開花、創造輝煌,為了讓祖國各地婚禮慶典做大做好。甲乙雙方本著“互為互利,互相合作,贏得市場,共創品牌! 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加盟認可:
1. 甲方認可乙方 成為甲方加盟成員。
2. 甲方認可乙方在 市 區 縣 街 號開設婚禮服務中心,并使用“紅運”品牌對外服務。
二、加盟費用:
1. 乙方在本協議定時,一次性以現金或支票形式向甲方支付合作經營的加盟費用計 人民幣 元整。
三、甲方權利以義務:
1. 權利
(1)、甲方擁有乙方所需設備、器械、物品的優先提供權。
(2)、甲方擁有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需產品的優先加工權。
(3)、乙方承接的業務若無法獨立完成,則甲方擁有優先操作權,所產生的利潤按雙方約定分成。
(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業務操作的規范化督導以為維護品牌之形象。
2. 義務
(1)、甲方將提供乙方在經營場地選地,門店裝飾上的參謀、指導、評估等總體策劃。
(2)、甲方在乙方開業初期無償提供業務指導資料等,并經營性的給與業務上的咨詢指導與策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權利
(1)、乙方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中的一切權益。
(2)、乙方有權在其經營活動的任何形式中使用“紅運”品牌。
(3)、乙方可獲得甲方在業務承攬中的多余訂單的優先權。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權向甲方訂購市場優惠價格的各種婚慶用品及器材。
(5)、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現有的及今后擴展的各種婚禮儀式和策劃之內容,從而完善自己的經營項目的種類.
2. 義務
(1)、對甲方提供的屬業務范疇的所有內容不得泄露,嚴加保密。
(2)、對甲方所提供的婚禮道具等不得仿造,不得委托他人加工。
(3)、合法經營規范操作不得有損“品牌”形象。
五、爭議于解決:
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此協議可下載,用快件蓋章后寄回,收到款項后蓋章回執,即可生效。
慶典合作協議 [篇2]
甲方:z市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乙方:zz房地產信息有限公司 (以下稱乙方)
為樹立z物業品牌形象,創造良好的社會效應和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政府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
一、z交樓活動的基本安排:
1、交樓活動時間為2015年7月28日-7月31日。
2、活動地點為z小區。
二、本次交樓活動甲方指定乙方為唯一招商合作方,指定乙方經營的z房地產e網)為本次合作網絡媒體,在合作期間不向第三方招租展位。展位相關內容如下:
1、展位標準尺寸為3m×3m。
2、展位數量為6個,如乙方招商超出以上數量,按具體數量向甲方支付。
3、展位位置:在銷售中心中庭與在金城路懸掛3m×8m的廣告畫。
4、展位使用時間為2015年7月28日-7月31日,
廣告畫懸掛時間:為2015年7月28日-9月27日。
5、收費標準:每個展位乙方向甲方支付800元。
三、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在本次活動中負責以下工作:
1)、乙方在展位使用期間服從甲方物業公司管理,展銷期間不影響甲方樓盤的銷售,不得有影響物業品牌形象的經營活動行為。
2)、乙方須遵守甲方及園區內的'相關規定,在指定的位置上開展活動,不得超出指定范圍參展。
3)、展銷期間自帶辦公用品與桌椅。
4)、乙方為本次活動提供以下宣傳工作:
a、在z物業協會官方網站房地產e網對本次活動做全程報道,在房地產e網首頁頂部banner提供1個月的活動宣傳,包括活動組織、現場盛況、活動采訪、花絮回顧等,進一步擴大活動的影響力。
b、在z物業協會官方會刊《z物業》做整版專題報道,在業界進一步提高本次活動的影響力。
c、在乙方經營的《聲屏報置業周刊》為本次活動提供專題報道,在大眾媒體的房產?鰪姳敬位顒拥纳鐣绊懥,進一步宣傳z的品牌形象。
5)、乙方組織名牌建材在本次活動中為z業主提供團購特惠活動。
6)、乙方負責組織參與本次活動的裝飾公司各準備z3個以上戶型的裝修方案進行現場展示,在交樓活動期間內派資深室內設計師到z為業主進行現場咨詢解答、向業主提供裝修意見和裝修方案,解答z業主的裝修疑問。
7)、乙方組織兩個以上名牌建材為本次活動提供祝賀拱門,為本次活動布置增加喜慶氣氛。
2、甲方須保證本次活動展位與廣告噴畫懸掛的使用合法性,甲方負責有關場地申報工作。
4、甲方向乙方提供場地和其他的配合工作,包括在活動前通知業主參加交樓活動。
四、付款方式:活動開始前一天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給予付清。
五、協議的變更及違約責任。
1、 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 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并形成書面協議。
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時,經雙方協商解決。
六、其他
1、 對于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 對本協議中的有關問題做出補充、說明和解釋。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單位蓋章:
慶典合作協議 [篇3]
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摯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持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有效的執行本次活動,最終實現品牌的雙贏。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同內容和要求
2、乙方為甲方提供“三元奶粉以母愛為最高標準”活動執行 1、主持人、演出節目 2、整體活動執行
三、付款方式
1、活動總費用(含稅)
活動總費用:¥7000元整(大寫: 陸仟伍佰 元整);
2、合同簽訂之日,即2015年 10月 18日乙方付活動總金額50%,作為此次活動定金。即¥ 3250 元(大寫: 肆仟柒佰伍拾 元整)
3、活動結束后五天內,即2015年 10 月 26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活動余款,即¥ 3250元整(大寫:肆仟柒佰伍拾 元整)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應提前把活動相關事項告知乙方,監督、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有權對所有現場布置過程實施監督和指導,并對乙方的質量提出評估;在合理情況下,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建議和要求;
3、如果遇到雨水天氣,使活動無法正常進行:
(1)舞臺未搭建,燈光設備還未到達活動現場,雙方協商活動延期;
(2)活動開始前,舞臺已搭建,燈光設備,演藝人員已經到達活動現場,舞臺燈光設備費用照常支付,演藝人員按合同演藝總費用30%補貼。
(3)活動進行中下雨,導致活動不能正常進行或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本場活動所有費用照常支付。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在活動前期形成實施方案,并嚴格執行;
2、根據合同的約定,乙方于2015年10月22日前完成活動所需各項物料配備;
3、在活動中,接受甲方的監督及檢查;
4、由于乙方的原因(非不可抗拒因素)無法按合同規定日期完成現場布置,甲方有權拒付所有款項,解除本合同。
5、乙方保證現場燈光質量,演藝人員演出質量,但不保證活動現場氣氛效果
六、違約責任
1、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條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按合同規定向甲方索賠
2、乙方不能按合同時間內完成協議所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額經濟損失。
3、合同簽訂后,如甲方在活動前(非不可抗拒因素)取消合同,則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如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單方面取消(非不可抗拒因素),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活動結束并結清款項后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3、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協議作為補充,以附件形式體現,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慶典合作協議 [篇4]
婚禮慶典業務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安順銀鳳金尊婚慶禮儀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
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自合作協議簽訂后 日內,乙方必須營造出影樓一種新的婚禮慶典份圍。
二、乙方必須做好每一場婚禮慶典,讓客人滿意,為提高影樓的知名度和提升影樓承接業務作出貢獻。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義務將影樓婚慶業務介紹給乙方,客人需付進場費。
四、雙方商定,乙方在甲方所做婚慶單,每單按_______返付給甲方,主持、攝像、化妝、婚車及婚紗等除外。每單業務以客戶簽訂的協議單據為依據。每筆費用于該單結束后當月由乙方主動向甲方財務部上交,甲方以收據方式開出憑證。
五、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可派一名專業業務員協助工作,為婚慶業務提供接待和宣傳作用。所派到甲方工作人員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薪資由乙方支付。
六、有關婚慶方面的投訴和產生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合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因單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
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八、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十一、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 (公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慶典合作協議 [篇5]
合作協議書
甲方 惠州華藝星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約定:
一、合作項目:
1、項目名稱:三星裝飾惠州總部(余工設計師樓)開業慶典
2、項目時間:2012年4月29日
3、項目地點:惠州市惠城區東湖西路達利商務中心
二、合作內容:
1、甲方為活動組織方,乙方為服務提供方,乙方提供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提供服務人數為_____人,本次活動涉及服務物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時長:____小時;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務開始時間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服務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乙方應當準時出席,并聽從甲方組織安排,按照約定提供優質服務內容,保證活動圓滿結束。
4、乙方的服務人員、物資往返及安全等事宜應當自行負責,所發生財產、人身糾紛與甲方無關。
5、乙方不得就本次活動越過甲方直接與舉辦方聯系。
6、為保證活動順利進行,甲方應付乙方服務費用總額30%______元作為預訂金;乙方違約需支付甲方雙倍預訂金作為補償;活動圓滿結束后_____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余款作為乙方提供服務的報酬。
6、特別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爭議處理
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好各自的職責,未盡事宜,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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