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與銀行合作協議
旅行社與酒店合作協議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華賓館
甲乙雙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客房協議價格(rmb元)(如協議價格出現變動,以雙方傳真確認為準)。
附注: 以上價格均為凈房價,早餐有5元桌早,10元自助早。
l 團隊含義:同進同出5間(含)以上為團隊接待。
l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均不再有任何附加費如服務費等。
2、非特殊情況下,甲方提前一周左右以傳真形式向乙方酒店進行預訂,乙方接到預訂后,視客房預訂情況30分鐘內給予回復確認;客人如有特殊情況沒能按時到達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有義務將酒店前臺電話通知導游或客人,以便客人抵店前聯系乙方協調各項事宜;乙方前臺電話: 0631-7788991或0631-7788990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預訂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在本酒店內不提高價格給客人升級入住。
5、如乙方預訂已滿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將客人安排至同星級酒店,傭金由接待賓館照常返還。
6、甲方客戶入住酒店時,乙方總臺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房費差價(傭金)歸甲方所得,每月憑雙方的傳真件進行核對結算,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提供的帳號中,乙方傭金差價稅8%。
7、甲方的結算時間為----現結,結算方式為---現金。
8、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而導致異議或糾紛,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以上條款雙方均已同意,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合同有效期
自2011年 10 月 30 日-------2012年12 月31 日止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華賓館
蓋章 蓋章
電話:06315566778 電話:06317788990
傳真:025-84588899-8333 傳真:035-12345678-7666
手機:13815879719 手機:15163145157
簽署人:張云 簽署人:菜采
旅行社與銀行合作協議 [篇2]
年度旅行社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景區
為了共同拓展旅游市場,挖掘潛在市場客源,促進景區與各旅行社之間的良好合作。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積極組織客源到景區參觀游覽,并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推介乙方,將乙方納入甲方給游客推介的旅游線路內進行推介。
2、甲方與游客簽訂旅游-行業標準組團合同,須為每位游客辦理旅行社責任險;在乙方危險路段及景點,甲方導游應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護景區的環境衛生,并遵守景區游覽秩序。
3、甲方組織客源到景區,導游須出具接團計劃單,并加蓋公章,以便乙方確認是否為甲方所組團隊,否則,乙方不予打折優惠。同時導游須填寫“景區登記單”,以作為年終核對旅行社送團人數的'依據,否則所組團隊人數不計入年度輸送游客數量。
4、甲方所組團隊須由導游或領隊帶隊,導游和領隊須持有效證件方可免票。車輛進入景區,經乙方同意司機方可免票。
5、甲方使用返券時,每張券限一人次。
二、乙方對甲方的獎勵措施
1、乙方現行門票價格元/人次,
2、乙方給予甲方的優惠措施為:門票折優惠;。
3、實際購買門票人數6人(含6人)以上成團,6人以下按全額購票。1.4米以下兒童免票, 1.4米以上兒童購全票。索道、滑道6人(含6人)以上成團。
4、憑景區門票可免費參觀
5、乙方根據甲方協議期內輸送游客量給予獎勵﹗
(1)輸送游客量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每人獎勵3元;
(2)輸送游客量在3000人(含3000人)以上,每人獎勵8元;
(3)輸送游客量在5000人(含5000人)以上,每人獎勵10元;
(4)輸送游客量在6000人(含6000人)以上,每人獎勵12元;
(5)年終根據“景區登記單”統計人數折合成門票進行獎勵。
(6)年終返票時按照景區門票元/張計算。
注:①持“年度返票”的組團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②已享受半價和其它優惠的人數不計入年度組團人數。
三、結算方式﹗按折后價現金結算,一團一清。
四、兌票單核對時間:年月日——年月日。甲方應在兌票單核對期間將其統計人數上報乙方,雙方在年元月日之前核對完畢。沒有上報統計人數的旅行社,乙方將以自己統計的人數為準,并作為甲方年送團人數。
五、返票辦法:以“登記單”為兌票依據,經甲乙雙方核實后,根據獎勵辦法,由乙方支付獎勵門票。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期限﹗本協議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有效。
七、協議下載郵箱: 郵箱密碼:
八、雙方須嚴格履行以上條款,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協議。
甲 方: 乙 方: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q q :
傳 真: 傳 真:
旅行社與銀行合作協議 [篇3]
協議編號:
甲方: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用房要求:乙方客人入住甲方酒店,房價可享受協議價:
房間 類型 掛牌價(元/間.天) 旅行社特惠價(元/間.天) 備注
高級單間 780 240 含單早
豪華標間 980 260 含雙早
豪華單間 1180 280 含雙早
陽光大床房 1380 300 含雙早
陽光雙人房 1280 290 含雙早
商務套房 1980 600 含雙早
豪華套房 3880 998 含雙早
此協議價格根據淡旺季及團隊訂房量可進行調整;
團隊退房時間為12:00
二、說明:
1、所有房間可免費寬帶上網;
2、10人以上(含10人,同時不低于五間付款房間)成團;
3、團隊房費免收服務費;
4、旅行社協議價不包括四川省成都市舉行糖酒會、西博會展等大型活動期間收費標準,國家法定黃金周及節假日房價另定;
5、乙方入住甲方酒店,可享受十六免一的優惠,即團體每滿十六人免一個床位,以此類推。(會議團隊不執行十六免一)(司陪780元/間/夜,按220/間/夜優惠,最多可優惠2間);
6、乙方訂房須提供:團隊名稱、房間類型、用房數、抵離日期、訂餐內容、會議室及娛樂預訂,返程車、船、機票預訂、停車數量,陪同姓名、性別、人數、聯系電話。乙方訂房預訂以乙方的文字資料(包括傳真件)為準;
7、若變更或取消預訂,乙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
8、若乙方團隊在預訂內提前離店或推遲抵店,乙方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飯店柜臺門市價收取相應的費用;
9、乙方在沒有通知甲方取消預訂的情況下,如發生團隊未按期抵店的情況,甲方有權收取一夜總房費的100%;
10、乙方如變更或取消預訂的早、中、晚餐,須在用餐24小時前通知甲方,否則將按原訂人數和標準繳納甲方100%損失費;
11、乙方如臨時增加房間,甲方在用房緊張的情況下(用房高峰期),視實際用房情況而定可否給予增加;
12、付款方式:
a、乙方預訂中發生的全部費用,乙方須于團隊到達前預付或團隊到達時現付給甲方;
b、如乙方以外幣或其他形式向甲方支付費用,須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執行;
1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認為有需更改或變更之事,須以文字形式共同確認為準;
14、協議房房價,乙方有保密的義務,若因泄漏房價造成甲方損失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甲方有權取消該合作協議;
1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6、甲方執行本協議具體部門為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營銷部;
17、本酒店網址: #url#
您可在網上瀏覽酒店最新活動信息,也可以在網上直接進行散客預訂;
三、本協議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 日止。
酒店簡介:成都有客酒店是一家以中國文化與法式風情相融合,以藝術、美學為創新的高端酒店。
擁有風格雅致的各類客房169間,可供100人同時就餐的自助餐廳和多功能的大小會議室等,設施齊全,裝修豪華、典雅,為客人提供賓至如歸的個性化優質特色服務。選用全球知名的麥克維爾中央空調、芬蘭的通力電梯及電梯管理密匙系統、飛利浦液晶電視、wi–fi無線網絡系統、按五星級標準配置的床上用品。
甲 方:有客酒店(蓋章) 乙 方:(蓋章)
簽定人: 漆曉波 簽訂人:
電 話:15882256656 電 話:
傳 真:02886895008 傳 真:
日 期:2011年12月 日 日 期:
地 址:成都春熙路北段新街后巷子10號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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