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單位合作協議范本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項目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項目負責人:
聯系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科研項目事項,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參考本項目經費來源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內容
1、本合作項目用于申報課題項目(請務必注明課題項目的來源單位以及具體名稱);
2、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二、經費分配
1、項目獲得資助后,甲方享有總經費的%,乙方享有總經費的%。具體經費將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1)課題經費到賬后甲方應在日內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2)課題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帳后日內支付于乙方。
2、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并嚴格按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本條僅適用于國家科技部相關項目且涉及經費外撥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1、產權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歸(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乙方(需、無需)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3)專利申請:甲、乙方(需、無需)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鑒定、成果報道等均須注明計劃資助及項目編號。
2、成果轉讓:
本研究項目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
(1)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2)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1、本項目如獲得批準后,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項目結題通過時;本項目如未獲得批準,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信息、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6、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項目負責人(簽名): 項目負責人(簽名):
日期: 日期:
科研單位合作協議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為加快園林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強科技交流與合作,整合科研機構的資源和人才優勢,更好的為政府決策服務、為行業技術服務,為地區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誠實互信、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開展科技領域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合作意向,雙方開展各級科技項目合作。
2.雙方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派人互訪,溝通情況,通報合作項目進行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并提出解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
3.根據雙方開展科研項目情況,甲乙雙方按照相關科研活動具體協議提供科技動態信息、科研、試驗示范和培訓實習基地,及實驗室互助交流。
4.雙方共同申報的研究和開發項目,共同進行成果推廣,雙方對項目均負有保密責任,不得公開或向外泄露應屬保密的各級成果內容、數據或其他有關資料。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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