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共同經營合作協議
甲方:
地址:
負責人: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就有關品牌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義
一、天悅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服務體系是甲方授權建設和管理的全國性服務網絡,該服務體系的經營管理制度、規范及甲方的服務項目、商標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協議所指品牌合作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并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范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悅瑜伽(標準)店獨家經營。
三、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權。
第二章 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勤勉、雙贏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服務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瑜伽服務體系的市場認同度,共同促進中國瑜伽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第三章 項目培訓及商標使用
一、乙方簽約后,應一次性-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大寫 元,獲取天悅瑜伽品牌授權保護及 名免費培訓名額。
二、乙方簽約后, 年 月 日以前應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術提升及終端管理,逾期未交則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收回授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二、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甲方擁有專有權。
1、當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等ci營運系統的規劃有建議和指導權。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的項目、產品、商標及整套經營管理規范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開業時甲方應邀安排 名導師駐店,時間為 天,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長期提供新項目、新產品、新技術,并及時、準備、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長期提供經營管理指導、咨詢及技術支持。
5、乙方滯銷的產品,在進貨后三個月內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條件下,甲方負責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7、后續培訓:經甲方驗證核實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內發生教練員流失,甲方為乙方另培訓一名,培訓期45天,培訓期內提供住宿,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貨全部款項后,7天內按照乙方定貨單發貨。
四、乙方權利
1、獲得甲方指定的項目、商標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范的使用權。
2、獲得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
3、獲得甲方在服務營銷及市場宣傳的支持。
4、甲方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新技、新產品或其他項目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的規范,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應積極采納支持導師的合理化建議,并進行具體實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員未順利繼續開展工作,甲方有權撤回相關工作人員。
3、在經營中不得任意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得擾亂市場。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統一裝修經營場所。
5、乙方須具有獨立工商營業執照,保證正常經營。
6、乙方所屬店鋪開業后一個月內,提供所屬店面照片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案。
第五章 協議雙方的法律關系
1、協議雙方的法律關系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系,雙方在本協議期間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關系,乙方及其雇員并非甲方的雇員、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2、雇員的招聘、管理及歸屬
乙方自得招聘員工并與其建立勞動法律關系,其員工不隸屬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后,在原授權區域內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授權區域外,須按甲方設定相應合作級別交納相應費用,不論何種方式,都須與甲方另簽品牌合作協議,并領取甲方頒發的授權書。
第六章 產品供應
1、產品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報價價格或在甲方接受訂單之日有效的價目表上所列之價格。甲方可對價格進行調整。變動價格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不含增值稅。
3、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訂單之后的二十四小時內,乙方無另行通知,訂單自動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發出訂單的同時,二十四小時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額貨款,則不產生向乙方供貨或提供任何補償或賠償的責任。
6、甲方在收到貨款后負責產品的合理配送并辦理托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產品,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7、乙方收到貨物后如發現貨物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三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乙方完全接受該貨物。
8、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檢查貨物到達的完好情況,如出現破損或損壞,可向交貨人提出原價賠償,并向甲方通報情況。
9、乙方應作為一名獨立的協議當事人從甲方購買產品,運用自己的資金,進行產品銷售。
10、乙方應依照甲方的服務承諾負責其已售出產品的維護、換貨或退貨。
11、如屬于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維修或換貨的責任。
第七章 協議期限
1、協議的期限為二年。即從 年 月至 年 月。
2、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約權
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十萬元以上的違約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間接經營或商譽之全部損失,甲方還將視情況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把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點銷售。
(2)將瑜伽商標、標識使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鋪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詆毀其它合作商,發表有損天悅瑜伽聲譽的議論實施損害天悅瑜伽整體形象的行為。
(4)未經甲方許可,注冊本合同規定的天悅瑜伽的商標、標識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盜用天悅瑜伽標識或動作規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二者模仿盜用。
(二)乙方的解約權
1、甲方破產清算:
2、法規政令禁止甲方繼續開展天悅瑜伽事業。
第九章 合同提前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違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終止后乙方的責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悅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聯系或交易;
2、立即終止使用或展示天悅瑜伽的標識,并從建筑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該標識,否則,甲方可親自或授權他人進行撤除或消除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因戰爭、社會騷亂、自然災害、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不必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 協議的轉讓、修改、放棄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以轉包合同的形式處分協議的全部或一部分。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由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
第十五章 協議生效及其文本
本協議從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酒店共同經營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洪美佳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1、合作事項和方式
甲乙雙方就位于穆家峪華云建筑對面,占地面積2000平米的洪美佳酒店,聯合經營合作
2、合作期限
本協議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二零一四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續簽 。由甲,乙 雙方在本協議到期前三個月共同商議,如雙方協商無異議,即遵照本協議繼續簽訂履行。
3、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支出承擔
1.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洪美佳酒店”聯合經營的支出分配,以每自然月支出分配,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結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出明細
1)采購所需食材
2)酒店員工工資
3)酒店設備
4)其他
注:支出金額大于________時,需要甲乙雙方商談;
支出憑證需要雙方同時簽字,才可作為________時結算有效單據;
每天營業所的收入需甲乙雙方或雙方指定人簽字,雙方各自登記月底結算核對。
2.盈余分配
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洪美佳酒店”聯合經營的利潤分配,以每自然月營業收入的稅后利潤分配,按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結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債務承擔
甲,乙雙方合伙后,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一方應當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承擔比例為各50%。
4、合作條款(雙方分工)
5、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
2)承認并簽署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1)未經過對方同意,不得將合作股份轉讓給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對方不同意可以按退伙方式結算。
6、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雙方共同決定;
2. 雙方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雙方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4. 有退伙的權利。
(2)甲乙雙方的義務
1. 按照雙方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禁止行為
(一)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雙方,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甲乙雙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任何一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8、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9、終止和清算
(一) 甲乙雙方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清算:
1. 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甲乙雙方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二)一方未經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任意一方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作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密云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與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作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份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后生效。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酒店共同經營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合作內容
乙方為甲方在乙方運營的旅游網提供免費宣傳(甲方應提供宣傳資料、圖片)和客房預訂服務。
甲方客房類型及房價(甲方也可自附《房價表》等相關說明,建議售價可不填)
客房類型甲方門市價甲方給乙方
協議底價建議乙方
網上售價是否含早餐是否含服務費
其它說明:
說明:1.甲方前臺門市價或前臺優惠價不得低于甲方向乙方建議的網上售價。
2.甲方房價發生變化,須及時將新的房價表傳真給乙方。
合作說明
1.乙方得到客人訂房信息即簽字蓋章后通過傳真方式通知甲方,2.甲方則根據當天入住率確認后傳真回傳乙方,3.甲方的確認傳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4.確認人為______________;乙方的確認傳真號為0551-5318368,5.確認人為盧玉霞。
6.如果甲方客房出現滿員,7.必須在收到乙方訂房確認傳真后30分鐘內通知乙方。
8.甲方將保留乙方預訂的房間至客人到達當天的18:00(客人如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時到達可事先與甲方協商),9.逾期房間不10.予保留。
11.客人在離開甲方酒店時,12.其發生的所有費用必須在甲方前臺付清。
13.甲方必須按乙方訂房確認傳真上的價格收取客人房價,14.乙方訂房確認傳真上的房價與甲方給乙方協議價之間的差額部分為乙方傭金。
15.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傳真當月網絡預訂結算清單,16.當雙方的訂房數有出入時,17.以甲方的收銀記錄為準。甲方應于每月25日前將當月所有通過乙方網絡預訂系統發生的營業額,18.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向乙方支付傭金。傭金須支付到乙方指19.定的銀行帳戶。
甲方開戶行: 帳號:
20.乙方保證不將甲方給乙方的協議價以任何形式透露給第三方。
其它
22.本協議一式兩份,23.甲乙雙方各執一份,24.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具有同25.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壹年,27.期滿雙方可續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網址:網址: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蓋章: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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