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規操辦酒席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市、縣委十項規定和《中共湖北省紀委、湖北省監察廳關于禁止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 》,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文明節儉的`良好社會風尚。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共產黨員),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學習黨和國家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牢固樹立廉潔從政意識。
二、決不操辦“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等非家庭性質的宴席。
三、決不參加各類違規操辦的“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
四、決不借子女升學之機,收斂財物。
五、決不使用公車接送子女入學,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學費用。
六、發現違規操辦“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情形,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舉報電話0712—4322757、0712—4338059)。
我將嚴格遵守以上承諾,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有違反,歡迎大家檢舉、揭發,并請求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長順縣教育系統嚴禁違規操辦酒席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廉潔自律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州委《九項規定》、縣委《七項規定》及《長順縣關于嚴禁干部職工違規操辦酒席的規定(試行)》(長黨辦發20152號),本人作出鄭重承諾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辦除婚、喪、嫁、娶以外的喬遷酒、搬新居酒、生日祝壽酒、升學酒、滿月酒、參軍入伍酒、工作調動酒、開業慶典酒、門面酒等各類酒席;
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戚等)名義變相為自己操辦調動酒、賀房酒、生日酒、以及為子女操辦升學酒、當兵酒、滿月酒等各類酒席;
三、不參與任何違規酒席的吃請、送禮;
四、遇紅、白事不大操大辦,自覺進行申報登記備案;
五、本人作為一名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將帶頭移風易俗、厲行節約,不違規操辦各類酒席,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本人自愿承擔一切懲罰和處分。
承諾人:
2015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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