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競爭承諾書
本人承諾在 公司任職期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未經公司批準不在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組織或者個人處,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兼職等商業行為;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或相似業務損害公司利益。
如若本人違反上述承諾,所得收入全部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愿意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
如若本人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本人承諾仍按勞動合同約定的競業禁止相關條款,履行相關競業禁止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
2015年 月 日
誠信競爭承諾書
1、誠信競爭,不退標。我公司已清楚本項目的基本要求和時間安排。已確定有時間及實力參與全部過程,不擅自退出。
2、誠信競爭,不棄標。我公司承諾一旦被確定為預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將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不輕言放棄。
3、誠信競爭,不圍標。我公司承諾獨立自主依法合規參與競爭、不陪標、不串標、不圍標。
4、誠信競爭,不虛妄。不提供任何虛假資料,不妄言,不妄行。
5、誠信競爭,不違時。不違反各項時間安排,在法定時限及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質疑或疑問或主張其他權利。
6、誠信競爭,不誤解。正確理解全部招標或談判過程的.全部文件內容及做法,不因誤解引發爭議。
7、誠信競爭,不違約。遵守各個環節的規定,不違背。如果中標,將履行好合同義務和責任,不違約。
8、誠信競爭,不逾矩。不違規矩、不違法度。不違反政策文件等規定。
9、誠信競爭,不變更。我公司將派本公司員工作為授權代表或由我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依法參與競爭,不更換授權代表。如有特殊情況,授權代表不能參與,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將親自參與。
上述承諾,如有違背任何一項,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行政處罰或者集中采購機構的相應處理,愿意接受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1次。累計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3次及以上的,承諾半年內不再參與大慶市熱力公司相關采購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同時,接受在1年內不能被推薦為誠信供應商的處理。
我公司申請參與 141220 項目第 三 標段的競爭。
供應商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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