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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課安全承諾書
尊進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暑假將至,為促使各家長明確責任,積極做好學生安全工作,確保學生支教期間生命安全,使學生度過一個愉快、安全的假期,同時,也為確保本次義務支教活動的順利進行,凡自愿參加本次支教活動的學生及其家長,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意外,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2、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用電器、亂拉電線,一旦出現意外或造成損失,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3、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且不能隨便帶他人進入校園,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老師請假,經準許方可出門,并登記好,一旦出現意外,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4、學生在校期間出現打架斗毆等違規行為,所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負,支教隊不承擔任何責任。
5、放學后,學生自行滯留學校,一旦出現意外,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學生不能在學校逗留。
6、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7、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一切由學生本人負責。
8、嚴禁學生課間或課后時間到網吧上網,一旦出現意外,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9、凡課后時間在校內、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及家長負責,支教隊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本次暑期支教活動的上課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如學生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照時間參加本次暑期活動,或者中途退出請家長務必告知大山的翅膀暑期支教隊,隊長周木森聯系電話:18628186357,學生離校期間安全責任一律自負。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支教完畢時終止。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讓我們家長和支教隊攜手,共同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甲方:大山的翅膀暑期支教隊(簽字、蓋章)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年級____班學生(簽字)________ 家長簽字:____________
家長電話:____________
大山的翅膀暑期支教隊
二〇一 年七月 日
教師禁止參加有償補課承諾書
根據調兵山市教育局“關于嚴禁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緊急通知”的具體要求,為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規范辦學行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不從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行為:
1、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伙租借場地或占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系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6、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并從中獲利。
7、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8、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條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接受教育局關于對“亂辦班 亂補課”的相關處理規定。
校 長:
承諾人:
調兵山市第四小學
假期不進行有償補課承諾書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行為,推進師德師風建設,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提升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做出承諾:
1、信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遵守勃利縣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職責,立足崗位,廉潔從教,創先爭優。
2、不為社會機構或個人針對學生補課提供場地、設施,不動員、暗示或組織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學生花名冊、成績單、班主任手冊、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亂收費,不向學生推薦商品或與規定無關的學習材料。
5、在自覺遵規守紀的同時,還應以學校利益為重,互相監督,以便教育同志,維護學校聲譽。
6、如有違規,學校一經發現或接到舉報而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教育是奉獻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實際行動努力踐行承諾,做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無私奉獻、開拓進取的人民教師!
承諾教師:
2012年7月3日
學校在職教師不亂補課亂辦班承諾書
根據教育局長教通字(2011)77號《關于堅決整治學校及在職教師亂補課亂辦班和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通知精神,學校與在職教師簽訂其承諾書,本人承諾:在節假日(包括平時)不組織和參與有償辦班活動,不受聘于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不以家屬名義從事有償家教活動、違規開辦寄讀所、補習班,不以親友為由接受學生在家寄讀或將房屋租與他人開辦寄讀所或補習班。如違規進行有償辦班補課,愿接受如下處理:
1、調離原單位,到偏遠農村任教,并降一級職稱,取消此前一切榮譽和待遇,情節嚴重的,清除教師隊伍。
2、凡因組織學生補課,導致學生傷害事故的,要承擔經濟損失,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承諾人:(簽字蓋壓)
學校:
2011.11.23日
禁止補課承諾書
根據(遼委辦發【2012】11號《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意見的通知》、和(遼教發【2015】203號《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政府糾風辦關于印發<關于治理公辦中小學校及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向學生家庭攤派和接受學生及家長財物行為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及(遼教電【2015】1號)遼寧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關于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有關規定,為切實將以上規定落實到實處。為維護九龍小學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全體教師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
1、不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不單獨或與他人合伙租借場地或占用其他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不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系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不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不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6、不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并從中獲利。
7、不參與以盈利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8、不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全體教師恪守以上八條承諾,如有違反,依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校長:
承諾人:
九龍小學
2015.1.22
永寧中學學生補課期間安全承諾書
永寧中學:
我們的孩子多數是留守兒童,周末在家也無人照管,即使父母在家也不能監督指導孩子們的學習。有志者不想浪費時間,因孩子們需要補充學習,需要進步提高,為此我們家長提議,與孩子商議,自愿請孩子們的任課教師利用雙休日、節假日為我們的孩子補課,為了消除補課期間老師對我們孩子的安全顧慮,我們特作出承諾,讓自己的孩子遵守以下條款:
一、 遵守學校及班級的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有事一定向班主任請假。惡劣天氣我們的家長或監護人會接送我們的孩子,危險路段我們家長會護送我們的孩子進出學校。
二、 在租房內做到無火災隱患,不亂接電線,同時做到用電用火煮飯的設備安全合理。
三、 做到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情說愛、不聚眾賭博以及不打架斗毆。
四、 積極配合教師的工作,做到按時歸寢,夜間不竄門,不留宿他(她)人。
五、 做到補課期間不騎自行車、摩托車或不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并遵守交通規則。
六、 做到不偷盜他人財物并管好自己財物。不到山塘、水池、河溝里去游泳和玩耍,不到山坡和危險的地方去看書和玩耍并預防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七、 如因孩子不遵守以上條款,不聽從教師管理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將由家庭和學生自己來承擔責任。
承諾人:家長 ________________
學生 ________________
201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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