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報名承諾書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
所在大學(學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此次參加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本人承諾在各省級考辦規定的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期間,憑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交費確認表,到報考地的省級考辦辦理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再下載打印準考證。
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時,如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書未能通過教育部學信網認證,本人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并自愿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因本人原因,本年度已報名但未能參加考試的`,下一年度考試報名時,同意視同新考生報名。
教務處(學生處)蓋章:
聯系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應屆畢業生注會報名承諾書cpa考試
本人是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應屆畢業生。根據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有關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規定,在考試報名時需出示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此次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但本人承諾,在2015年8月18日至23日期間,持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領取準考證。屆時如果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原考試報名作廢,報名費及考務費不再要求退還。此外,本人注意到本人的報名ic卡中寫有應屆生標記,下一次持卡報名時應攜帶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向報名處申請消除該記錄。
本承諾書需學校蓋章,以證明是全日制應屆大專以上畢業學歷。
學校意見: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注意:持此承諾書經學校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時,需出示本人學生證)
北京市應屆畢業生注會報名承諾書
本人是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應屆畢業生。根據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有關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規定,在考試報名時需出示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此次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但本人承諾,在2015年8月18日至23日期間,持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領取準考證。屆時如果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原考試報名作廢,報名費及考務費不再要求退還。此外,本人注意到本人的報名ic卡中寫有應屆生標記,下一次持卡報名時應攜帶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向報名處申請消除該記錄。
本承諾書需學校蓋章,以證明是全日制應屆大專以上畢業學歷。
學校意見: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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