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本人是全日制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根據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有關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規定,在報名確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本次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本人承諾,在2011年7月1日至9日期間,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和《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到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指定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核,驗證合格后方可取得準考證。
屆時如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原考試報名作廢,考試報名費用不再要求退還。
此外,如本人本年度未能進行資格確認,下一次考試報名時,視同新考生考試報名,須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及《網上預報名檔案管理表》重新進行報考資格確認,并申請消除數據庫中應屆畢業生標記。
本《承諾書》需要學校蓋章,以證明是全日制應屆大專以上畢業學歷。
學校意見: 承諾人:
學校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應屆生注會報名承諾書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
所在大學(學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此次參加
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暫未領到學歷證書。本人承諾在各省級考辦規定的第二次現場資格審核期間,憑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個人報名信息表到報考地的省級考辦辦理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再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核時,如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本人
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因本人原因,本年度已報名但未能參加考試的,下一年度考
試報名時,同意視同新考生報名。
學生處(或有學籍證明的'部門)蓋章:
聯系人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201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注冊會計師考試承諾書cpa考試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
所在大學(學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此次參加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本人承諾在各省級考辦規定的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期間,憑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交費確認表,到報考地的省級考辦辦理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再下載打印準考證。
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時,如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書未能通過教育部學信網認證,本人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并自愿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因本人原因,本年度已報名但未能參加考試的,下一年度考試報名時,同意視同新考生報名。
教務處(學生處)蓋章:
聯系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應屆畢業生注會考試承諾書
姓名: 性別: 身份證件號: 所在大學(學院、系):
專業: 聯系電話: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此次參加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本人承諾在各省級考辦規定的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期間,憑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交費確認表,到報考地的省級考辦辦理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再下載打印準考證。
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時,如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書未能通過教育部學信網認證,本人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并自愿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因本人原因,本年度已報名但未能參加考試的,下一年度考試報名時,同意視同新考生報名。
教務處(學生處)蓋章:
聯系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廣東廣州應屆畢業生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承諾書
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有關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規定,在報名現場確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審核報名條件。本人是全日制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此次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本人承諾將在各省級考辦規定的確認期間,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和《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到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指定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核,驗證合格后方可取得準考證。
屆時,如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原考試報名作廢,考試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此外,如本人本年度未能進行資格確認,下一年度考試報名時,視同新考生報名。
本《承諾書》需要學校蓋章,以證明是全日制應屆大專以上畢業學歷。
學校意見: 承諾人:
學校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注會應屆畢業生承諾書】相關文章:
注會《公司戰略》試題10-08
注會備考怎么堅持10-06
復習注會的正確方法09-25
注會考試重點10-06
注會綜合考前準備04-03
注會報考須知09-14
應如何備考注會09-10
注會報考指南09-11
注會應如何備考09-10
注會《會計》與《審計》備考技巧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