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的安全承諾書
(校方留底)
安全是家庭幸福,學習快樂的保證,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積極人生態度。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聯絡,明確教育管理責任,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如下學生安全承諾書。
一、遵守學校規定,維護校園安全,建設和諧校園。
1、不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屬于學習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鐵條、鋼管、木棒等易傷人的危險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嚴重腐蝕性的物品到校。
2、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桿上、窗戶上,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生擦窗戶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圍墻、建筑物,不到學校建筑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4、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樓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不爭先恐后。
5、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觸摸,不自行修理,及時報告學校或老師,由學校派人修理。
6、體育活動、實訓課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7、不在校園內騎自行車;不騎摩托車上學。
8、佩帶校牌出入校園,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學、不出走,放假期間不滯留學校,及時回家,按時返校。
二、遵守交通法規,維護社會秩序。
9、遵守交通法規,不盲目搶道、強行搶道,騎行自行車時不并排而行;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賽車,步行時走右行人行道。
10、校外不與不良分子交往,不參加小團伙,不與人沖突、打架斗毆,不義氣用事做違法的事,不因小事魯莽沖動而鑄大錯,不糾結他人在校園周圍閑逛、滋事。
11、絕不離家出走,未經家長同意不在別人家過夜,不留別人在自己家過夜,住校生不容留別人住宿,通校生不進入學校宿舍。
12、不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人不宜進入的營業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進營業性網吧,不喝酒、吸煙。
13、頂崗實習期間嚴格遵守學校和企業相關的安全制度和條例。
三、珍惜生命,不做危險的事。
14、絕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5、不從事各種冒險行動,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
16、同學間發生矛盾時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絕不因沖動而動刀、棒、石頭、火等能造成人身傷害的東西。
17、學會判明是非,不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
18、堅決做到:拒絕毒品,反對邪教,崇尚科學,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上述承諾,承諾人將嚴格守約,請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承諾人: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全套安全承諾書
為落實學校層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原則,以“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為目標,特制定此安全責任承諾書。
一、 教研組長是本教研室安全第一責任人,要自覺履行本職崗位職責要求,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二、 教研室每天離校時必須安排專人關閉電燈、電腦、空調、電扇等用電器電源、關窗鎖門。
三、 教研室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暖氣、小太陽、電暖壺等,教研室內嚴禁做飯。
四、 禁止各教研組內私拉亂接電源。
五、 走道內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走到暢通無阻。
六、 每天都要檢查本教研室安全隱患,有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七、 當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教研組長簽名: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承諾書
安新縣文體教育局、劉李莊鎮總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作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為貫徹執行省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冀政[2015]69號)和“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單位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并鄭重承諾:
一、按規定建立學校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使安全工作逐步做到標準化、規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上墻公示,明確責任人,并嚴格執行。
三、確保資金投入,提供必要的辦公、通訊、交通設施,保證安全工作順利進行。
四、深入開展對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集中講座、開設安全教育課、課外宣傳、放假前和開學后集中教育等形式,廣泛開展對師生的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飲食衛生教育、預防傳染病教育、社會治安教育等;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組織食堂、醫務、鍋爐等崗位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按要求持證上崗。
五、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實行安全設施“三同時”(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六、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協議。
七、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監督檢查,鼓勵師生對校內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進行舉報,及時發現和排查安全隱患。
八、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和整改;對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及設施進行監測、排除隱患,防止發生擁擠踩踏等安全事故。
九、依法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十、按消防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配備消防器材、設置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確保疏散通道暢通;要求宿舍管理人員做到“四懂四會”(“四懂”:懂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逃生自救;“四會”: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情事故、會疏散逃生),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十一、實行警校共建,聘請公安、司法人員擔任法制副校長,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落實法制副校長及學校周邊秩序及安全監督的“兩公示一監督”(在校園醒目位置公示法制副校長和社區民警的姓名、照片和聯系電話;定期公布校園周邊治安狀況和突出問題;聘請老師和家長擔任校園安全監督員,對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工作進行監督,讓公安機關的工作行為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秩序整治。實行門衛專業保安負責制。
十二、增加投入改善學校食堂設施,加強食堂管理,確保學校食堂達到c級以上標準,確保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十三、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絕不弄虛作假。
十四、按要求上報安全事故有關情況,做好事故的搶險救援及事故傷亡人員的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職責。
如違反上述承諾,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學校學生安全保證書
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學校做如下要求:
1、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2、在校外行走時不追車、不爬車;自行車做到車鈴、閘、鎖齊全,不乘坐“三無”車輛、超載車輛。
3、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衛生保證的攤點就餐。4、不私拉電線、不私自使用電器;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學校。5、不攀爬校墻、宿舍、教室及樹木等;不進入建筑施工現場。6、不逃學、曠課;不進入網吧、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7、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放學后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8、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上體育課時不擁擠或狂奔。
9、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煙,不喝酒,著裝整齊,不在穿拖鞋、背心。
10、正確處理同學關系,不打架斗毆,不攜帶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11、 不私自動用他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和不盜竊、損毀公共財物。
12、正常上課時間確需離校時必須當面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同意并開據假條后方可離校;學生自行外出和擅自離校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13、不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發現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者,學校將嚴肅處理;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和河流中洗澡、游泳發生意外,后果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14、教育好您的孩子,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請家長與學校密切合作,加強監督,讓學生遠離危險,確保安全。敬請家長簽字或蓋章。
二年級(2)班
學生簽字:家長簽字(蓋章):
學校安全承諾書
為構建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進一步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統穩定,我作為學校負責人,一定扎實認真地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標準、規定,深入開展“法人代表安全生產雙百日承諾”活動,并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吉林省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吉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高度重視并做實、做細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板報、櫥窗、印發資料、舉辦教育講座、召開專題班會、隊會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衛生、運動、勞動、活動、教學實驗、治安、管理失當安全等學校“十項安全”教育以及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網絡傷害等安全教育,創造條件組織學校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對在校學生實行全天候管理,只要有學生在校,就有教師值班進行跟蹤管理。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建立實行學生放學排隊制度,由教師護送通過復雜的交叉路口,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四、密切家校聯系。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信等形式,督促家長重視孩子安全,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減少學生離校期間因家長管理不到位而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
五、加大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經常性、有計劃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月一次。重點做好學校“十項安全”及取暖期煤氣中毒、火災隱患等排查與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責任制,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確定專人負責整改措施的落實,對整改情況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
六、加強學校治安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制度,建立完善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積極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和社區支持,做好學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七、加強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加強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督導檢查,并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體教師認識上位,工作到位,保證質量。
八、盡職盡責,嚴防死守,確保不出現重特大惡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發生。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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