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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車輛安全承諾書
牡丹江市客運總站:
我是(始發站)至(終到站)的(車牌號) 客車的經營者,對營運車輛的安全作如下的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令、法規。服從客運總站的管理,確保安全,維護客運市場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二、不以任何形式運輸“危險品”(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及其它禁運物品。
三、不在任何時間和地點以任何理由超員載客經營,杜絕客、貨混載。
四、不擅自改裝車輛設施,不在車廂內私自加邊座、活動座椅、木板及在工具箱和暖風上加座等。
五、隨車攜帶營運車輛相關有效的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安檢證、營運證、機動車行駛證)
六、按期進行車輛的安全檢測、日常保養維修和二級維護等,杜絕安檢超期和駕駛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從事經營。
七、隨車攜帶符合營運車輛標準的合格、有效的滅火器,不亂丟亂放,將滅火器擺放在車廂內易存取明顯處。
八、保持進站車輛的車容車貌的整潔,座號清楚,配有里程票價表和統一規定的線路標示牌,按規定噴印車門標志。
九、堅決執行交通部“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規定。(“三不進站”是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五不出站”是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遵守客運站的進站規定,按時進站、發車。不在站內卸客、卸貨、亂倒垃圾、洗車、鳴笛等,車廂內嚴禁吸煙。
十、若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的,愿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主管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等予以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 此承諾書有效期為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車主單位(公司蓋章): 牡丹江市客運總站
經營者(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營運保證書(司機)
第一條 為了強化機動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證全院實現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根據局、院安委會要求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的精神。制定本安全責任保證書。
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員保證自覺履行下列安全行車職責:
1、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局、院各項安全行車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服從調度,聽從指揮,出車時證件攜帶齊全,按派車單執行任務。.
4、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安全檢查制度。完成任務后及時檢查車輛,并向領導匯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做到文明禮貌,按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開冒險車。
6、通過交叉路口、橋梁、隧道、漫水路段、繁華鬧市、彎道、坡道及危險路面要減速靠右行,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做到禮讓“三先”。情況不明,不盲目強行通過。
7、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車,不酒后駕車,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將車交其他駕駛員駕駛,離開車輛時,要將電路開關鑰匙取下,拉好手閘,鎖好車門。
8、在院內按照指定地點統一停放車輛,不在住宅區等禁止車輛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車、停車。
9、加強安全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積極參加單位、(班組)“安全日”學習活動。
10、保證做到安全行車,圓滿完成生產任務。
第三條 單位領導保證為駕駛員提供下列安全服務:
1、督促駕駛員做到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維修,排除故障,使車況達到安全技術標準。車輛事故隱患不排除,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2、為駕駛員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車環境,對駕駛員提出的合理意見,給予采納。
3、不違章指揮。
第四條 駕駛員全面履行安全行車職責,全年實現安全行車無事故,駕駛員所在單位根據駕駛員安全行駛公里數,服務質量及盈利等情況,年底獎勵駕駛員100-500元。
第五條 酒后駕車、將車交無照人駕駛,安全保衛科有權將其調離駕駛員崗位。如果發生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六條 單位領導違章指揮,駕駛員未加拒絕而開車造成事故,領導與駕駛員負同等責任,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其經濟損失由領導和駕駛員各按50%賠償。 責任書有效日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單位領導(簽字):
駕駛員(簽字):
車輛安全營運保證書
保證人:
為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運輸經營安全,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現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保證人(經營車主或車主)就自己經營和駕駛的 號車營運安全做出以下保證:
一、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不違法違章經營,負責對所經營車輛的安全管理。
二、沒辦有危險貨物運輸營運證的車輛和沒辦有危險貨物運輸上崗證的司機,保證不承運、不儲存、不押運、不裝卸危險貨物。
三、保證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國家規定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年檢,加強對車輛日常檢查維護,確保車輛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隱患,把一切隱患消滅于萌芽之中。
四、保證車輛保險的持續有效性,并按合同要求及時為車輛保險續保。
五、保證加強對所雇傭駕駛員的管理,防止“三違”行為的發生;保證人(經營車主或車主)是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責任人,車輛及駕駛員由經營車主(或購車車主)管理,并對車輛和駕駛員在營運過程中的安全負責,駕駛員對自己在營運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六、保證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證件齊全有效,并按時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年檢、年審,杜絕無有效證件和證件不全的車輛投入營運,杜絕把車輛交給無證及無有效證件的駕駛員駕駛。
七、保證安全運輸,不超載、不超速、不違章超車、不疲勞駕駛。
八、加強交通安全運輸知識學習,并保證參加安全培訓和安全例會,學習有關交通安全技術、運輸安全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等,并遵守安全互學傳達原則:兩個或兩個以上駕駛員駕駛一輛大貨車,因修車等特殊情況安全學習只來一個司機或車主委托辦理業務人員的,學習內容由該學習人員負責向該車其他駕駛員傳達。
本保證書一式兩份,公司存一份,保證人(經營車主或車主)及駕駛員存一份;本保證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車輛車牌號碼:
保證人(經營車主或車主): 手機: 住宅電話: 駕駛員一: 手機: 住宅電話: 駕駛員二: 手機: 住宅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13.2.1客運車輛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為規范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維護道路客運市場秩序、保障道路客運安全,保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本人向公司慎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保證車輛不超速、不超載,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連續駕駛、酒后駕駛、違法行車。
三、保證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狀況良好,不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確保安全運輸。
四、保證營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與所駕車輛相適應的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等),并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五、不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營運載客。
六、如遇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七、熟悉并學習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發生突發性公共事件時,服從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管理和指揮。
承諾駕駛員: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汽車安全營運服務質量承諾書65
南京來得利出租汽車有限公司與營運承包駕駛員簽訂“出租汽車安全營運服務質量承諾書”.內容如下:
一、安全服務:
1、為確保安全服務質量持續提高和雙方權利的實現,雙方對安全服務質量保證相關事宜作如下約定
(1)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而被曝光三次,罰款壹佰元,并作出書面檢查并在安全學習會上宣讀;被曝光三次及以上,罰款伍佰元,參加安全學習并停運壹天;不系安全帶的,罰款壹佰元,并作出書面檢查。
(2)駕駛員不參加治安學習的,公司對其口頭警告并收回服務證。
2、交通事故出險率和賠付金額是保險公司給下一年度參保車輛保費高低的依據。根據保險公司規定,特對交通事故出險率和賠付金額做以下規定:
(1)每車每年度出險不超過二次,賠付金額不超過叁仟元。
(2)出險二次以上或賠付金額超過叁仟元,下一年度保費上漲部分由駕駛員
本人承擔。
(3)出險率或賠付金額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年出險二次以上或賠付金額超過
叁仟元)的車輛,影響到公司集體車輛下一年度的續保費,公司視情節給予其額外伍仟到伍萬元的罰款。
二、特別約定
1、副駕的五項社會保險由主駕負責監督辦理,同時負責連帶責任。
2、副駕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主駕每月代收代交。
3、副駕交安全運營服務質量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
三、營運服務質量管理
為保證營運服務質量,提高乙方乘載率和收益,雙方約定,乙方在營運服務中接受甲方的以下管理:
1、有拒載、繞道、站外帶客的,公司對其罰款伍佰元參加培訓停運三天。
2、車容、車貌不規范、不整潔的罰款壹佰元。
3、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的,拒絕乘客刷卡的,罰款伍佰元,扣車并停運三天。
4、不使用文明禮貌用語的,罰款壹佰元。
5、開車打電話、抽煙的,罰款壹佰元。
6、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不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的,終止承包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務質量保證金。
7、不服從管理、拒絕接受各項違紀處罰的、態度蠻橫造成惡劣影響的,終止承包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務質量保證金。
8、惡意作弄、毆打乘客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終止承包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務質量保證金。
9、拾到乘客遺失車內物品不交,造成廣泛消極影響的,終止承包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務質量保證金。
10、在一個考核年度內因投訴、違章而造成公司年度考核指標超過1.5%,從而導致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承擔5000元/輛的罰款,該罰款的全部費用共計五十六輛,即貳拾捌萬元整由當事人全額承擔,并扣除全部服務質量保證金。不服從者公司將起訴至法院。
11、根據駕駛員記分考核辦法,凡記分達到14分雙方即終止合同并扣除服務質量保證金。
四、在一年內,出租汽車按以上條例無安全違約、違紀處罰的,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本承諾書以上條款,承諾人認可。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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