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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行為承諾書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努力踐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落實教育局有關規范辦學行為的指示,進一步規范自身工作行為,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做人民滿意教師。我鄭重承諾如下: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依法執教,文明執教。
2、甘心愛護學校,珍惜個人和學校榮譽,服從學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斷促進專業發展。
3、同事之間互相尊重、信任,講團結、顧大局、重合作,樹立文明新風尚。
4、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依照教學分工、日課表和教學進度上好每一節課,不擅自調課,不空堂,不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5、精心備課,認真上課,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課期間,將手機關閉或調到振動狀態,不接打手機、收發信息。
6、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在編排座位、課堂提問、評優獎先、參加活動等方面,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侮辱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無償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補缺補差。
8、不組織學生統一征訂教輔資料,不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指定的教輔教材。
9、尊重學生家長,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不批評、責備家長,不得向家長索要財物,不輕易接受家長宴請。
以上承諾本人保證做到。
承諾教師:西關小學王瑞琴
2015年9月1日
教師規范從教行為承諾書
為了積極響應學校組織開展的“廉潔文化進校園”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自身職業道德素養,進一步規范廉潔從教行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適應新形勢下教育發展的要求,依法執教,廉潔從教,爭做師德楷模,塑造教師隊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諾:
1.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2.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不參與賭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動。
3.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做好教學工作,不敷衍塞責,無故停課、缺課、擅離職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熱愛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評價和對待每一位學生,不侮辱、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公開排列學生的考試名次,不單純以學生的學習成績來評價學生。在課堂活動、評語撰寫、家庭訪問等教育教學中,對學生作客觀、全面和公正的評價。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無償輔導,不搞有償家教。
5.嚴謹治學,自覺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知識、更新觀念,增強創新意識,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努力掌握現代教育方法和教學手段,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6.尊重同事,團結合作,正確對待競爭,維護其他教師在學生中的威信,不詆毀其他教師,不做有損害學校榮譽和不利于同志團結的言行。
7.尊重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溝通聯系,定期進行家訪,認真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有機結合,不訓斥、指責學生家長。不把自己應承擔的教育責任轉交給家長。
8.發揚奉獻精神,堅守高尚情操,廉潔從教,不搞有償家教,不從事第二職業,不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和禮金,不要求學生家長為自己或親友辦私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不自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不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習資料。
承諾人:
2015年4月23日
教師規范從教行為承諾書
嚴格規范從教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是辦人民滿意教育的基礎工程,也是廣大教育工作者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針對當前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亂發教輔以及體罰或變相體罰、騷擾、歧視、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發表不正當言論、違規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等熱點問題,作為一名教師我鄭重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堅決杜絕違法、違規的教學行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二、不在周末、節假日、寒暑假等時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變相上課。不舉辦或與校外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文化課補習班,不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課。
三、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圓滿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四、公平對待每一名學生,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不歧視、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五、不亂訂、亂發教輔資料、不收受學生和家長錢物、不做其它利用職業之便謀利的行為。 六、嚴格控制作業量?茖W合理地布置作業,精選作業內容,不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難度過大的作業。
七、大力開展高效課堂活動,充分發揮教師主導和學生主體作用,切實改進教法和學法,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努力實現減負增效。
八、如果出現以上任意一條違紀違規行為,本人愿意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接受組織處理。
以上承諾懇請學校領導、同志和社會各界監督。
校長簽字: 承諾教師簽字: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教師安全行為安全承諾書
恒口鎮運溪九年制教師安全行為承諾書 珍愛生命,遠離危險,安全第一。作為一名教師,擔負著教育學生的光榮職責,遵章守紀首先從自身做起。我向學校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1、高度尊重重視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絕不把安全當兒戲。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規范,履職盡責。
2、自覺遵守學校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學校對教師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周五下午離校乘車回家,星期天下午乘車回校。絕不乘坐三輪摩的、低速載貨汽車、報廢車、無牌照車、超員超載車。
3、有私家摩托車、汽車的教師,原則上不能攜帶其他教師,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項規定,不開(騎)英雄車、賭氣車,時刻要把安全記在心上,確保自身安全; 如遇大雨大風大霧大雪等極端天氣,必須放棄自駕車,以保證自身安全。
4、在上課期間(理、化、生實驗),嚴格按照實驗操作程序操作,同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5、上體育課時,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學生熱身活動,教做具有危險性動作時一定做好防護工作,避免意外受傷的發生。
6、注意個人飲食衛生,不吸煙不酗酒;有病及時就醫,不諱病忌醫。
7、安全用水用電,生火取暖,以防煤氣中毒。
8、正確處理好家庭成員之間,同事之間,師生之間的矛盾關系,形成良好和諧的個人關系環境。
9、養成隨手關門的好習慣,認真管理好自己的各種財物,以防被盜。
10、拒絕各類“黃、賭、毒”行為,做文明公民。
我誠實,我守信,我堅決履行以上承諾,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若違反以上承諾而造成傷害事故發生,我將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承諾人:
單 位:恒口鎮運溪九年制學校 201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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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師的從教行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打造我;A教育的品牌,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工作的通知》以及高教字[2012]48號文件精神,堅決消除不規范從教行為,本人向學校作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相關規定,充分認識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廉潔從教的重要意義。
二、敬業樂業,發揚奉獻精神,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學生素質,努力提高教學質量,使每個學生都得到充分發展,特別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主動關心,不從事有償家教,不從事第二職業。
三、全面關心學生成長,關注學生身體和心理健康,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作業適度適量,不拖課,按時放學,嚴格控制學生的近視率。
四、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五、樹立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高尚形象,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不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不違規向學生收費,不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金禮品,爭做全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表率。
一旦出現違規從教行為,嚴格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自愿接受處分。
以上承諾,敬請監督。
承諾人:
年 月 日
規范辦學行為教師承諾書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素質,依據省、市、區及學校關于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學質量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自身情況,現做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于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規定,嚴格按照上級“一次性收費、兩公開”的收費辦法進行收費,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
二、嚴格貫徹、執行學校要求,與省、市、區及學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力求實現班級風氣正,學風濃,有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增加人際交往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融洽教師與學生及家長的關系,經常通過家訪等形式與家長溝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為核心的管理班級的群體。
四、不以任何借口為自己的教育對象進行有償補習或課外輔導。不強迫學生參加課外學習。
五、關心、熱愛每一位學生,特別是關注弱勢群體。不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變相體罰,不諷刺、挖苦、辱罵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不把學生攆出課堂,不讓學生寫機械重復性的作業。
六、不以任何理由強迫學生訂購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學習用品、書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學生、家長饋贈的錢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讓學生為自己服務,不讓家長為自己辦事。
九、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課時計劃,不擅自增、減教學內容,不隨意占課、讓課或加快、延緩教學進度,不擠占課時、擾亂正常教學秩序。
十、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不提前上課或延后放學,保證學生在校時間不超過6小時。
十一、科學布置課外作業,執行上級部門關于小學生作業的相關規定,力求學生的課外作業科學合理,不加重學生的負擔,并且要提前研做作業,所布置作業力求年級組統一。
十、嚴格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對待教學質量和教學檢測問題,不對學生考試成績進行排序,不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座位排名。
十、經常向學生進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道德意識、法制觀念、自我保護和自我防范意識。
十一、組織學生活動前,要有明確的活動要求和具體活動措施,不得中途讓學生離校,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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