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本次 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 負責人: 鄭重承諾,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范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綠硒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二、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規范,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承諾承擔完全負責,與公司無關。需上報安康市安監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續由施工方負責處理,無需公司辦理。
四、承諾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衛生、環境安全,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負責。
五、本承諾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施工安全承諾書
致:合肥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為確保藍鼎濱湖假日-f4項目外墻真石漆施工安全,我公司鄭重承諾,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與合肥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內的相關要求,明確安全責任,服從公司要求及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二、承諾對我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機構,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規定,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承諾安全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及配備專職安全負責人。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我方停工整改,我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
四、承諾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衛生、環境安全,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損失負責。
五、承諾在施工期間保證施工人員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如因我方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及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我方完全承擔負責,與合肥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無任何關系。
六、安全問題包括不僅限于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
七、本承諾書一式四份,施工方和公司各執兩份
本承諾書是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請合肥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在方案審批手續及辦理相關資料審批給予支持方便為感。
承諾單位(蓋章):
合肥新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日 期: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承諾書
(建筑施工企業)
人民政府:
我作為 (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根據《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確保本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三項制度”(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制度。
四、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五、建立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杜絕“三違”現象發生。
七、保護職工合法權益,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足額繳納保險費,為特殊崗位的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八、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九、依法依規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十、根據本承諾事項制定具體的承諾落實標準。
承諾期內,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從嚴處罰,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下例條款規定接受處罰:
1.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罰款;
(2)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罰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罰款;
(5)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終身不再擔任本行業企業主要領導職務的處罰;
(6)同時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2、企業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2)較大事故接受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接受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5)同時接受有關部門作出的暫扣或吊銷有關證照的處罰。
3.發生不依法報告或者妨礙、拒絕事故調查等嚴重行為的,單位接受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處罰。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承諾期限: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
承諾單位(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實際控制人簽字: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質量承諾書
監督站:
我公司依法中標承攬的住宅樓工程,現以完成基礎工程,為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特作如下承諾: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轉包或著違法分包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依法將建筑工程分發給其他單位的,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6、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資料,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質量檢測。
7、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上崗作業。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筑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項目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
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5、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后組織實施。
6、建設工程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做好現場防護。
8、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9、對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
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10、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支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11、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2、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13、采購、租賃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檔案資料,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驗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任職。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16、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人員個人安全承諾書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緊緊圍繞“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這個中心指導思想,進而規范施工從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操作行為,消除不安全因素,控制工傷事故的發生,確保自身安全和生產安全,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標準要求,將施工過程中各項作業活動的注意事項及規范要求編制成文,望各員工人員認真學習并引以為重,把安全技術交底的有效性、針對性真正落到實處,確保施工過程中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序的控制。具體內容如下: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及項目部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規定和規程,服從管理,聽從安排。
2、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作業,保證自己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并拒絕違章指揮,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3、按照項目部及班組(領工員)的施工安全要求,嚴格按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進行作業與操作,保證不冒險蠻干、不野蠻作業。同時也督促他人按要求、規范、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4、自覺維護現場各項管理,不擅自動用現場消防器材、特種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做到持證上崗,無證不亂動,不私拉亂接電源,不擅自動用明火,不亂串崗位,不擅自拆遷施工現場的任何防護設施等。
5、工作期間不吸煙、不喝酒、不打架斗毆,不做違法亂紀的事。
6、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 1
施工時保證不去不安全的地方隨意行走,不隨意攀爬現場防護設施,不在現場嬉戲、打鬧、躺臥、隨意大小便等。
7、工人登高及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必須穿防滑鞋,著裝靈便。
8、作業時要確保作業點上方有無危險,作好防護措施有專人監護,嚴禁上下交叉作業。
9、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10、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1、團結友愛,禁止與其他專業施工隊人員發生沖突,嚴禁工人私下解決矛盾。
12、如因野蠻施工、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違犯法律法規及上述所列條款等而造成的各類安全及治安事故,我公司蓋不對其承擔任何責任。同時,對于造成事故的團隊及個人,情節較輕者,未能影響施工作業的正常進行,我公司將視其情節嚴重給予其警告或罰款的處分;對于因造成嚴重事故而為我公司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使我公司無法正常施工的團體及個人,我公司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文由 項目部協議擬定,自簽發之日起正式生效。工人在認真學習上述內容后請于下方簽字確認,并確保嚴格遵照條款陳述內容操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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