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校園安全保證書
安全無小事,注意安全從我做起。眾多的事故告訴我們,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只是一念之間的疏忽、大意。為了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安全意識,保障每一位同學的生命安全,保證自己有一個健康的身體,能夠安心地學習,少讓老師和家長操心,我堅決做到以下幾點:
1、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
2、 不在馬路上扒車、追車或拋物擊車。
3、 不在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鬧、玩耍。
4、 未滿十二周歲不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5、 不用濕手、濕布擦電器,不隨意玩耍電器。
6、 遠離高壓電器,不在高壓線下玩耍。
7、 打雷下雨時,不在大樹等易導電的物體下躲避。
8、 不在建筑施工現場站立、通行、玩耍。
9、 上下樓梯有序緩慢右行,不擁擠,不打鬧。
10、 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鬧,不翻越門窗。
11、 不帶棍棒,刀具等危險品上學,不做危險游戲。
12、 正確使用剪刀、圓規、鉛筆、鋼筆等學習用具,避免傷害別人。
13、 正確使用體育器材,注意保護自己和他人。
14、 參加體育活動時要嚴格按老師要求去做。
15、 不看不健康的書,不進入網吧即娛樂場所。
16、 不私自外出,不與人口角斗毆。
17、 飯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爛變質食品。
18、 不帶零食進校園,不到學校周邊小攤買食品。
19、 不帶煙花、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物品。
20、 不吸煙,不玩火,防火防盜。
21、 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禮物,在校期間沒有老師允許不得離開校園。
22、 不爬樹、電線桿,不到危險的地方去。
23、 加強體育鍛煉,不與傳染病接近,積極參加預防。
24、 維護校園文明,確保校內外安全,做文明的小學生。
永安小學校園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使廣大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提高學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實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鳳陽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書》的要求,制定《永安小學校園安全責任書》,并與班主任簽定。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切實提高安全意識,把校園安全工作作為學校頭等大事抓緊、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強對學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堅持每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抓好學生生活管理,做好學生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離校請假并有其監護人簽字等工作,堅決杜絕學生擅離校園現象發生。
三、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發生;嚴禁上課壓堂或讓學生超時間滯留學校(學生早晨上學不得早于7:20,下午不得早于預備前30分鐘。中午離校不得遲于11:20,下午離校不得遲于放學后20分鐘);教師上課要清點好學生人數,一旦發現學生不來上課,必須立即與學生的監護人取得聯系。
四、切實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走讀生上、放學接送交通安全由學生的監護人全權負責。
五、切實加強體育課、實驗課、計算機課、勞動實踐課、社會實踐調查、各項賽事活動、旅游踏青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做好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的發生,做好防盜工作。
七、加強防火宣傳,嚴格用火制度,嚴禁亂用火,亂接交流電。嚴禁吸煙,杜絕火災發生。經常排查整改用電用火安全隱患,確保用電安全。
八、嚴格落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如發現學生沒到;蛏米噪x開校園等情況必須及時向其監護人報告;再如開展登山、春游、社會實踐活動等需報請校長與相關責任人簽定專項安全責任狀,以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原則上不允許以班為單位外出)。
九、嚴禁學生打架斗毆,避免造成人身傷害。嚴禁十二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杜絕學生私自下河游泳。每位教職員工無論在上班時間還是下班時間,無論在校園還是在校外都要切實關心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一旦未成年人遇到麻煩、危險或預測到可能發生危險時,應及時給予幫助或求助,也可以和有關人員取得聯系,以便得到妥善處理。
十、全體教職員工要按照,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切實擔負起自己的安全責任,為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創造安全、和諧的育人環境,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十一、凡因工作失職、瀆職或擅離職守造成不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傷害、死亡或財產被盜)的,學校將對責任人工作考核“一票否決”機制,考核排序列尾數,并視其具體情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和處理。凡侵犯學生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
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校園安全學生承諾書[1]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從我做起!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了自己的健康成長,我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學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構建和諧校園,從即日起我決心承諾做好以下幾點:
1、認真學習《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掌握各種自護自救知識、技能。
2、遠離池塘、江河、機井等危險水域,不在危險水域玩耍、釣魚、游泳等。
3、注意交通安全,認真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遵守上(放)放學進(離)校紀律。
4、盡量要求家長親自接送我上學、放學,盡量不單獨上下學;因事不能到校必須要求家長向老師請假。不私自出家門,有事告訴家長。
5、不到12周歲不騎自行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不乘坐報廢車、三輪車等危險車輛。
6、不攜帶管制刀具、火種等危險物品進校園,上下課不擁擠,中午及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隨便出校園,有事請假。
7、互相監督,做到不破壞校園花草樹木、體育器械、教學設施等。
8、遵守文明公約,不到網吧、娛樂場所、幼兒園玩耍。
9、注意飲食衛生,不吃零食,不購買過期變質食品、油炸食品等垃圾食品,節約用水,講究衛生。
10、注意用火用電安全,不亂動電線、插座和電器,遠離危險建筑物。
班級:( )年( )班 監護人(家長)簽名:
承諾人簽名:------------
龍江蘇溪小學
2011年9月1日 -----------------
XXX小學校園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校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提起訴訟。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學校: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生學)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分割。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分割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 1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與家長: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不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嚴禁學生騎摩托車,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5、嚴禁玩炎、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6、不按規定亂吃亂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17、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8、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后方可出門,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9、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蜃孕械叫0l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21、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22、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3、凡走讀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家長負責。
24、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25、學生入校后,自行車一律存放在規定處,禁止亂擺亂放;嚴禁在校園騎自行車,如有違背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轉學或畢業終止。
XX小學 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校園安全責任書匯集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省、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做好教學工作的同時做好安全工作,落實責任如下:
一、責任期限: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月31日
二、切實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對學生既嚴格管理又關心愛護,嚴禁對學生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由此引起的一切惡性事件發生。
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及時發現、排查各類不安全因素,及時上報并消除事故隱患。
四、結合學科特點經常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理想信念、遵紀守法、安全知識、衛生知識、心理健康和自我防范等方面的教育,監督學生遵守《小學生守則》。
五、上課時要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詢問去向,作好記錄,及時報告班主任和教導處。
六、教師在上課期間應對學生的安全負責,不準隨意離開課堂。教師還應掌握各類安全知識和緊急狀態下的應急能力。要維護好課堂秩序,防止出現打架斗毆等傷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故。課下值班期間要對學生安全負責。
七、正確、規范使用各種各類教學儀器和設備,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因管理不善,操作違規及本人疏忽造成的各種各類安全事故或損失,由本人負責。
學 校:三道崗鎮中心小學校
校長簽字:(蓋章): 安全主管領導(簽章):
責任人簽字(任課教師):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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