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識產權糾紛保證書
為了有效保護知識產權、共同維護展會各方的合法權益和展會公平、公正、有序的秩序,我公司作為******展會的參展單位,特做如下承諾:
1、 認真學習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法規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關規定和展會投訴機構的展會知識產權糾紛處理規則。
2、 不在展會期間展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以及發放有關的宣傳資料。
3、 在展會期間,我公司若展出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展品,根據展會主辦方制定的有關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規則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的要求,我們將自愿接受有關處理并撤出涉嫌侵權展品以及有關的宣傳資料,更換相應的宣傳展板等。
4、 積極配合主辦方設立的投訴機構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在展會期間進行取證、勘驗、詢問等工作,并配合主辦方開展的其他與知識產權的工作。
5、 提出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訴重事實和證據,不亂訴、濫訴。
6、 賠償一切因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惡意不投訴而對展會主辦方造成損失。
參展單位名稱(蓋章): 參展單位負責人簽字: 日 期:
0709知識產權承諾書
致:
本公司鄭重承諾,本項目所有設備、材料和軟件,凡涉及知識產權糾紛,均由本公司承擔全部責任,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不對任何后果負責。另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如下。
投標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加蓋法人章或法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
知識產權承諾書
關于在清華大學所從事科研工作的知識產權的承諾書 本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清華大學從事科研工作,完全了解清華大學關于所從事科研工作的知識產權的管理規定,即:
1. 在校期間執行學校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學校的物質技術條件所作出的科研成果,尤其是其中的應用研究成果、開發研究成果,這些成果的成果權歸清華大學所有或持有,任何個人(包括科研成果的完成人員)無權擅自作出生產、使用、銷售、轉讓、轉移、贈與、擴散等處理,如有上述行為則視為侵權。
2. 離校后三年內,所作出的與在校期間承擔的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成果,仍為清華大學的成果。
3. 已離校的成果完成人員未經清華大學同意不得將其在校期間的成果另行發表論文、申報科技項目、申請專利,并必須承擔技術保密義務。
4. 離校人員本人或其所到單位擬使用離校人員在校期間單獨完成及參加完成的清華大學成果,應按實際情況,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清華大學簽定相應正式合同,保護各方應得的權益,履行各自承擔的義務。
本人保證遵守上述規定。若違反上述規定,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 諾 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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