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外宿的保證書
我自愿申請不在學院統一規定的地點住宿(以下簡稱外宿),并保證做到以下六點:
一、認真填寫《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申請外宿審批表》及《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外宿協議書》,并經家長(監護人)簽字同意、輔導員(班主任)、系部審核,學生工作部審批后,方可在外住宿。
二、外宿期間,本人的人身、財產等安全問題由本人及家長(監護人)負責。
三、外宿期間,本人嚴格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大學生的各項職責。
四、外宿期間,本人嚴格自律,確保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積極完成各項學習任務,按時參加學院規定的相關活動。
五、外宿期間,本人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所在社區的各項規定,履行社區成員應盡的.義務,自覺維護社區的安全和衛生,支持所在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
六、外宿期間,本人保持文明禮貌,與人和睦相處,自覺按時作息,堅持鍛煉身體,保持個人衛生,確保以健康向上的精神狀態投入學習生活。
保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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