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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作規程
第一章 教學管理組織系統
中等職業學校遵照精簡高效,職責分明,運轉協調,信息暢通的原則,建立教學管理組織系統。其中校級是最高層,作出決策,全面協調,綜合管理;中層的作用是執行最高層的決定,發揮部門的主動性,結合實際,作出具體安排;基層按學校和中層部門的工作計劃進行具體實施。
第一節 校級管理
校長對學校行政工作全面負責,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依法治校、制定任期目標。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學生就業為導向,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主管教學副校長主持日常教學工作,領導所分管的中層業務管理部門,審批有關部門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協調分管部門間的關系。
⒈擬訂本校的年度教學工作計劃,確定學年或學期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審定實施性教學計劃,審批關系全局的教學文件和教學規章制度,并督促實施。按年度教學工作計劃要求,定期抽查計劃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問題,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⒉主持全校性教學工作會議,對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決策、教學管理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深入教學第一線,每學期要主持教學質量檢查分析會議,堅持聽課,調查研究,提出改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⒊組織各部門研討和擬定教學改革方案,負責組織實施。主持全校性教育教學研究等活動。有條件的學校可適當組織教學人員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定期主持有關教育思想、教育觀念、教育理論等方面的學習與研討,推動教育創新。
⒋主持學期、學年考試工作;審批升留級、休學、退學、復學、畢業、結業、肄業學生名單;審批學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輔修學生名單。
⒌審定師資隊伍進修培訓計劃,組織師資考核工作,提出師資隊伍建設意見。
⒍擬定學校教學設施設備建設計劃,全面規劃學校實驗室、實訓基地建設。
⒎根據就業市場的需求,提出調整專業結構與課程設置及教學改革的原則意見,報校務委員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第二節 中層管理
學校應設立教務管理部門、專業管理部門、實訓管理部門和培訓管理部門等中層教學管理機構。本規程按已設立各種管理部門的體制編寫,管理部門尚未齊備的學校,可把未設部門的任務及要求并入教務管理部門或相應中層業務管理部門范圍。
一、教務管理部門
教務管理部門是組織學校教學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在主管教學副校長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的教學工作。其基本任務是:
⒈ 主持制訂各項教學管理制度和各專業實施性教學計劃,經主管副校長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
⒉ 編制新學期校歷、教學進程表和課程總表,根據各專業實施性教學計劃和教學進程表,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向有關管理部門下達新學期授課任務和實訓任務。
⒊ 全面管理各項日常教務工作,制定聽課制度,安排全校性聽課,掌握教學進程,組織全校性的教學質量檢查或評估,對每學期教學質量進行分析,負責教學資料統計工作。
⒋ 負責考試和補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學生學業成績。根據學生學業成績、考勤情況,審查并公布補考名單。提出升留級、畢業、結業、肄業學生名單;核實學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輔修學生名單;核定調整專業、專門化方向學生應補修課程,報主管教學副校長批準。
⒌ 組織召開教務例會和教研組長會議,全體教師教學工作會議和學生座談會,布置、檢查各項教學工作。
⒍組織全校性的教研活動和教育科研課題研究,對研究成果進行鑒定和推廣應用(已設教育研究機構的,則協助該機構組織此項工作)。
7。擬定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執行師資管理與考核制度,參與教師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8。建立教材選用制度,審定選用教材,組織好教材的預訂、保管及供應工作。
9。 全面規劃實驗室、實訓基地建設(已設實訓管理部門的,則協助該部門做好工作)。
10。 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思想政治教育,檢查、考核部門內人員各項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學年、學期、月工作計劃,并做好工作總結。
二、專業管理部門
專業管理部門是一個或幾個相近的專業(或課程)組成的教學管理部門,其基本任務是:
⒈ 編擬本專業的實施性教學計劃,選定或編擬有關課程的教學大綱,審批所屬課程的學期授課計劃,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⒉ 組織和指導本部門各教研組完成各教學環節的教學工作,組織本部門各專業的實驗、實訓、實習、畢業設計(或論文)等實踐教學環節。
⒊ 檢查本部門各專業各課程的教學質量,(教案、教學進度及教師批改作業情況)組織教學質量分析、總結和交流教學經驗,解決教學上存在的問題。
⒋ 初審本部門學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輔修學生名單,送教務管理部門審定。
⒌ 領導本部門各教研組的教學研究活動,組織部門內教師互相聽課和公開課,開展教學專題研究,制訂開展教育科研課題研究計劃,組織教師參與校際活動和社會調查,按計劃實施和總結成果,報有關部門進行鑒定。
⒍ 制訂本部門教師的培訓與進修計劃,提出教師的考核材料和評聘意見。
⒎組織選用或編擬實踐教學環節的指導書、實訓大綱、實習計劃、考核方法、評分標準,與實訓管理部門共同商討,定稿后送教務管理部門審定,嚴格執行。
⒏ 負責本部門所屬的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和教材建設以及專業評估工作。承擔新專業開發的調整論證工作,參與實驗室、校內實訓基地建設。負責與社會有關部門聯系,建立穩定的校外基地,聘請企事業單位的技術人員擔任實習指導工作。提出本部門各課程教材選用方案或組織編寫教材或講義。
⒐ 配合職業指導工作機構,加強對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意識、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學生樹立創業意識,學習創業知識,培養創業精神,協助做好推薦就業工作。
⒑ 組織本部門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負責部門內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檢查、考核部門內人員各項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制定本部門學期、學年工作計劃并做好工作總結。
三、實訓管理部門
⒈ 負責校內實驗室、實訓基地的建設,在主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制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時添置更新設備,合理安排實驗室和實訓基地的使用。
2。按教學要求具體安排各項校內實訓任務。組織各專業技能等級考證訓練。
3。 負責對實驗室、實訓場地的設備定期檢查,督促實訓人員按要求維護保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揮實訓人員的積極性,師生合作,創造性地改進、自制和拓寬實訓設備的功能。
4。 建立完備的實驗實訓設備臺帳,收集和管理各項設備技術文件資料。
⒌ 組織本部門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負責部門內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檢查、考核部門內人員各項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有計劃地對實訓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和掌握新技術,適應學校專業建設發展的要求。
⒍ 主持管理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學期、學年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
四、培訓管理部門
⒈ 根據社會需求和學校辦學條件,開發培訓項目,制定培訓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⒉ 負責與有關部門聯系開辦各類培訓班及認證、發證工作;制訂培訓班的教學計劃,培訓課程、實訓項目的教學大綱,選定或自編教材、講義;負責組織與管理培訓教務工作,以及培訓學員、教學工作情況的文件資料。
⒊ 主持和組織培訓班的考核工作,登記考核成績,確定受培訓學員應獲得的資格,報有關部門辦理頒發相應證書。
⒋ 主持本部門的日常工作,組織部門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負責部門內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檢查、考核本部門人員各項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制定管理制度和學期、學年工作計劃并做好工作總結。
第三節 基層管理
教研組(室)是學校教學的基層單位,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和管理該組的教學工作與教學研究活動,其基本任務是:
1、主持教研組工作,組織本組的政治、業務學習,提出組內人員進修的意見,督促組內人員執行教學工作規范,做好教師的思想和業務考核工作,執行考勤制度。組織教師制定本組的學期、學年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本組學期、學年和各項工作總結。
2、組織好各環節的教學工作,包括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實驗,實習,實訓,畢業設計(或論文),成績考核等,檢查教師的各環節教學工作質量,及時糾正教學上存在的問題。
3、組織教師執行實施性教學計劃,選用、修訂和編寫實施性教學大綱,指導、審核教師編寫學期授課計劃和實驗實習計劃。
4、安排教師任課和承擔各項教學任務(或專業科安排教師教學任務),登記教師的授課量和工作量。
5、組織各課程的學生成績考核工作(包括題庫建設、命題、審題、監考、評分和試后分析等)。
6、組織教學研究活動(集體備課、研究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課題研究);組織教師聽課,交流教學經驗;組織教師參與校際活動和社會調查。
7、組織落實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工作;參與實驗室、實訓基地建設和指導工作;組織教師選好教材,編寫校本教材、講義、習題集、指導書和制作配套的課件、音像資料等。
8、制定本組教師進修和社會實踐、繼續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
9、安排教師組織學生第二課堂教學活動。
第二章 教學基本建設
教學基本建設包括: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實踐教學場所建設、教學隊伍建設等,它們是保證教學質量的基礎建設,是教學管理的重要任務。
第一節 專業建設
一、成立專業指導委員會(有必要的學校設置)
⒈ 專業指導委員會由教學管理人員、專業水平較高的教師和校外企事業的技術人員組成。
⒉ 專業指導委員會及其成員由教務管理部門審核后報校長批準。
⒊ 專業指導委員會在教學副校長的領導下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⑴ 對專業開發、專業建設(含專業改造)和專業改革的計劃、方案進行研究論證,提出意見或建議。
⑵ 對實踐教學場所建設、改造的計劃、方案進行研究或論證,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專業開發工作
⒈ 學校應重視專業開發工作,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勞動力市場變化,根據學校的發展目標和總體規劃,及時調整并優化本校的專業結構,增加專業適應性,要與專業設置標準及國家職業標準相銜接,要堅持穩定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原則設置專業,著力辦好相對穩定的骨干專業,有計劃地進行專業開發工作,拓寬專業業務范圍和設置新專業或專門化。
⒉ 各專業科(組)應根據學校調整、優化專業結構的總體設想,組織有關教師有計劃的進行社會調查,深入論證,制訂專業開發方案。專業開發方案的內容包括:調查論證報告、可行性報告、專業教學計劃、主干課程教學大綱和新專業設置標準等。專業開發方案經校務委員會審定后,報請校長批準。
⒊ 新開發專業開辦前的準備工作由專業科(組)負責,教務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報批等。
三、專業建設工作
⒈ 專業科(組)根據學校發展目標和總體建設規劃,擬訂專業建設(含專業改造)和實施計劃,有計劃的開展專業建設工作。專業建設計劃報教學副校長批準實施。
⒉ 專業科(組)應根據專業建設計劃組織力量制訂專業建設方案,建設進程落實到相應的專業教研組,專業建設計劃完成后,專業科要認真總結經驗,并向學校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⒊ 專業建設方案的內容包括:教學文件建設、教師隊伍建設、實踐教學條件(含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現代教育技術建設、教材建設和教學改革(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改革,產教結合等)。
⒋ 教務管理部門負責全校專業建設(含專業改造)的統籌和管理工作。
第二節 教材建設
一、課程開發工作
⒈ 學校應重視并鼓勵課程開發工作,積極開發新課程模式,特別是適應于學分制管理的模塊式課程和綜合化課程的研究和探索。要制訂設置新課程的管理辦法,加強對課程開發的管理。
⒉ 專業科(組)應根據人才市場的要求和職業崗位(群)的要求,配合專業建設和改造,加大課程體系改革力度,組織力量進行社會調查,深入論證,在此基礎上提出課程開發方案。課程開發方案的內容包括:設置新課程的可行性論證和教學大綱。
⒊ 課程開發方案經審定后,報送教務管理部門,經教學副校長批準后方可實施。
⒋ 專業科(組)將經批準的課程開發方案落實到相關教研組及開發人員,落實工作進程,組織教材選用或編寫工作。
二、教材建設工作
⒈ 專業科(組)應根據專業開發、專業建設和課程改革的進程,以及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的需要,及時更新教學內容,編寫校本教材或講義,制訂切實可行的教材(含教學資料,以下同)建設計劃。
⒉ 教材建設應以選用國家規劃教材或省內、行業內統編教材為主,鼓勵編寫校本教材的原則,切實保證每門課程擁有相對穩定的教材。
⒊ 教材建設計劃經教學副校長批準后,由教務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專業科(組)應根據教務管理部門下達的教材建設任務,落實到相應的教研組或個人。
⒋ 自編教材
⑴ 學校應制訂激勵措施鼓勵教師自編(自制)教材和參與國家規劃教材或行業組織的統編教材編寫工作。凡自編(含改編)教材應由主編提出教材綱要,經專業科(組)和教務管理部門同時認定后,由主編組織編寫,并納入學校的教材建設計劃。
⑵ 教材綱要的內容包括:編寫說明、適用范圍、教材目錄、教材的內容提綱等。
⑶ 自編講義是根據職業崗位(群)對人才知識能力結構要求的變化,調整或充實教學內容。自編補充教材或講義,報專業科(組)批準實行。
⑷ 自編教材、講義的印刷、發放工作由教務管理部門負責。
第三節 實踐教學基地建設
實踐教學基地是指校內外實踐教學基地和設施,也包括多媒體合班教室、專業教室、語音室和校園網。
一、實踐教學基地建設應遵循以下原則:
⒈ 堅持校內外建設相結合,以校內實踐教學場所建設為主,滿足教學要求,并能為產教結合、技術開發等創造條件。
⒉ 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應與專業建設相匹配,加強綜合職業能力訓練和仿真、模擬場所建設。
⒊ 實踐教學場地及設備的配置應能保證學生職業技能訓練和實習教學的需要,至少能供一個班同時實訓。設有農林類專業的學校,應具有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農、林場所及設施。衛生類學校應建設附屬醫院。
⒋ 當地建有實訓中心能滿足教學要求的,可以資源共享,不必重復建設。
二、學校應根據本校的發展目標和總體規劃以及專業結構,制訂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的中期(五年)計劃,經校務委員會審定后,由校長批準實施。
三、應重視校外實習基地的開發和建設工作,積極主動與社會企事業單位建立聯系,開發并建設與專業相適應的、相對穩定的、能滿足各專業需要的校外實習基地。
四、實踐教學場所的管理
⒈ 校內實踐教學場所原則上由實訓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沒有實訓管理部門的學校,可由相應專業科(組)管理)。
⒉ 實踐教學場所的所有設施、設備要建立規范的設備臺帳和設備卡,并貼上學校的設備標簽(注明校名、編號、設備名稱、型號、購置日期)。
⒊ 設備卡應每臺一卡,卡上寫明設備名稱、型號、生產廠家、進貨日期、檢修記錄和保管人姓名及變更情況。設備卡隨設備保存、隨設備報廢。
⒋ 建立規范的設備定期保養、維修制度,要建立設備報廢制度,按規定程序處理設備報廢。
⒌ 實踐教學場所要制訂并張貼“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守則)、“實訓(實驗、實習)守則”。要建立設備事故和安全事故責任制度,制訂事故認定、責任分析和處理的相關文件。
⒍ 要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對實踐教學場所的安全、設備狀況、清潔衛生以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檢查由教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專業科(組)、實訓管理部門、實踐教學指導人員參加的檢查小組進行。
第四節 師資隊伍建設
師資隊伍建設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中心,以加強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培養中青年專業帶頭人和骨干教師為重點,堅持數量、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的方針,建立有利于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和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有效機制,
建設一支專兼結合、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
一、師資隊伍建設規劃
學校應結合本地經濟發展和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制定本校教師隊伍建設的五年計劃。
⒈ 專兼教師隊伍總量與學校發展規模相適應,保證有合理師生比。
⒉ 教師隊伍結構合理。依據教育部關于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提高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進一步改善教師隊伍職稱結構,具有初、中、高級專任教師保持合理的比例;“雙師型”教師和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達到一定比例;專業課教師在教師總量中的比例達到60%以上,每個專業至少應有3~5名專業課教師;聘請一定比例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兼職教師。
⒊ 學校要積極開展以骨干教師為重點的全員培訓,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和教學水平,培養一批高水平的骨干教師和專業帶頭人。
二、教師的進修與培訓
⒈ 學校應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學歷教育與繼續教育制度。
⒉ 學校應對未達到學歷標準的人員在限定時間內進修,達到規定的學歷要求。如在規定時間內達不到規定的學歷要求,應調離教師隊伍。
⒊ 新任教師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在職教師要進行知識更新的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應少于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時。
⒋ 學校應制定師資隊伍建設五年規劃,年度計劃。計劃一經制定就應認真組織實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總結,并實現規劃內全員培訓一輪。
⒌ 教師的進修與提高應堅持服從工作需要,以在職進修為主的原則,師資隊伍建設應與學校發展相一致,逐步做到各骨干專業有高級職稱教師,各課程均有中級職稱教師。
⒍ 對不同層次的教師,進修要求有不同的側重。一般應為教師提供擴展、更新知識,學習專業新技術,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和現代教育技術能力的進修。要有計劃安排時間,讓教師參加相應的專業實踐(含實驗室建設)及社會實踐。根據需要與可能,鼓勵教師結合教學,從事力所能及的科研和學術交流活動。
⒎ 各校應根據教師有被培養的權利,也有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義務的原則,對下列內容制訂進修細則或規定:
進修的申請及審批程序;
培養費用(學費、書費、實習費、路費等)的負擔辦法;
進修形式(脫產、半脫產、業余)及相應的時間保證和福利待遇;
對處理工作與進修關系的要求和獎懲;
對成績優秀的獎勵,對不及格的處理;
自費進修的規定;
學成后為學校服務的義務,規定在本校最低的服務年限,和在規定服務年限內要求調出時培養費用的補償;
進修期間的考勤及請假辦法;
學校對進修教師的定期檢查,進修教師的定期匯報和個人總結。
⒏ 教務管理部門要對教師進修與培訓進行登記,每學期登記一次,并將資料存入個人業務檔案。
三、新教師的培養
⒈ 凡新參加教學工作的教師,都必須由所在專業科(組)指定有經驗的教師指導,要有二年培養計劃,指導新教師教學業務的提高。
⒉ 指導教師一般由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政治思想好、業務水平較高的教師擔任,負責培養新教師熱愛本職工作,樹立良好師德,傳授教書育人經驗,指導學習教育理論,使其掌握教學規律,提高教學水平,并對新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作出評價,并作為轉正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⒊ 新教師必須虛心學習,定期向指導教師匯報學習情況,并在指導教師幫助下進行熟悉教材、備課、試講等訓練。
⒋ 新教師授課前要規定進行一段時間的試講,由專業科(組)組織本組教師參加聽課及評議。第一次試講不通過,允許再次試講。在第三次試講仍不能通過的,一般不能安排任課,限期鍛煉提高或改任其他工作。
⒌ 新教師到校一年后,按轉正要求進行考核評定。考核合格的依時轉正,考核不合格的應調離教學崗位安排其他工作。
第三章 教學文件制定與管理
第一節 教學計劃(課程設置)
教學計劃(課程設置)是學校最基本的教學文件,是組織教學的主要依據,它體現人才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教學計劃分指導性教學計劃和實施性教學計劃兩類。
一、指導性教學計劃
⒈ 指導性教學計劃是對同一專業各屆教學的統一要求,作總體的指導,一般由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業部門組織制定頒發,學校應認真遵照執行,以保持教學目標的一致性和穩定的延續性。
⒉ 對于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業部門尚未頒發指導性教學計劃的專業,學校應按照教育部《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計劃的原則意見》(教職成[2000]2號)的要求,參照相近專業的指導性教學計劃,制定該專業的指導性教學計劃。
制定程序一般由教務管理部門主持,由專業科(組)組織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編擬,吸納有關行業專家和用人單位的意見,充分調查論證,了解職業崗位(群)對知識、能力、技能、綜合素質的要求。編制的初稿在教學副校長的主持下討論通過執行,并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的變化,學校應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對指導性教學計劃多次論證,及時修訂。
⒊ 教學計劃的基本結構:
⑴ 專業名稱。
⑵ 招生對象與學制:實行學分制的應有最低學分要求。
⑶ 培養目標與業務范圍:說明學生應具有的基本素質,即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學生畢業后從事的職業崗位(群)的各項具體業務。
⑷ 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及要求:說明學生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技能和有關的業務能力。
⑸ 課程設置及教學要求:全面列出所設理論教學課程(文化基礎課、專業課、選修課)及主要實訓項目的名稱,教學時數,各門課?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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