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導游培訓班主持詞
關于舉辦2015年度全市導游人員培訓班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12-14]
各旅行社、導游員:
根據國家旅游局《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就組織開展2015年度全市持證導游人員培訓班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市專兼職導游員約1200人。
二、培訓內容
擬請國家旅游局監管司導游處領導及有關專家分別講授導游職業發展趨勢及如何提高導游員自我保護能力、專家型導游員的成長路徑、導游員在低碳旅游中的新角色、旅游執業人的機遇與挑戰等方面的內容。具體課程安排見附件1。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5年12月25-28日,培訓時間為4天。
地點:泰山影劇院(金山路)。
四、報名收費
各參訓學員于2015年12月14日—21日(周末除外)到旅游局門口咨詢中心報名,培訓費用180元/人,由局財務負責收取,過期不候。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名參加培訓者,可提前說明并參加明年舉辦的崗前培訓班。具體培訓安排可于2015年3月份后登陸泰安旅游政務網進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試考核
培訓結束后將進行筆試,方法是由授課教師分別出題,旅游協會負責篩選組織成統一試卷,于培訓班結束后在泰安旅游政務網(m.okwtrl.com)-導服中心-作業發布欄進行公布,參訓學員須于規定時間內將答卷交協會,協會將組織專人進行批閱,并將考試成績轉交質量監督管理科,按國家旅游局有關規定進行辦理。
六、成績使用
未參加培訓或考試、考核不合格者,2015年度年審時將按國家旅游局《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2009、2010年度未參訓的導游員此次參訓合格,年審前須補考政策法規、導游業務及泰安市情合格后,方可報監管科給予年審,但導游證延遲兩個月進行發放。
七、其他
1、成立泰安市導游人員2015年度培訓班工作小組。組長:市旅游局副調研員宋韶峰。常務副組長:張磊。副組長:辛顯增、張磊(協會)、張瑩。成員:張朝暉(信息)、丘濱、劉婷婷、付秀麗。具體負責整個培訓工作的協調、調度和安排。
2、在培訓期間成立班委。班委下設若干小組,協助工作小組進行日常管理,同時在工作小組指導下,負責組織籌備和實施12月28日下午的導游員聯歡會。
3、嚴格考勤及請假制度。未經同意缺課半天以上者、遲到或早退兩次以上者,視為培訓不合格。特殊情況請假,須經市旅游局協會批準,但不得超過1天。如因特殊情況需請假1天以上的,經局領導同意后可安排到明年參加崗前培訓。
4、為便于考勤,由班委負責相應小組參訓學員的點到、統計及秩序維持工作,每半天進行一次。工作人員一定要恪守職責,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培訓結束后將把考核情況在泰安旅游政務網進行公布。
5、印發《泰安市2015年度導游員培訓指南》,將組織領導、課程安排、考試考核辦法、授課教師簡介、課堂紀律、作息時間等編入其中,連同泰安市導游示范光盤下發至各參訓學員手中。
6、為保證培訓班的安全,擬與影劇院簽定租賃協議,影劇院負責保證培訓期間的各項安全措施,并安排專人在影劇院內進行安全巡視。
7、根據《關于舉辦泰安市2010年度精品導游員評選活動的通知》及《泰安市職業化導游團隊管理辦法(試行)》、《山東省職業化導游團隊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評選出的精品導游員及泰安市職業化導游團隊成員、2015年度省級職業化導游團隊成員可免費參加此次培訓(名單附后)。
8、泰安市模范導游員可免費參加本次培訓(名單附后)。
八、任務分工
1、辦公室:負責授課教師的食宿安排、接送用車安排等相關事宜;負責培訓班用車的調度;負責錄音筆等教學設備的提供;負責報名費收取及財務結算;負責提供筆記本電腦;做好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2、協會:負責制定培訓班實施方案并落實;負責起草主持詞、開學及結業時的領導講話;負責參訓學員的報名和登記;負責候會室、培訓場地的落實;負責授課教師的邀請、接待及有關費用支付;負責授課教師車(機)票的預訂等相關事宜;負責室內授課、考試考核的組織及實施;負責培訓班工作人員的任務分工及班委的組織工作;負責培訓班影像資料的拍攝、留存;負責主席臺布置;負責導游聯歡會的組織工作;負責培訓指南等資料的編印以及試卷的批閱,并將培訓成績轉交監管科;做好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事項。
3、市場科:負責聯系相關媒體,對培訓班及時進行宣傳報道。
4、信息科:負責做好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
【導游培訓班主持詞】相關文章:
培訓班主持詞07-12
保密培訓班主持詞11-18
管理培訓班主持詞07-08
培訓班會議主持詞08-08
檔案業務培訓班主持詞10-07
培訓班結業典禮主持詞06-09
工會干部培訓班主持詞11-08
宣傳工作培訓班主持詞合集10-25
培訓班開班儀式主持詞(通用12篇)11-02
培訓班開班儀式主持詞范文(精選10篇)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