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民事行為能力鑒定
自我鑒定即為自我總結,自我鑒定可以使我們更加明確目標,不如我們來制定一份自我鑒定吧。自我鑒定怎么寫才不會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民事行為能力鑒定,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民事行為能力鑒定1
民事行為能力的含義簡稱“行為能力”。能夠以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從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資格。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分三種情況: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法人的行為能力由法人的機關或代表行使。
隨著我國法制的健全及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司法鑒定中相關民事行為能力的鑒定逐漸增多。有關民事行為能力評定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為更好了解民事行為能力法醫精神病學鑒定現狀,現對92例民事行為能力法醫精神病學鑒定案例進行分析。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能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簡言之,民事行為能力為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提供了現實性。
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獨立地以自己的行為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我國《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我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當滿足下列兩個條件:(1)年滿18周歲。18周歲是我國公民成年的界限。對于年滿16周歲而不滿18周歲,但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法律將之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意見》第2條還對"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認定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能夠以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并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精神狀況健康正常。公民能夠正確理解法律規范和社會生活共同規則,理智地實施民事行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從事行為的人,即使年滿18周歲,也不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目的探討精神醫學司法鑒定案例中民事行為能力鑒定的特點。方法對88例民事行為能力鑒定案例的相關鑒定資料,包括一般資料、案件類型、申請鑒定原因、鑒定結果等情況進行回顧性分析。結果民事行為能力鑒定案例占總司法鑒定案例的5.5%。88例鑒定案例中離婚糾紛62例(70.5%)。民事行為能力評定:完全責任能力占28.4%,限制責任能力占26.1%,無責任能力占45.5%。結論民事行為能力的司法精神醫學鑒定案例偏少,但涉及的問題較復雜。
你可以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民事行為能力鑒定2
司法實踐中,民事訴訟訴前鑒定的探索,在已經試點的法院中對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減少訴累大有裨益,不僅有助于當事人之間定紛止爭,更解決了實務操作中的多項難題;張文顯在《法理學》中說到:效益和福利的增進應是程序要促進的實體目標之一。訴前鑒定是程序上的創新,因此xx區法院在訴前鑒定制度上進行大膽探索,實現多條腿走路,從而打通審判中的“腸梗阻”,使程序運行更加順暢,更好的為人民群眾化解糾紛提供助力,增進效益與福利。
關鍵詞:民事訴訟;訴前鑒定;優點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雙方需要大量證據的支撐來證明自己的訴求,而鑒定意見是證據中不容忽視的一部分;大量的民事案件中,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需要通過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以支持己方的訴求,往往實踐中對方當事人律師會對一方的鑒定意見提出異議,從而向法院申請啟動重新鑒定;而鑒定意見的專業性和鑒定內容的復雜性決定了其鑒定周期的延長性;這就造成了審理周期的延期,一些簡易程序的案件中也會因此轉到普通程序,不僅加大了訴訟成本,而且浪費訴訟資源。這種現象集中體現在幾類案件中: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人身損害糾紛、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民事行為能力認定糾紛,因此xx區法院首先以以上幾類案件為試點探索。
xx區法院訴前鑒定主要適用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人身損害糾紛、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民事行為能力認定糾紛中需要進行鑒定的一類案件。在立案前,立案庭對上述類型需要鑒定的`案件,告知當事人可以進行訴前委托鑒定,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訴前鑒定,立案庭向當事人出具預立案通知書,不收取任何費用;立案庭將申請書及案件材料移送相關業務庭,有業務庭承辦法官組織雙方對鑒定材料進行質證,質證后移交立案庭按隨機或協商的方式確定備選司法鑒定機構委托鑒定,這樣就很好的解決了因在訴訟中重啟鑒定而造成的浪費訴訟時間,訴訟資源問題。在試運行中根據對比分析訴前鑒定實施的幾大優點:
一、提高訴訟效率,節省訴訟資源:
訴前鑒定在雙方對鑒定資料進行質證的階段,能夠明確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使訴訟請求更加合法,有利于法官明確當事人責任,鑒定資料質證也能夠及時確定當事人,追加當事人與否在訴前就已經明確,避免了在訴訟中當事人隨意變更訴訟請求而造成的程序變動,如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追加當事人都會造成從小額程序轉為簡易程序,從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的情況,避免了因當事人的變更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煩,特別是避免了在一些人身傷害中,有一部分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能造成的追加其監護人為共同被告,從而節省訴訟時間;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裁定中止訴訟能夠避免訴訟中出現的影響訴訟進程的,從而節省訴訟資源,把有限的訴訟資源用在刀刃上。
二、分流訴訟案件:
訴前鑒定,能夠緩和雙方當時人的緊張對峙,隨著鑒定意見的出具,通過法院申請訴前鑒定,所得到的鑒定意見,有較高的公信力,在雙方當事人能夠認可的前提下,自愿的接受或者要求法院進行調解,從而使進入審理程序的案件一部分分流到調解程序,減輕了法官手中的案件量,和因案件量過大造成的積壓現象也得到了有效緩解,從而有效的利用訴訟資源。
三、縮短鑒定時間、審理周期:
在審判程序中因一方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提出異議,從新申請鑒定,往往會造成延期審理,不僅不能使程序順利進行;而且鑒定意見的專業性和復雜性,也會使鑒定周期延長,審理周期無限拖延,不能及時實現程序促進實體的目標。訴前鑒定,避免了當事人自行鑒定的被提出異議而造成的資源浪費,而且雙發質證后能夠明確鑒定內容的準確性,縮短鑒定時間,而鑒定意見在審理時能夠有效被利用,避免延期審理。
四、減少訴訟費用退改:
在司法實踐中,原告訴訟標的額確定是由原告根據其自己委托的鑒定機構所出具的鑒定報告確定賠償數額,而在被告要求重啟的鑒定意見的中鑒定意見出現鑒定級別的誤差,就會造成賠償數額的重新計算;而在立案繳訴訟費用的時候是按照之前的訴訟標的額來交的,造成程序冗雜,多了就要退費,少了要補交,增加了當事人的麻煩,浪費訴訟時間。訴前鑒定能夠在立案前使雙方當事人拿到認可度高,公信力強的鑒定意見,再立案時有明確賠償數額,避免了訴訟費用的退改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煩。
訴前鑒定是xx區法院在程序上開辟的新的道路,疏通程序脈絡,提高訴訟效率,有效利用訴訟資源,縮短周期,減少費用退改、減少訴累有諸多優點,就如同多了條腿走路,步伐必然輕快迅捷,也更加穩健。但xx區法院訴前鑒定目前處于試運行階段,因缺乏統一規定,是司法實踐中的一個探索,還將面臨更多的問題需要在實踐操作中不斷完善;在實際工作中更應協調好部門之間的銜接工作,收集實施訴前鑒定以來的數據做到有效對比,為之后完善提供更多參考。
【民事行為能力鑒定】相關文章:
民事檢察建議08-02
法院民事訴狀03-16
民事訴訟狀03-07
民事訴訟書模板03-13
民事委托書樣本12-13
民事撤訴申請書05-25
關于民事索賠的談判技巧11-26
離婚民事起訴狀08-03
民事起訴狀(離婚)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