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級建筑工程師工作證明模板
二建工作者要開什么的證明呢?這類的證明書有哪些區別呢?下面就是百分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二建工作證明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二建工作證明報考資料
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并加蓋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5)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
(6)如實填涂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7)免試部分科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復印件。
2)、續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上一年度的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4)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老考生);
(5)如實填涂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二建工作證明報名增項
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準,由注冊建造師代替,并設立過渡期”。
二建工作執業資格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后,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準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已經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延續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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