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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寫過證明,肯定對各類證明都很熟悉吧,證明是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某件事情的真實情況時所使用的一種憑證。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證明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模板,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條為加強國有土地權屬管理,保障國有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及有關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經依法征用、劃撥、出讓和解放初期接收、沒收、沿用或通過繼承、接受、轉讓地上附著物等方式合法使用的國有土地。
第三條國有土地使用者應當向市、縣(市)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市、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核查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或授權批準,發給國有土地使用證書,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跨縣(市)的國有土地,由鎮江市土地管理局組織有關縣(市)進行確權發證
第四條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權源證件為:
(一)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劃撥和出讓土地的文件或建國以來頒發的房(地)產權證、1987年以來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二)人民法院對有關土地使用權所作出的終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三)1984年5月20 B《鎮江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實施細則》施行前,城市規劃和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報勘和選址定點有關文件;
(四)單位合并、分立、終止,經縣以上有權部門批準的文件和移交清冊;
(五)其它能充分證明土地權屬來源的材料、圖件。
第五條1984年5月20日《鎮江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實施細則》施行前,持有土地來源的協議,簽約面積與實際占地面積基本相符,界址無爭議的,予以確認土地使用權;無土地權屬證件,但用地界址無爭議的,對個人的土地使用權,可由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單位土地使用權應由其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經土地管理部門核準后,予以確認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1984年5月20日《鎮江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實施細則》施行后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施行前使用的土地,無土地權屬證件和規劃報勘等文件,但土地利用合理、界址無爭議、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與土地管理部門補辦手續后,予以確認土地使用權,無土地權屬證件,但有合法報勘或選址定點文件,用地界址無爭議的,經提供用地過程書面材料,由土地管理部門補辦用地手續后,予以確認土地使用權。
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凡未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用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及補辦手續后,再予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八條土地使用權確定給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和個人。被確認土地使用權的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可將土地使用權確定給具備法人資格的該單位的上級單位。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單位或個人購買房屋的,憑房屋所有權證,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確認土地使用權,因地上建(構)筑物買賣、抵押、調換、贈與、改建等原因,發生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的,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申請國有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條房改中,公有房屋(含單位系統房和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出售給私人的,由個人憑優惠購房協議和房屋所有權證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后,確認其住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經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后,其土地使用權確定給房產管理部門。
第十二條出租的房屋,其土地使用權確定給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第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出讓取得國有土地的,憑出讓合同確定土地使用權。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建成或建成后未出售的房屋,先按批準用地面積確權給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完畢用地范圍內的商品房后,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應予注銷。
第十四條原宗教團體、寺觀、教堂等用地,被其他單位、個人占用,因恢復宗教活動場所需要退還其土地使用權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退還。確屬無法退還或土地使用權有爭議的,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后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公路、鐵路以及軍事設施用地,依照用地批準文件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確權給公路、鐵路、軍隊等部門。經過依法批準或辦理過土地調換手續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確定給現使用者。
第十六條河道及水利設施用地,依照征地、劃撥文件和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用地界線和土地使用權。國有林地確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屬于國家所有的土地,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進行管理。其中,已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可繼續由其使用。但嚴重影響水利工程設施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按照有關規定協商處理后,再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十八條依法確定的危險品生產、儲存地及靶場等安全保護區內的土地,凡可以使用的,由土地管理部門與公安、規劃部門共同規定土地用途和其它限制條件后,再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因地上建(構)筑物拆除(拆遷)、自然坍塌等原因,土地使用者發生變化的,經依法審核批準,可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確定給實際用地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條經市、縣(市)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開發荒山、荒地、荒灘等國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定給開發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一條農村集體或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權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劃撥的文件確定;沒有審批、劃撥文件的,按有關規定補辦手續后,原則上按使用現狀確定,其國有土地性質不變;過去未明確劃定使用界限的,由縣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參照土地使用情況確定權屬。
第二十二條重復劃撥或重復征用的土地,原則上按目前實際使用狀況,或根據最后一次劃撥、征用文件確定使用權。
第二十三條用地單位帶征的道路、河道、綠化等公共設施用地,其土地使用權屬于國家,不確定給任何單位。
第二十四條對沿街、路、巷、弄、通道的單位或個人用地,其用地界址均以實際使用的合法圍墻或房墻外側為界;墩子圍墻的,以墩子外側為界。
第二十五條對城鎮個人住宅用地,原則上以合法建筑物的占地范圍確定土地使用權。對經批準使用或多年獨用的院落土地,可確定其土地使用權;對左右合山墻的,憑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山墻產權歸屬確定其土地使用權,對于多戶合用的院落、過道、生產間、客堂等用地,以土地使用權共有的辦法進行確權。
第二十六條依法使用的臨時用地,按批準的地點、范圍、面積、期限確定臨時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七條國有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土地,雖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但實際用地面積大于權屬證明文件所示面積,應根據用地時間和超占土地面積大小等情況,分別依法予以處理:
(一)凡1982年5月《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公布以前的用地,超過批準面積10%以內的,1982年5月至1986年底以前的用地,超過批準面積5%以內的,1987年以后超過批準面積3%以內的,可以直接確認土地使用權;
(二)前項用地時間內,實際用地面積超過批準面積比例大于前項規定的,經土地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后,予以確認土地使用權。
實際用地面積小于權屬證明文件所示面積的,按實際用地范圍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八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市、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可以無償收回。
第二十九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行政訴訟。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不得破壞地上附著物和附屬物。
第三十條本規定由鎮江市土地管理發展局負責應用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理土地登記的原因:
《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要進行登記、發證,“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以下情況須辦理土地登記、出讓、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要辦理初始登記;購商品房、房改房取得土地使用權以及轉讓、繼承等要辦理變更登記;抵押、出租要辦理他項權利登記。
土地證書的作用:
土地證書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有權)的法律憑證,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必要證件。
申辦要件:
土地登記申請書、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等有關證明文件。
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地籍調查—審核與公告—注冊登記—核發(或變更)土地證書
1、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證明申請人身份的合法證件(委托代理申請的,持代理授權書)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權屬來源及證明材料,主要有: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下發的用地文件、圖件及其他資料;法院判決書、房產的贈與、繼承、分割等有效證明;土地登記人員收取上述材料后,開具《土地登記收件單》。
2、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
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認定權屬界線時,被調查宗地權利人的法定代表人與相鄰宗地權屬人的法定代表應共同到現場指界,并在調查表上簽字、蓋章。
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3、注冊登記。
公告期滿,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指出異議的,由人民政府批準,對批準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4、頒發土地證書:
權利人應攜帶身份證、單位證明到土地管理部門頒發土地證書。
辦結時限:
30個工作日(初始和變更登記個30個工作日、手續齊全的,不含公告時間)
收費標準:
豫價房字[1993]第087號《關于發布土地系統部分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
行政行為及收費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三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1
亞特礦業〔2011〕55號 簽發:__
甘肅亞特礦業有限公司關于請求出具《甘肅 禮縣李壩礦區堆浸尾渣綜合回收選礦工程》 建設項目用地已列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
規劃證明的報告
市國土資源局:
我公司擬建的《甘肅禮縣李壩礦區堆浸尾渣綜合回收選礦工程》建設項目,為綜合回收利用廢棄尾渣的'循環經濟項目,社會、經濟效益顯著,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已同意開展規劃選址、用地審批、環境影響評
價、安全生產預評價等前期工作。目前,按程序已完成環評、安評、地質災害評估、土地復墾方案、水保方案的相關報批備案工作。
《甘肅禮縣李壩礦區堆浸尾渣綜合回收選礦工程》建設規模為日處理堆浸尾渣6000t選礦廠, 年治理堆浸尾渣198萬t;建設內容主要為選礦廠工業場地、尾礦壩、辦公生活區;擬定總投資3.8億元。
項目建設選址按照距堆浸尾渣(原料)較近、運輸距離較短、節約用地的原則,現已確定項目建設選址在甘肅省禮縣羅壩鄉王寺村、焦趙村區域內。該區已納入禮縣黃金產業開發建設規劃區。
項目建設擬用地總規模約17.98公頃。在擬占用的土地中選礦工業場地13.31公頃,辦公區生活區1.34公頃,尾礦壩3.33公頃。符合國家建設項目單獨選址用地標準。
此區域均在縣、市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建設規劃范圍內,需貴局審核向省國土資源廳出具《甘肅禮縣李壩礦區堆浸尾渣綜合回收選礦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已列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證明, 使企業盡快辦理建設項目用地相關預審手續。
特此報告
__年__月__日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2
國土資源局:
茲有身份證號: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村(居委會), 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側的建筑物用地,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
__年11月19日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3
坐落于虎門鎮 __ 村 南坊 村民小組的.土地,土名 禾口 ,用地面積 17000 平方米(具體見簽章認可的紅線圖),原用途為耕地、漁塘等,現申請用途為 工業 用地。該土地權屬屬 __ 村 南坊 村民小組,現 __ 村 南坊 村民小組經集體討論,同意將該地調撥給 __ 村村民委員會作 工業 用地,以后該地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 __ 村村民委員會,特此證明。
村民小組(蓋章):
組長簽名:譚__ __年 十 月 一 日
村民委員會(蓋章):
主任簽名:陳__
__年 十 月 一 日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4
_________學校始建于_________年,約占地_________畝(或平方米),位于_________村_________路。該校使用土地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權屬合法、產權無任何糾紛,屬建設用地,系學校集體所有!
特此證明
項目學習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情況屬實)意見)
中心學校印章________________ (簽署(情況屬實)意見)
鎮土管所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情況屬實)意見)
鎮人民政府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情況屬實)意見)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5
宅基地權屬使用人: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 ;土地所有權人:新蔡縣余店鄉二宋村民委員會;使用的宗地坐落在新蔡縣余店鄉二宋村民委員會趙莊村民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宅基地使用土地面積 平方米;土地來源類型:二宋鄉村集體劃分,使用土地起始日期: ;土地使用現狀宅基地。附圖。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6
坐落于__鎮___村___地段J-3-01-b(R2)地塊,土地面積100畝(見附圖),本村已于2002年3月3日與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004年9月7日____________限公司已辦理85畝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該地塊紅線四周外15畝土地(東8.5米,南15米,西5米,北5米)的土地使用權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特此證明
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_年六月十九日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7
鎮村_社戶主_,家庭農業人口_人。申請占地建房的土地屬于村_社所有,土地權屬合法。無爭議。
社長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章:
國土資源所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人民政府(公章)
標準的土地歸屬權證明書格式 8
國土資源局:
茲有____________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_________村(居委會),持有土地批準證書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___側的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宗地圖所示___號至___號界址線包含(穿過)的建筑物。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______________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屬于_______________,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建筑現使用者):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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