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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各項工作流程
(一)財務報表編報工作
1、省級部門預算的編報
(1)省級部門預算報表的編報(一上、一下)
財務室根據財務處“省級部門預算報表”會議精神,向所長匯報并經批示后,根據編報要求及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部門預算(一上)報財務處一式兩份(附軟盤)——財務處進行審核、匯總向院長匯報——院長批準——向院長辦公會通報——院長簽批后報省財政廳——財務處收到省財政廳下達的部門預算控制限額(一下)——我單位接收預算控制限額。
(2)省級部門預算報表的編報(二上、二下)
我所根據預算控制限額(一下),向所長匯報并經批示后,調整部門預算(二上),報財務處一式兩份(附軟盤)——財務處將各單位部門預算(二上)審核、匯總向院長匯報——院長批準——向院長辦公會通報——院長簽批后報省財政廳——財務處收到省財政廳下達的最終部門預算(二下)——向院屬各單位下達部門預算批復——我單位接收批復并執行。
2、省級部門決算報表的編報
財務室根據“省財政廳年度部門決算報表”會議精神,依據年度財務收支狀況編報決算報表及編報說明,報所長批示——報財務處一式兩份(附軟盤)——財務處進行審核、匯總——院長簽批——財務處報省財政廳。
3、季度報表的編報
我單位根據季度財務收支狀況編制季度報表,報所長批示——于次季初10日內報財務處一式一份(附軟盤)——財務處進行審核、匯總,編制全院季度報表。
4、各科室財務收支情況月報表
財務室每月10日前匯總各科室每月收支情況——報所長批示——報各創收科室室主任。
每季度結束,于次季度前10日內,向所長匯報各項課題結余情況。
(二)政府采購計劃的申請與集中支付
財務室根據省財政廳下達的部門預算(二下)要求,并結合本所情況,填報政府采購計劃——根據部門預算批復的專項經費采購計劃,填報“省級政府采購計劃申請表”或“省級部門采購計劃申請表”一式兩份(附軟盤),報財務處——財務處審核、匯總——院長簽批——報省財政廳國庫處——省財政廳批復——我單位接通知后,與省政府采購中心聯系招標采購事宜,簽訂采購合同——財務室填報“政府采購資金集中支付申請表”一式三份——財務處審核——院長簽批——我單位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將采購款項直接支付中標單位——我單位到省財政廳領取回執單,送財務處一份——財務處和我單位分別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三)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國有資產產權登記
財務室根據醫科院產權登記的通知和要求,根據資產占用狀況編報產權登記報表——根據醫科院安排,由會計中介機構對單位的產權登記報表進行審計——各單位取得合格的審計報告后,將產權登記所需要資料報財務處——財務處對各單位資產報表及軟盤進行審核后,通知省財政廳來院檢查驗收——省財政廳驗收合格后,發放產權登記證——根據財務處通知領取產權登記證。
2、國有資產處置
(1)資產單價小于5萬元的處置
我單位根據資產清查的情況,向分管所長匯報,經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后處置,報醫科院財務處備案。
(2)資產單價大于5萬元(含5萬元)且小于20萬元的處置
我單位提出資產處置申請——財務處審查核實提出意見,向院分管領導匯報——院領導簽批——財務處下達處置意見書——我單位進行處置。
(3)資產單價大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處置
我單位根據資產清查的情況,向分管所長匯報,經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向醫科院財務處提出資產處置申請——財務處審查核實提出意見,向院分管領導匯報——院領導簽批——財務處起草申請,報省財政廳——財務處根據省財政審批,起草審批意見——院領導簽批——下發院屬各單位——我單位按照處置意見書處置。
汽車、土地及房屋的處置,無價值限制,處置流程同資產單價大于20萬元的處置。
3、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入庫
各科室購置辦公家具、辦公設備時提出申請——財務室審核——報所長辦公會審批——由所采購小組負責采購或政府采購(參見(二))——購物發票、領料單簽字完畢——辦公室辦理入庫手續、記賬、填寫明細冊——財務室記賬、報銷。
(2)出庫
各科室工作人員變動時,使用的辦公家具、辦公設備——辦公室、財務室同意后統一調配——調出科室到辦公室填寫調撥單——調入科室填寫領料單——辦公室記賬、核查、轉賬、填寫明細冊——財務室轉賬。
(3)報廢
各科室辦公家具、辦公設備等需報廢時——科室提出申請——科室負責人簽字——報辦公室審核同意(需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過批準) ——報廢處置——部門申請一式兩份與報廢物品交辦公室——銷賬、填寫明細冊——財務室銷賬。
(4)固定資產調撥
固定資產調出科室需與其他科室調整在用固定資產時,科室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核同意——到財務室領取并逐項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調入科室填寫其對應部分——分管領導簽字——交財務室調賬。
4、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
我單位根據本所實際情況,經所長辦公會、所務會研究通過后,上報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申請(包括可行性報告、投資金額或評估報告及議向書等)——財務處調研提出意見,向分管領導匯報同意后起草申請——院領導簽批——報省財政廳——財務處根據省財政廳批復起草審批意見,下發院屬單位——我單位按照審批意見書執行。
(四)所日常財務工作
1、借款
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或支票申請單并簽字——借款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所長簽字——出納支付現金或簽發支票。
2、日常報銷
經辦人取得合法票據——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所長簽字——出納辦理報銷手續。
3、差旅費的借款申請與結算
(1)借款申請
各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出差申請——借款人填寫借款單并簽字——借款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所長簽字——出差人員辦理借款事宜。
(2)結算
結算人出差取得合法票據,回所3日內填寫出差伙食補助單——出納結算差旅費用,填寫差旅報銷封面——結算人、科室負責人簽字— 分管所長簽字——出納辦理結算手續。
4、支票的申領與結算
(1)支票的申領
經辦人填寫支票申請單——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所長簽字審批——出納簽發支票。
(2)結算
領取支票3日內憑合法單據,經辦人、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所長簽字審批——出納辦理報銷手續。
5、工資發放工作
財務室編制工資發放單——專網申請計劃——財政批復計劃——接收用款額度——專網遞交授權支付申請——填寫支票報送銀行——銀行代發工資——財務室發放工資條。
(五)各項費用收繳
1、各項費用的代收代繳
財務室按各科室規定金額收繳款項——根據具體情況向繳款人開具發票或收據——通知各科室。
2、提取及上交院工會經費
季末根據本季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工會經費——工會經費的40%按季上繳財務處——由院工會會計上繳省直機關工委。
3、房租費、暖氣費的收繳
⑴職工未購住房房租費:按省直房改辦有關文件規定收泉—辦公室提供名單——財務代扣——上交院財務。
⑵集體宿舍房租費:按文件規定收泉—辦公室提供名單——財務代扣——上交院財務。
⑶暖氣費:根據行政處核對的辦公用房、職工宿舍面積數——提供人員名單——按院確定的收費標準——由財務統一扣款。
4、交納院分攤費、物業管理、水、電、維修等費
辦公室接到行政處的收費通知單后——進行審核——發現問題,與相關部門溝通——無誤后,報所長批準——通知會計付款。
5、繳納合同制職工、臨聘人員養老保險工作
按規定比例核算繳納金額,填寫《養老保險費審報表》——分管所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到省社會保險事業局機關事業保險處繳納。
6、繳納職工失業保險工作
按規定比例核算繳納金額,填寫《失業保險費繳納登記表》——分管所領導簽字——單位蓋章——上交省醫科院或到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失業保險處繳納。
(六)住房公積金業務
1、住房公積金的轉出
調出職工將新住房公積金開戶行名稱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提交財務室——財務室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報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財務室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表,到建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建行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轉入新開戶住房公積金賬戶。
2、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申請提取人提交購房發票或房產證等證明——財務室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支付憑證,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財務室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表,到省建行辦理手續——財務室接到收賬通知,通知職工本人領取住房公積金。
(七)內審工作
接收院審計處審計通知單——按要求提交所需資料——接受審計——與院審計處交換意見——院審計處出具審計報告——接到審計意見書——向分管所長匯報——執行審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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