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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勞動合同遺失
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在成立之初,與一名任職公司高管的新員工簽了試用期合同,但是由于公司經辦人員一時疏忽,將新員工簽了試用期合同遺失。等這名任職公司高管的新員工試用期屆滿時,公司幾次找他本人要與他簽正式勞動合同時,并要為他辦理相關的社保關系。這名員工不愿意簽勞動合同。公司沒辦法只能在最后一次要求他簽勞動合同時把我們雙方的對話進行了錄音。隨后過了幾天這名員工寫了辭職報告,公司只能和這名員工結束我們之間勞動關系。在我們雙方約定的結束我們之間勞動關系文件中注明了沒有任何的經濟及其他事項的糾葛,他表示認可,并且他簽名確認了。我公司在他任職期短短的四個月里共在此員工身上共花費了近12萬元,包括他的工資和費用。但他在工作期間沒有給公司創造1分的盈利。我們在事后通過其他途徑了解到,他在公司工作期間,已經在外注冊了與我們公司業務一樣的公司,并帶走了項目資料等重要信息。所以當時公司找他簽合同時他就是不簽,并且知道那份試用期合同已經遺失。事后可以訛詐公司一筆錢。最近他到公司來,要他在公司工作期間的雙倍工資。他的理由是他在工作期間公司沒有和他簽過勞動合同。并且威脅公司說不給雙倍工資和給他辦理社保,就要去勞動仲裁和上法院起訴公司。現在公司很郁悶,像碰到這種小人我們咋么辦?請高人出一下主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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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比較復雜,不光涉及勞動合同法律問題,而且還涉及保密和其他法律問題,只能請專業律師幫助解決。 回答者: 胡廣明律師 | 十***| 2015-5-6 18:54
其實從一開始你們的做法就是錯誤的,讓心懷叵測的人鉆了空子,教訓值得汲取。
與其被動的與他糾纏是否簽訂過勞動合同,倒不如下點功夫了解諸如你提到的在公司工作期間,他已在外注冊了與你們公司同樣業務的公司,并且帶走了項目資料等重要信息等不正當競爭甚至是竊取公司機密等行為,只要證據確鑿,那就不是他主張二倍的工資,而是你們追究他的違法責任了。 回答者: 天杰地靈青島人 | 十二級 | 2015-5-6 19:01
照目前公司和這位員工雙方掌握的證據來看,員工主張兩倍工資,公司應當給付。
但是如果公司有證據證明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已經在外注冊了與你們公司業務一樣的公司,并帶走了項目資料等重要信息,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回答者: 中顧網于律師 | 一級 | 2015-5-7 10:45
1、收集已簽訂合同的證據。
2、可以起訴要求他賠償公司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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